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安置小区建设招标公告
政府安置小区建设招标公告
为了加快陇西县城市化进程,提高城市品位,改善旧城区人居环境,陇西县政府决定面向省内外客商,就陇西县政府安置小区建设项目招商进行招标,诚招有实力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参与,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陇西县政府安置小区项目招商
二、项目地址、面积及开发土地使用期限
该项目东临乔家街、西至广场丽苑小区、南接长安路、北至三元街。安置房、保障房划拨用地,住宅小区出让建设用地,总占地面积约110亩,出让土地性质为城镇混合用地,使用期限为住宅70年。
三、项目内容
本项目包含项目地块内的政府安置房、保障房建设、住宅小区建设、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建筑总面积约25.8万平方米(包括征迁安置房面积),该项目必须统一规划,分期实施。建筑风格为现代风格建筑,概算总投资约9.8亿元,建设周期3年。
四、规划条件
建设容积率为≤3.2,建筑密度≤35%,绿化率≥30%。
五、安置用房和基础设施建设费用估算金额
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无偿提供的安置房(含项目就地安置用房)和基础设施建设费用估算约为2.92亿元。
六、项目征迁安置
该项目房屋的征收、安置、补偿按照同期《陇西县城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执行。安置房、保障房由政府划拨建设用地,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项目建设。
由陇西县政府成立相应机构,具体负责区域内征地和房屋征收安置工作,县住建局负责项目基础设施建设。
七、开发建设和土地供应形式
该项目实行政府主导,企业出资,按约定向企业交付土地。项目内征地、房屋征收安置、基础设施建设及其他费用列支,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由项目中标人支付。
八、报名条件
1、具有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的企业。
2、资金证明:投标人须出具自有资金不低于1亿元的银行资金证明,还须提供其它投融资2亿元的证明材料。
3、征收安置保证金:投标人在报名时须交纳5000万元征收安置保证金,未中标者10日内返还投标单位(不计利息),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 29 日16时整。
4、投标企业须具有较强大资本实力和良好的商业信用,有能力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支付征收安置保证金。投标者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一份能证明自身财务状况的资料(银行资信证明或经独立审计的最近两年的财务报告,该资料可以显示投标者确有能力参与本项目)。
5、具有连续三年以上年开发强度在30万平方米或以上的房地产投资、开发、经营、管理经验和能力。
6、无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两年未动工的不良记录或案例。
7、企业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贷记录。
九、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开发资质证书。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税务登记证。
5、经办人身份证。
6、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
以上1-5项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报名时间
2012年9月 25 日 9:00时至2012年9月 29 日 17:00时。
十一、报名地点
甘肃博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 刚 联系电话:138*****656
十二、征收安置保证金缴纳账号:
开户银行:甘肃陇西农村合作银行
账 号:180*****200*******
账户名称:陇西县城投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十三、评标办法。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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