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人民医院智能立体停车楼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通海县人民医院智能立体停车楼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通海县人民医院智能立体停车楼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1通海县人民医院智能立体停车楼建设项目(下称“本项目”)招标人为通海县人民医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社会投资人,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社会投资人、设计和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236.2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275.84平方米,新建智能立体停车楼1栋,钢结构,层数12层(其中地下2层,地上10层),共设置342个停车位;安装智能停车系统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估算总投资额约5000万元,最终规模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复为准。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由中标的社会投资人对本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合作期满后相关权利等按程序无偿移交给通海县人民医院。
2.2建设地点:玉溪市通海县秀山街道富善街。
2.3工期要求:
①设计期:招标人与项目公司签订合同后 10 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方案设计文件,方案设计审查通过后 20 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 30 天内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在提出施工图审查意见后 10 天内按照审查意见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正式成果;
②建设期:12个月;
③合作期: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运营30年(不含建设期)。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等全过程工作及本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在招标人规定的限额内设计及施工,根据招标人提出的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及竣(交)工验收阶段设计服务,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并根据招标人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认可的施工图纸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和竣(交)工验收、质量保修阶段的工作)。
2.5项目合作方式:
①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选定符合要求的社会投资人。社会投资人中标后,60天内到相关部门办理并完成该项目建设的相关规划审批,并负责本项目工程投资、设计、建设、管理、运营、设备维护保养、设备更新或重置、质保、移交并承担风险。
②医院提供自有用地,由社会投资人负责本项目机械式立体停车楼的投资、设计、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运营、维护及场地平整、引桥建设、相关道路改造、挡土墙建设等工作,所有费用(包括勘察、设计、建设、各种保函或其他形式的担保等)均由社会投资人承担。
③合作期内,社会投资人运营维护该停车楼,以收回成本(含建设成本及经营成本)、缴纳税费,并获取合理利润。合作期满后,社会投资人将本项目停车设备及其附属设施完好、无偿、不设任何担保权益的移交给通海县人民医院。
2.6质量要求:
①建设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
②运营质量:符合国家、云南省及医疗卫生行业规章、规范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质量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不含港、澳、台),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加盖审计单位印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根据企业成立时间按以下要求提供,
(1)2017年以前成立的企业须提供2017、2018、2019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2017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2018、2019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2018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2019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4)2019年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投标前一个月本单位的财务报表(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3.3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有以下①+②+③资格
①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③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投融资能力。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时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参加投标时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当日。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有1项建设类似机械车库(包括机械车库EPC总承包、投资建设机械车库)的业绩或具有机械车库销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授权文件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境外业绩需提供经公证的中文翻译件并附公证书原件,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2015年1月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2015年1月至今没有发生过重大以上(含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均需满足本招标公告3.1至3.6的要求,并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其中,联合体投标的,对本招标公告3.5款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业绩要求指联合体牵头人至少有1项建设类似机械车库(包括机械车库EPC总承包、投资建设机械车库)的业绩或具有机械车库销售业绩。
3.7.2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由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投融资能力。
3.7.3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7.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7.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款项的支付;
3.7.6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不超过3家(含3家:社会投资人和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单位具备同类资质的均按照最低等级资质确定联合体的投标资质)。
3.8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9 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须公示中标候选人企业业绩、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请投标人务必按照真实守信原则投标。
3.10各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该在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内,向招标人或有关监督部门提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分公司(昆明市滇缅大道西城时代B座2808)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李女士、王女士 ,联系电话:****-********。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
4.1.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文件售后不退。
4.1.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相关证明资料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寄送,寄送途中丢失概不负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5.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 11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地点: 通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行政新区螺峰路1号) 。
5.1.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及地点6.1本招标项目开标会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 通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7. 发布公告的媒介7.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https://)上发布(注: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 联系方式8.1招标人信息
名称:通海县人民医院
地址:秀山镇富善街34号
联系方式:****-********
8.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分公司
联络地址:昆明市滇缅大道西城时代B座2808
邮编:650106
联 系 人:李珊珊 王倩
邮箱:********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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