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东汪派出所业务用房东汪派出所业务用房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监理招标公告
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东汪派出所业务用房东汪派出所业务用房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名称: | 邢台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东汪派出所业务用房东汪派出所业务用房项目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监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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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M130*****055********25e | ||||||||||||||||||||||||||||||||||||||||
招标内容: | |||||||||||||||||||||||||||||||||||||||||
邢台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东汪派出所业务用房东汪派出所业务用房项目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监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台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东汪派出所业务用房已由邢台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邢开行审招标核字【2019】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邢台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邢台经济开发区信德路以西、富强路以南。 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约5.08亩,新建1栋3F框架结构派出所业务用房及相关附属设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0-26 00:00至2020-10-30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11-16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E招冀成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E招冀成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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