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学-苍南县“互联网+义务教育”结对帮扶示范校和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9学-苍南县“互联网+义务教育”结对帮扶示范校和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各学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为进一步推动省政府民生实事“互联网+义务教育”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工作落到实处,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实现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苍南县教育局关于印发《苍南县“互联网+义务教育”中小学校结对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苍教发〔2019〕45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9学年苍南县“互联网+义务教育”结对帮扶示范校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名额
(一)2019学年“互联网+义务教育”结对帮扶示范校2-3所,适当向支援方倾斜。
(二)2019学年“互联网+义务教育”结对帮扶工作先进个人含学科教师、学校技术人员、普教干部、县教研员、县技术部门人员等各若干名。
二、申报条件
(一)结对帮扶示范校。充分认识“互联网+义务教育”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工作重要意义,积极参与结对帮扶工作,不折不扣落实结对帮扶任务目标。支援方学校无私分享优质资源,受援方学校主动把握发展机遇,双方在学校管理、教师研修、课堂共建等方面广泛开展合作交流,结对活动丰富多样,重视宣传工作与经验总结,实现管理共进、教学共研、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师生互动、差异互补。
(二)结对帮扶先进个人。充分认识“互联网+义务教育”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参与结对帮扶工作,工作业绩突出,成效显著。
(三)已获评温州市2019学年“互联网+义务教育”结对帮扶示范校和先进个人不再列入本次评选。
三、申报要求
“互联网+义务教育”结对帮扶示范校,先进个人的相应推荐申报材料,乡镇中小学由学区汇总(直属学校直接上报)于11月2日前报送至县教育局基教科(电子稿和纸质稿各一份)。联系人:林伟明,联系电话:660271,********。县教育局基教科、教育信息中心、教师发展中心根据“之江汇”广场平台和工作实绩进行评选。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广泛宣传,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的原则,严格评审,认真把关,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附件:
1. 2019学年苍南县“互联网+义务教育”结对帮扶示范校申报表;
2. 2019学年苍南县“互联网+义务教育”结对帮扶先进个人申报表;
3.2019学年苍南县“互联网+义务教育”结对帮扶示范校推荐汇总表;
4.2019学年苍南县“互联网+义务教育”结对帮扶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
苍南县教育局
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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