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病毒检测设备和医疗救护车第1次招标公告
新冠病毒检测设备和医疗救护车第1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关于采购新冠病毒检测设备和医疗救护车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376号融科三万英尺4栋16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11-09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1 |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全自动核酸提取工作站 | 详见采购需求 | 1 | 台 | 900000 | 900000 |
2 | 医疗车 | 医疗负压救护车 | 详见采购需求 | 1 | 辆 | 450000 | 450000 |
详见采购需求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产业,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两型产品,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1);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2-2)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3)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其他说明:
①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②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请在响应文件中自行注明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③以上三个月指2020年7月至2020年9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1、递交方式:按本公告第“二、申请人资格条件”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胶装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1.2、递交时间: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02日17:0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1.3、递交地点: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376号融科三万英尺4栋1603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长沙市雨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联系人:杨欣霖 |
电 话:****-******** |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洞井街道中意一路772号(雨花区公共卫生大楼)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湖南铭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先生 |
电 话:153*****880 |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376号融科三万英尺4栋1603室。 |
免责声明: |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2020 年10 月26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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