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外科病房大楼外装饰装修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医院外科病房大楼外装饰装修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朝阳市中心医院外科病房大楼工程已由朝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朝发改发批字【2011】173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60.9%、银行贷款39.1%。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朝阳市中心医院外科病房大楼外装饰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朝阳市中心医院外科病房大楼外装饰装修工程。
2.2 项目地点:朝阳市朝阳大街二段六号(朝阳市中心医院院内)。
2.3 合同估算价为:约360万元。
2.4 计划工期:2012年11月20日至2013年07月01日。满足其他专业施工需要,具体竣工时间以总体竣工期为准。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工程规模:朝阳市中心医院外科病房大楼建筑工程由主楼及裙房、连廊组成。主楼采用钢筋混凝土框剪结构,裙房部分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基础形式为筏板基础。总建筑面积62960.2平方米:其中地上22层、裙房4层、地上建筑面积53961.4平方米(含连廊220平方米);地下2层,建筑面积8998.8平方米,建筑高度为93.7米;本工程抗震设防类别为乙类,抗震设防烈度为七度;建筑物场地类别为Ⅱ类;本工程为一类高层,地下车库为Ⅲ汽车库;耐火等级:地上一级,地下一级;防水等级:地下工程防水等级为一级,屋顶防水等级Ⅱ级;建筑年限为50年。本病房楼设手术室20间,25张ICU床,1000张标准病房。
2.7 招标范围:明框玻璃幕墙、全隐框玻璃幕墙、半隐框玻璃幕墙、轻钢玻璃雨蓬、轻钢点支承玻璃雨蓬、地弹门、石材幕墙等,不含铝合金断桥隔热窗和台阶及坡道。(具体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
2.8投标保证金: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至少已经完成1个类似项目业绩(2009年8月以来签订的、已完成的金额500万元及以上幕墙工程合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有类似工程业绩,目前无在建工程。
3.3投标人必须具有辽宁省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级资格的信用服务中介机构出具有效期内的BBB级及以上企业信用报告。
3.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09月25日至2012年09月29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在朝阳市中心医院基建科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同时需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5)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明(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资格)和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6)类似工程经验和业绩材料(原件和复印件);(7)BBB级及以上企业信用报告(由具有辽宁省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级资格的信用服务中介机构出具原件和复印件)。
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材料真实性进行核实审查,发现挂靠及其他做假行为将拒绝投标人参与投标。
2012年09月25日至2012年09月29日经报名审查合格后到辽宁华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元/份(现金、支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16日09:30时。
5.2 开标时间为2012年10月16日09:30时。
5.3 接收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朝阳市锦江之星宾馆六楼会议室(朝阳市双塔区建设路19号)。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朝阳市中心医院
地 址:朝阳市朝阳大街二段六号(朝阳市中心医院院内)
联系人:孙绍军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华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68号
联系人:王女士、吴女士
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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