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管产业单位2020年电商化交易二级专区物料增补(固定价) 招标公告
省管产业单位2020年电商化交易二级专区物料增补(固定价) 招标公告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省管产业单位2020年电商化交易二级专区物料增补采购(固定价)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KY20-DSZB
一.采购条件
本(批)采购项目委托采购人为甘肃网新电力产业管理有限公司,采购资金来自项目单位(各省管产业单位)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货物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采购人甘肃网新电力产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甘肃科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就本(批)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
二.采购范围
采购编号及货物名称见下表,采购范围详见 附件1:货物需求一览表。
货物需求表中只按分标列明了所需货物,各分标下每个子包所包含的货物相同。本批次采购,部分分标提供技术规范书,如未提供技术规范书,应答单位按“物料描述”中的规格型号,按国网公司技术标准进行应答。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省管产业单位2020年电商化交易二级专区物料增补采购(固定价)竞争性谈判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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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编号 |
分标名称 |
包号 |
项目部门 |
成交人数量 |
说明 |
KY20-DSZB01 |
牵张设备 |
KY20-DSZB01-01 |
甘肃科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倚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科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兰州馨园分公司、甘肃诚信送变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兰州陇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甘肃刘家峡水电联业有限公司、白银银珠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甘南盛隆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临夏博智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
1 |
只接受生产商 |
KY20-DSZB01-02 |
甘肃昊源工贸有限公司、天水天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陇南江南华源电力有限公司、甘肃平凉东方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庆阳弘能实业有限公司 |
1 |
只接受生产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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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Y20-DSZB01-03 |
甘肃金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武威电建实业有限公司、张掖市金源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酒泉市兴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 |
只接受生产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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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Y20-DSZB02 |
一体化深基坑作业智能机 |
KY20-DSZB02-01 |
甘肃科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倚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科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兰州馨园分公司、甘肃诚信送变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兰州陇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甘肃刘家峡水电联业有限公司、白银银珠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甘南盛隆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临夏博智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
1 |
只接受生产商 |
KY20-DSZB02-02 |
甘肃昊源工贸有限公司、天水天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陇南江南华源电力有限公司、甘肃平凉东方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庆阳弘能实业有限公司 |
1 |
只接受生产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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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Y20-DSZB02-03 |
甘肃金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武威电建实业有限公司、张掖市金源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酒泉市兴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 |
只接受生产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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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Y20-DSZB03 |
粮油米面 |
KY20-DSZB03-01 |
甘肃科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倚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科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兰州馨园分公司、甘肃诚信送变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兰州陇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甘肃刘家峡水电联业有限公司、白银银珠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甘南盛隆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临夏博智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
1 |
允许集货商 |
KY20-DSZB03-02 |
甘肃昊源工贸有限公司、天水天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陇南江南华源电力有限公司、甘肃平凉东方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庆阳弘能实业有限公司 |
1 |
允许集货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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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Y20-DSZB03-03 |
甘肃金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武威电建实业有限公司、张掖市金源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酒泉市兴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 |
允许集货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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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Y20-DSZB04 |
休闲零食 |
KY20-DSZB04-01 |
甘肃科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倚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科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兰州馨园分公司、甘肃诚信送变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兰州陇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甘肃刘家峡水电联业有限公司、白银银珠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甘南盛隆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临夏博智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
1 |
允许集货商 |
KY20-DSZB04-02 |
甘肃昊源工贸有限公司、天水天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陇南江南华源电力有限公司、甘肃平凉东方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庆阳弘能实业有限公司 |
1 |
允许集货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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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Y20-DSZB04-03 |
甘肃金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武威电建实业有限公司、张掖市金源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酒泉市兴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 |
允许集货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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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Y20-DSZB05 |
日用百货 |
KY20-DSZB05-01 |
甘肃科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倚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科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兰州馨园分公司、甘肃诚信送变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兰州陇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甘肃刘家峡水电联业有限公司、白银银珠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甘南盛隆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临夏博智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
1 |
允许集货商 |
KY20-DSZB05-02 |
甘肃昊源工贸有限公司、天水天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陇南江南华源电力有限公司、甘肃平凉东方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庆阳弘能实业有限公司 |
1 |
允许集货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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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Y20-DSZB05-03 |
甘肃金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武威电建实业有限公司、张掖市金源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酒泉市兴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 |
允许集货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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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Y20-DSZB06 |
水产肉类 |
KY20-DSZB06-01 |
甘肃科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倚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科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兰州馨园分公司、甘肃诚信送变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兰州陇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甘肃刘家峡水电联业有限公司、白银银珠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甘南盛隆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临夏博智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
1 |
允许集货商 |
KY20-DSZB06-02 |
甘肃昊源工贸有限公司、天水天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陇南江南华源电力有限公司、甘肃平凉东方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庆阳弘能实业有限公司 |
1 |
允许集货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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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Y20-DSZB06-03 |
甘肃金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武威电建实业有限公司、张掖市金源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酒泉市兴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 |
允许集货商 |
(一) 名词解释
1.生产商:又称为制造商,指创造产品的企业。
2.集货商:是指把各生产商生产的零星产品集中后销售的企业。
(二)同一分标下每个子包中,当参与的应答人数量≤入围供应商数量时,该标包流标。当进入详评的应答人数量≤入围供应商数量时,该标包流标。
(三)鉴于电商化采购模式的特点,本采购范围中标明的“数量”,仅用于本次采购各标包核算应答总报价,以标包应答总报价作为本次采购价格评审和价格分计算的依据。本次采购不承诺各成交人的实际供货数量,各成交人最终供货数量,以协议期内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四)报价
1.应答人须对所参与标包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的所有物料行项目进行报价,在满足“物料描述”、“技术规范书”的前提下必须逐条进行应答。若存在缺项、漏项、零报价行项目,采购方将按《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否决应答人该标包应答文件。
2.报价清单中品牌(无商品品牌的、如配件可填制造商)、规格型号、商品详细描述等为必填项,其中在商品详细描述一栏里,应答人必须再次注明应答商品的型号及商品的相关参数,未填报或填报不全,应答文件作否决应答处理。应答人对商品详细描述是采购人在电子商城请购选择商品时的重要依据,同时应答人填写的认真、详细及准确程度将作为本次采购评审时的重要依据。
3.采购人在货物需求一览表中提供的参考品牌仅供应答人参考,不做为评审依据。
4.应答人报价不得高于市场价格,若发现应答人报价高于市场价格或存在恶意报价的行为,采购人有权否决应答(评审阶段)或终止协议(履约执行阶段)。
5.本次采购应答人除按要求提供正常的商务应答文件和技术应答文件外,还应提供:关于电商化采购有效期内履约配送的服务方案及承诺,详细阐述成交后生产(采购)准备、配送网点及方式、人员配置、服务质量、配送时限等方面的方案和承诺。履约配送服务方案及承诺将作为本次采购评审时的重要依据。在履约执行阶段,若出现成交人无法提供所承诺服务的情况时,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协议,并将所有成交商品做下架处理。
6.成交公告完成后,成交人需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由采购人组织的电子商城入驻培训,并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完成成交商品信息的维护及上架工作,否则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协议。
(五)应答人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供货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1.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涵盖商品标包的大类目录,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须在有效期内。
(2)供货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产品的规定标准,需要检测报告的应持有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3)具备采购人要求的货物配送范围内的配送能力(配送网点覆盖至县区级,具体以附件2“货物配送点明细表”为准)。
(4)具备按照采购方要求在部分商品上定制企业标识的能力。
(5)具备完善的信息系统及与阳光采购平台对接的能力。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7)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能提供法定税率(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8)具有销售产品固定的经营场所,并具备相应货物供货仓储、运输、配送和相应的售后维修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和承担采购风险等方面的能力。生产商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设备的能力。
(9)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采购人的验证。
(10)在国内货物采购应答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采购人、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2.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未存在因不良行为导致本批次暂停、取消或永久取消成交资格的。
应答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和国网甘肃电力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正在接受暂停中标(成交)资格、取消中标(成交)资格的制造商或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相应处理范围内的产品。
潜在应答人成为成交人后,在产品供货时,提供与所供产品有关的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鉴证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强制性3C认证报告、消防认证等证明。
(2)应答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应答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未提供有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的,其应答文件作否决处理。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谈判截止日前三个会计年度,即2017年至2019年内连续三年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且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财务报告自成立年度起提供至2019年)。
(5)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采购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该应答人参与本项目的应答将被否决。
(6)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竞争性谈判采购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批)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提供竞争性谈判采购代理服务的;
c.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分标的竞争性谈判采购中同时参与的;
d.被责令停业的;
e.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f.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g.2017年度至应答截止时间前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整改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h.应答人所报商品价格严重背离市场正常价格的;
3.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对应分标产品的国家标准。
(1)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或鉴定报告。若本类物资需要以上报告,则应答人需提供所投产品原制造厂商的报告、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及年检记录,及其他相关资质资料。
(2)认证证书:若本类物资需要生产许可证或入网许可证,则应答人需提供所投产品原制造厂商的相关证书,相关证书需涵盖所投产品。
4.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即评审期间对应答人提交的资格和业绩证明文件进行审查。
5.应答人必须按包对包内所有物资进行应答,对于采购目录中的每个包,应答人在技术、商务、报价应答文件中只能提供一个品牌及型号的产品,如有缺失或对采购目录中的每个包进行多个品牌及型号应答,将被拒绝。“附件1: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的参考品牌,仅供应答人参考技术参数。
(六)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七) 集货商需提供同类产品近三年的经营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2017年-2019年)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本次采购不收取标书费(本批次采购文件中与本条款不一致处,以本条款为准)。
1.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0年10月23日至2020年10月27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下午13:3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进行报名。
2. 本次采购应答人必须通过谷歌浏览器登录阳光采购系统(http://39.104.48.136:8080/score_pc_vue)注册后进行报名,注册成功后,请点击相应项目及标包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获取采购文件下载地址和提取密码,应答人须在百度网盘自行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注册流程:详见附件4)。
3. 为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请各应答人谨慎报名。应答人如无特殊原因,多次报名后放弃应答的,该行为将被记录在案,由此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应答人自行承担。
四.应答保证金
由于新冠疫情影响,本次采购项目不收取保证金。但应答人需对附件3:《应答保证金承诺函》进行响应(应答保证金承诺函附在商务应答文件中),若应答人没有响应将否决应答。
五.应答文件的递交
1.应答截止时间(同谈判时间):2020年11月1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鉴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为有效的避免人群聚集,本次采购的应答文件只接收快递邮寄方式递交的光盘应答文件,不接收以现场递交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的应答文件。
应答文件邮寄递交的接收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9日16:00时(北京时间);邮寄地点为: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盐场路1376号(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评标基地);邮寄接收人:张鑫139*****785。
3.请各应答人自行监控邮件寄送进度,逾期递交或者未邮寄到指定地点的光盘应答文件,采购人均不予受理,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如有变动,代理机构将另行通知。
六、报价说明
1.开启报价(应答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鉴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为有效的避免人群聚集,应答人代表无需出席谈判活动(包括在兰应答单位),应答单位的法定授权委托人在2020年11月1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前登录钉钉(Dingtalk)(提前申请无效,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扫描二维码在线观看报价开启过程(包括在兰应答单位)。请各应答单位的法定授权委托人在应答截止时间前注册钉钉账号(应答单位法定授权委托人需以单位名称注册申请),并保持注册钉钉网络畅通。(二维码详见应答文件)。
2.应答人须将应答报价上传至阳光采购系统,且与应答函价格一致,未上传报价或与应答函价格不一致的应答人将被否决。
3.本次采购需手写商务承诺书(附件6)、技术承诺书(附件6)加盖公章并与光盘文件一起邮寄。(商务、技术承诺书需按分标提交)
4.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指定信息平台(系统)的电子应答文件,应答人不予受理。
5. 阳光平台报价:
(1)本次采购应答报价以阳光招标系统APP上传的应答报价为准,未上传应答报价的不予以补录,将作否决应答处理。
(2)本次采购应答报价以阳光招标系统APP上传的应答报价为准,如上传的应答报价与光盘文件中的应答报价不一致,将作否决应答处理。
6.应答人的最小应答单位为子包,应答人必须对子包内所有的项目、设备(材料)进行逐一响应,不能缺项、漏项、多项;如有,将作否决应答处理。
七. 其他事项
1.供应商不良行为的处罚:协议有效期内,卖方应严格按照在国网商城上架的产品供货。如发现卖方未严格按照在国网商城上架的产品供货等不良行为的,经核实后,停止卖方供货资格,并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视情节轻重处以扣减评标分值、暂停授标或列入黑名单等处罚。《省管产业单位电商化采购专区供应商管理办法》详见采购文件。
2.据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本次采购项目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与应答人约定如下:采购代理服务费用包含在应答人的应答总报价中,应答人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用。应答人如果应答即视为同意此约定。
3.因系统升级,各供应商在入围后签合同时,如应答文件第四章合同文本与流转的合同有出入的,以流转的合同为准。
4.应答报价的增值税税率按13%填写,不按13%填写其应答将被否决。
5.本次采购不承诺各成交人的实际供货数量,各成交人最终实际供货数量,以协议期内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6.成交供应商需缴纳代理服务费保证金,每个子包保证金为壹万元整。代理服务费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合并收取(只需支付一笔)。在协议终止,供应商缴纳代理服务费后,保证金将退还成交供应商。
7.代理服务费以协议期内实际采购成交额计算, 2021年11月30日协议终止后收取。代理机构将在收取时间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
8.协议有效期
本次电商化采购的协议供货有效期2020年11月30日至2021年11月30日。
9.采购执行方式
在本次采购中,若贵公司被确定为成交人,则由采购人(或采购人下属各项目单位)与贵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各方以电子合同方式进行签约,签约各方需提前进行电子签章采购及认证。各项目单位通过采购订单的方式进行采购。本次采购成交结果通过国家电网公司自有交易平台(国网商城)履约,各项目单位在平台上完成下订单、结算、支付等采购过程。
具体履约流程如下:平台公司、英大商务根据成交结果与成交人三方签订框架采购合同,英大商务组织成交人按照成交结果完成供应商入驻、开店、商品上架等工作。
项目单位在国网商城上选购商品,形成请购单。请购单经过审批后生成订单,订单通过国网商城发给成交人。成交人按约定给项目单位配送供货。送货时,打印国网商城统一标准的配送验收单,项目单位物资部门验货收货。项目单位确认收货后,成交人按约定将发票送到项目单位指定结算点,项目单位完成发票校验等付款审批流程后,通过国网商城支付渠道支付货款给成交应答人。
10.合规声明
采购文件如果发生可能与法律条规、国家标准不相一致、不相符合的条款表述,其不一致、不符合之处一律无效,并以国家相应规定为准。
11.以上内容以采购文件或变更通知为准
九.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甘肃科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盐场路1376号招标中心二楼
邮 编:730046
报名联系人:张鑫
邮 箱:********97@qq.com">********@qq.com
项目负责人:郑鑫
电 话:****-*******
代理服务费发票事宜联系人:邓佳
电 话:****-*******
领取发票时间:每周四下午13:30至17:00时领取代理服务费发票,其他时间概不受理。
代理服务费交款账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兰州第三支行
开户名称:甘肃科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备 注:1.代理服务费需在代理机构通知后,进行交纳。
2.代理服务费需从成交单位的基本账户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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