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城建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威宁县统建点】项目经理部物资【玻璃钢化粪池】采购招标公告
中铁城建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威宁县统建点】项目经理部物资【玻璃钢化粪池】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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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城建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威宁县统建点】项目经理部物资【玻璃钢化粪池】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UCG-02W-2020-03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铁城建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威宁县乌江源大道棚户区改造扶贫统建点工程项目经理部】已由【威宁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威宁县黔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城建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使用单位为【中铁城建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威宁县乌江源大道棚户区改造扶贫统建点工程项目经理部】。本项目所需的【玻璃钢化粪池】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7号令)
2.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2.5《中铁城建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制度》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项目概况:【位于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县新城区,东临上善路(武装部)、西邻招商局路、南邻凤山大道(新移动公司、新联通公司)、北邻乌江源大道。威宁县统建房主要包括14栋住宅楼、商业裙楼及其配套设施,其中9栋28层,4栋17层,1栋16层,项目总投资约8亿元,项目总占地面积约84840㎡,总建筑面积为约346695㎡,地上300445㎡,地下46250㎡,容积率3.54,建筑密度33.6%,绿化率25%,停车位1459位。住居2008户,住居面积253259㎡】。
3.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3.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4.2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4.4投标人不得是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单位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或其它利益相关人。
4.5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或《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供应商黑名单》。
5.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5.1本次对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5.2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优惠投标价法(不保证最低价一定能中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愿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24】日~【2020】年【10】月【28】日,每日【9: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发送至邮箱购买招标文件。
(1)投标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4)购买标书费的转账凭证。
6.2招标文件由招标人出售,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售后不退。
6.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采用邮件方式发售。
6.4不接受被招标人及其上级单位列入黑名单的潜在投标人针对相应包件的报名。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7.1递交时间:【2020年11月2日下午8时30分】。
7.2递交地点:【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县乌撒大道旁中铁城建威宁人民医院项目部会议室】。
7.3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日上午【9】时【00】分。
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当面递交给招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4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5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铁建商城(http://www.crccmall.com)公开发布。
9.现场勘察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勘察工地路况,考虑路况复杂,交通、施工便道等因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工地,具体可与招标人联系。
10.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城建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威宁县统建点项目部】
地址:【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县草海镇乌撒大道旁】
联系人:【张向乾】
电话:【177*****321】
邮 箱:【gzwnyyxmb@126.com】
开户名:【中铁城建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威宁县统建点项目部】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账 号:【9961 0150 1045 0054 2294】
备 注:转账时请在用途中备注【玻璃钢化粪池标书费】
【2020】年【10】月【23】日
1.招标物资包件划分清单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需用数量 | 招标文件 售价(元) | 招标人 名称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HFC | 玻璃钢化粪池 | 100方米 | 个 | 5 | 200 | 中铁城建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威宁县乌江源大道棚户区改造扶贫统建点工程项目经理部 | 贵州威宁县草海火车站旁统建点项目 | 含安装 |
2 | 玻璃钢化粪池 | 50立方米 | 个 | 1 | 含安装 | ||||
备注: 1、土建部分由招标人负责,招标人提供可安装条件,但投标人需根据自身产品技术规格,向招标人提供安装前准备意见,若无提前告知导致的安装延误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2、投标人报价需包含产品运输费、安装人工费(含工费、食宿费、差旅费)、安装设备使用费、税费及其他安装所需附件物品(需附清单及报价)费用; |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2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生产投标产品的生产能力,具有有效的投标产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2.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获得并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两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有效的质量检验报告。
2.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为中大型企业服务三个项目以上同类业绩相关证明材料,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
2.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2.7其他: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生产厂可以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在同一包件中投标;生产厂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
投标申请表
招标项目 名称 | 中铁城建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威宁县乌江源大道棚户区改造扶贫统建点工程项目经理部 | 招标文件 物资种类 | 玻璃钢化粪池 |
招标编号 | CRUCG-02W-2020-0313 | 招标文件 包件号 | HFC |
投标人 单位名称 | (填写单位全称) (盖单位公章) | ||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 | ||
法人委托人 | 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 | 传真电话 | ||
电子邮箱 | 邮编 | ||
单位地址 | |||
声明 |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 ||
法人委托人 | 年月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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