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苑区2018、2019年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耕地质量等别及产能评定(二次)招标公
清苑区2018、2019年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耕地质量等别及产能评定(二次)招标公
项目概况
清苑区2018、2019年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耕地质量等别及产能评定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修改和更正。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0/11/09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10/26至2020/10/30,09:00-12:00-13: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11/09 09:00(北京时间)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注:1.有意向的单位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进行市场主体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参加本项目。若因投标单位原因参加本项目不成功,后果自负。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因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已经进入正式运行阶段,各投标人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首页“信息动态”中“关于对市场主体注册核验流程调整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市场主体注册手续,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业务管理-交易文件下载】菜单中搜索计划参与项目,并从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必须在系统中获取),下载成功则视为报名参与成功。具体操作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技术支持电话:********00。投标人进入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查看投标人操作流程或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0311-616。投标单位请随时关注平台,如本项目有信息变动,投标单位延误自行负责。2.本项目投标文件中涉及相关证书、证件、证明、报告书等招标文件规定开提交的资料均不再要求提供原件,以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附相关资料为评标依据,各投标人应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市场主体在企业资质、法人、业绩、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投标确认前及时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主体信息进行修改更新,并选择审核地点,携带证明材料进行修改确认,否则视为无效变更。投标确认后至交易项目结束前,限制修改企业名称、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如特殊原因造成信息变化的,及时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证明资料,未及时变更或资料无效从而影响响应的,责任自负。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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