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芳草湖生物质余热综合利用清洁供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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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芳草湖生物质余热综合利用清洁供热项目(BTJY06GCGK*******)已经由第六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发【2020】38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第六师芳草湖农场,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芳草湖生物质余热综合利用清洁供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第六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复投资额为18466.71万元;本次招标额为18466.00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六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六师芳草湖农场

3.工程规模: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实施,中标社会资本方出资成立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投资、融资、建设和运营维护。合作期届满,将具备良好运营能力的项目无偿移交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指定的相关机构。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BTJY06GCGK*******-01-01

芳草湖生物质余热综合利用清洁供热项目

1、项目模式:
第六师五家渠市城市管理局及第六师芳草湖农场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的授权下,作为项目实施机构,第六师城市管理局负责项目立项申报及日常行业监管,第六师芳草湖农场负责特许经营项目有关实施工作。具体实施内容包括: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审定实施方案;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与依法选定的特许经营者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协助特许经营者办理相关手续;负责项目绩效评价及监督管理工作等。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本项目的特许经营者,并与其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实施,中标社会资本方出资成立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投资、融资、建设和运营维护。合作期届满,将具备良好运营能力的项目无偿移交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指定的相关机构。
2、项目主要工程内容
1)热源工程:首站工程、保温运行启动锅炉房工程、电气工程、能源管理中心工程;
2)水处理中心、中继泵站工程:包含水箱、软化设备、除氧设备、水泵等设备,建筑面积共 945 ㎡;
3)能源管理中心工程:能源分析及实时监控系统、供热机组智能控制系统等;
4)改造换热站工程:改造混水换热站,供热面积约为 166 万㎡;
5)新建、改造一次网及配套工程:采用预制直埋保温管,最大管径为 DN600,最小管径为 DN200;更换部分管道和阀门及补偿器;零星改造工程;
6)其余项目:备用及应急锅炉、10KV 供电专线、穿越水渠、新建桥梁(穿越水渠:穿越管网管径为 DN600,长度约为 40m;新建桥梁:新建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箱梁桥一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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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投标人在其工商注册经营范围内,必须含有供热服务,或热力生产与供应,或锅炉供暖、城市供热等相关业务。 3、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1项集中供热工程的投资建设或集中供热工程建设施工的项目,且所建项目截至投标截止前至少运营一个供暖季。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等不良记录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5、投标人及其控股股东最近三年内(不足三年者,以成立时间起)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无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6、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基本要求为: (1)联合体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至少有一方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2)联合体牵头人其工商注册经营范围内,必须含有供热服务,或热力生产与供应,或锅炉供暖、城市供热等相关业务。 (3)联合体成员的业绩可以累计。 (4)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的投资人,不得在原联合体或其承继主体尚有效存续的情况下另行单独或通过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联合体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附上由所有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需明确牵头人及各方的权利义务。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中各方承担的义务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0年10月27日 00:00:00至2020年11月10日 23:59:59

2.领取方式:请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xjbt.gov.cn)下载招标文件

六、其他说明

1、建设工期:3年。 2、特许经营期限30年(含建设期3年)。 3、质量要求: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质量验收标准验收合格。 4、回报机制:采暖用户支付的费用和城市供热设施配套费。 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6、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7、本项目不接受招标文件的邮寄 8、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虚拟账号提交保证金,具体提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第六师芳草湖农场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向江桥

联 系 人:

郭睿

电 话:

电 话: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签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供热 清洁 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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