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房产服务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公用公房管理所)2020年度滨海新区大港公用公房应急修缮工程(项目编号:BHXD2020-12)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房产服务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公用公房管理所)2020年度滨海新区大港公用公房应急修缮工程(项目编号:BHXD2020-12)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房产服务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公用公房管理所) 2020年度滨海新区大港公用公房应急修缮工程 (项目编号:BHXD2020-12)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0年度滨海新区大港公用公房应急修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和平区张自忠路240号港湾中心16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HXD2020-12
项目名称:2020年度滨海新区大港公用公房应急修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6.5535万元
最高限价:246.5535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188.8145188.8145房屋修缮第一包:滨海新区大港行政服务中心的主楼地面瓷砖脱落,拆换;外檐窗漏水;室内窗下墙起皮、维修;暖气主管线及设备设施老化、跑水、改造;屋面维修;外檐维修。滨海新区大港总工会的主楼电路改造;屋面漏水。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2包57.73957.739房屋修缮第二包:滨海新区大港公安分局的主楼南侧外檐石材检修;屋面维修。老干部局的仿古沿线检修;栊线玻璃瓦拆换。规国三分局(公房所)的屋面维修;附楼外檐。公安消防特勤支队的车库屋面维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个日历天内完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注: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及《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部人员配置要求: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 (5)供应商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须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司公章); (6)提供近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7)2020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8)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9)本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实施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26日 2020年11月02日,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张自忠路240号港湾中心1601室
方式: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现金购买。未购买磋商文件者不得参加投标。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张自忠路240号港湾中心16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1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张自忠路240号港湾中心16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以上两包兼投不兼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上午09:00—09:30所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天津滨海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房产服务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公用公房管理所)
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街振兴路18号
联系方式:安勇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滨海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张自忠路240号港湾中心16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天津滨海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修缮 应急 公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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