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所搬迁—业务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车辆管理所搬迁—业务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车辆管理所搬迁项目—业务用房工程招 标 公 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GKQZB*******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车辆管理所搬迁项目—业务用房工程 已获 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搬迁项目〈防发改[2012]310号〉的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 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多渠道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 全资。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施工设计图范围内的基础、主体、装饰装修、给排水、水电、防雷安装等工程。
2.2建设规模:新建业务用房工程一栋,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5423平方米,总投资额约1500万元人民币。
2.3工程建设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公车镇沙潭江。
2.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5工 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2年11月,计划竣工日期为2013年11月,工期365天。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在近年(2009年~至今)中有成功完成过二个及以上类似(单体项目建安投资在1500万元以上)房屋工程施工的经验或经历。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册建造师资格:需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注册建造师须为本单位人员,年检合格并获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且要求提供以上完成过的类似项目中有一项属建造师本人担任过的项目。
3.2报名单位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到港口区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9月 25 日至2012年9月29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值班电话:158*****136),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介绍信原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携带以下资料报名:
4.1.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注册执业证复印件(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身份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11年在本单位交纳的养老保险凭证复印件(附明细账单),港口区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材料,五大员(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造价员)身份证复印件、上岗证、安全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在近年(2009年~至今)中有成功完成过二个及以上类似(单体项目建安投资在1500万元以上)房屋工程施工的经验或经历,(需提供有招标行政管理单位加盖公章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报名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备核查。
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报名时提交原件查验,资料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一致,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持介绍信人和报名人必须同为一人。
4.1.2开标前,广西区内防城港市外来企业提供《外来企业资质登记备案表》复印件;区外施工企业需提供《区外来桂企业登记备案表》复印件。原件核验后退还。
4.2报名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二楼会议室(港口区东兴大道)。
4.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防城港市港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天明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北侧 地 址:防城港市南北大道(大西南)工商局旁
联系人: 胡 腾 会 联 系 人: 张 永
电 话: 135*****033 电 话: ****-*******或135*****098
二O一二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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