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林芝市朗县卫生服务中心眼科设备、救护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用物资购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藏正鑫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广州大道南段宏鑫苑A座2-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DLZZB-*******; 项目名称:林芝市朗县卫生服务中心眼科设备、救护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用物资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246.935万元; 最高限价:246.935万元; 采购需求:朗县卫生服务中心眼科设备、救护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用物资购置(具体参数、规格、数量等详见招标人购置清单); 交货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含安装、调试、人员培训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企业近三年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提供相应年度的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报告);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企业提供相应承诺书);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企业提供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的相关票据);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相关的营业范围(以发布公告前营业执照登记的时间及范围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实施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26日至2020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10:00至12:00,下午15:30至17:30; 地点:西藏正鑫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林芝分公司(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广州大道南段宏鑫苑A座2-1); 方式:面售,纸质文件; 售价:850.00元一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藏正鑫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拉萨市八一南路哈达滨河花园东区商务楼六楼,开标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后退回,复印件胶装成册加盖公章留存)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法人身份证明、法人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 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能证明企业实力的其它资料; 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朗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朗县县城(朗县财政局) 联系方式:聂先生(138-8904-26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西藏正鑫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广州大道南段宏鑫苑A座2-1 联系方式:孙先生(177-8904-41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聂先生 电话:138-8904-26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