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城北鼓楼雅园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公告
新晃县城北鼓楼雅园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公告
新晃县城北鼓楼雅园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新晃县城北鼓楼雅园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已由新晃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晃发改招标核字〔2020〕054 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新晃经城保障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睿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新晃县城北鼓楼雅园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 2.2建设地点:新晃县鼓楼广场西侧 2.3招标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291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433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为房屋建设地下一层,地上十二层,室外附属电气、给排水、室外绿化及硬化等。 2.4招标金额:本项目工程概算招标金额为3414.7万元。 2.5总工期:360日历天(设计工期30 日历天)。 2.7招标范围:设计部分:本项目的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 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4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项目总负责人为施工项目负责人。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及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2020年4月至2020年9月)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并提供查询网址及查询密码,提交的材料与网上查询信息应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投标无效。 3.5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及符合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要求的最低配备标准的施工部分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施工部分关键岗位人员配备采用承诺制,投标人须承诺施工部分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符合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要求的最低配备标准。 3.6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省外企业应提供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或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承诺(仅施工企业);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 3.7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管理工程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成员)未被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须提交以上要求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证明;本招标公告中“网页打印件证明”至少包含要求查询的具体内容、查询具体内容的日期(不早于本招标公告)、查询具体内容的网址。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人除了满足上述要求外,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单独的名义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的投标; (2)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没有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的; (3)联合体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4)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如以同一资质参与投标,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5.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证保险形式 5.3.1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 账户名: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城东支行 (1)投标人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hua.gov.cn/ )选择“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5.3.2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保险: (1)由保险公司开具投标保证保险的采用电子保险保单形式,投标人应登录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线上办理投保手续; (2)开标时,投保情况以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展示的保单购买情况为准; (3)投保流程请查看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服务-下载中心栏目《怀化市投标保证保险投保人(投标人)操作手册》。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2每套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现金交纳,售后不退。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放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hua.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七、开标时间、地点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联合体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施工部分拟任法人或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和联合体授权委托书。 8.1 本项目招标不支付任何方案补偿费。 8.2 招标人或中标人有权使用其他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和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hua.gov.cn/)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新晃侗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电话:****-******* ********875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晃经城保障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晃经城保障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睿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锦溪北路217号 联 系 人:舒先生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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