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拟采购进口设备的公示

关于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拟采购进口设备的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

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拟采购(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含FID检测器)、预浓缩系统、配气系统、清洗系统、苏玛罐等、气相色谱仪(可用于测定非甲烷总烃,配自动进样器、气体稀释仪)、热脱附仪自动进样器、吸附管老化装置、气相色谱仪、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有毒气体检测系统)进口设备,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对省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实行审核前公示相关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操作执行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现将拟采购进口产品的技术指标和功能及专家论证意见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从2020年10月27日起至2020年11月2日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和河南海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郑汴路北、中州大道西公寓A座1单元12层A9号,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

河南海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10月26日

附件:技术参数、155*****2257****-****************.pdf">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

拟进口产品仪器招标参数--10.21.pdf专家论证意见10.23.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进口设备 监测中心 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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