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机关事务所政法大楼办公楼空调风管清洗招标公告
黄浦区机关事务所政法大楼办公楼空调风管清洗招标公告
截止时间: 2012-10-12
开标时间: 2012-10-12 采购目录: 其他专业服务
撰写人: 黄浦采购中心
主题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上海市黄浦区机关事务所委托,就上海市黄浦区政法大楼办公楼空调风管清洗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HPZFCG12-10191
采购项目:上海市黄浦区政法大楼办公楼空调风管清洗项目
采购预算:350,000元
二﹑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详见附件(附件位于公告下方)
三、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以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3、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包括必须具备可提供本地化售后服务保障能力;
4、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未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登记的供应商,必须到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5、中小企业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响应供应商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放置在响应文件第一页,函见附件四;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现场踏勘:本项目请供应商与业主单位联系后前往区政法办公楼进行现场踏勘。踏勘地点:延安东路1234号;联系人:袁老师,电话:136*****707。
五﹑现邀请有意向的供应商于2012年10月12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时至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四川中路49号604室,近广东路)提交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内容如下所列:
1. 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售后服务承诺书:请写明响应的时间、服务时间、保养的内容以及其他的承诺等;
3.报价汇总表:响应供应商须列明服务期,投标总价为涉及到该项目所有费用的总价。具体表格见附表;
4.列明施工安全事项及应急预案;
5.列明参加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及各人员工作职责;
6.响应供应商须列明针对本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及日常服务措施;
7.偏离表:响应供应商须根据本项目所提供的具体技术参数列出技术偏离情况;本表若未提供,将视作负偏离;
8.提供经权威审计部门审计的近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等);
9.响应供应商可提供证明其自身实力的其他相关资料;
10.服务日期:用户单位需要在合同签订后尽快进场维护;
11.成交价格:人民币报价,请列明单价和总价(检测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 报价汇总表以及明细表须放置在响应文件前面。
12.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13.所有文件一式三份(密封,一正二副),装订成册,并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六﹑其他要求
(1)服务期:服务期为1年;
七、提供服务方式:
卖方根据买方提供的(上海市范围内)使用单位名称、地址以及服务范围、要求和时间等,按时提供服务,并根据使用单位的要求调试合格。清洁物料等费用应包含在单价中。
八、验收方式:
使用单位在卖方提供服务后对服务质量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使用单位收取发票并在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货物验收单上签字及加盖单位印章。
九﹑谈判安排
1. 如果提交响应资料的供应商多于三家的,将根据谈判小组依照规定确定的三家或三家以上的谈判名单,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其参加谈判;三家及以下的,通知所有提交响应资料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未收到电话通知的供应商不再参加本次项目的谈判。谈判时间另行通知。
2. 所有谈判和最终报价结束后,由谈判小组打开密封的最终报价文件,对所有最终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十﹑采购结果
采购结果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和黄浦区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结果公告,告知所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付款方式:经用户单位验收合格后,按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规定的付款方式支付。
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可以分别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直接向本采购项目联系人反映。
集中采购单位: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四川中路49号604室,近广东路
联系电话:********
联系人: 黄欣文
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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