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型灌区工程管理范围划界招标公告

大中型灌区工程管理范围划界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根据《省水利厅 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新一轮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苏水河湖〔2020〕10号)、《关于开展新一轮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扬水运管〔2020〕46号),扬州市邗江区水利局计划开展邗江区大中型灌区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邗江区财政资金。目前项目资金已落实,各项招标手续齐全,招标人扬州市邗江区水利局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投标工作,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邗江区大中型灌区工程管理范围测绘划界承担单位,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河长制管理和碧水保卫战河湖保护战的部署要求,深入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苏政发办〔2015〕76号),2020年江苏省开展了新一轮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

根据省水利厅、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新一轮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苏水河湖〔2020〕10号)和扬州市水利局、扬州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关于开展新一轮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扬水运管〔2020〕46号)文件要求,扬州市邗江区水利局计划开展邗江区大中型灌区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为建立健全范围明确、权属清晰、责任落实的河道管理和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责任体系打好基础。

2.2本次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实施的邗江区大中型灌区工程管理范围划界项目(合同编号:HJHD-2020-GQ)投资约25万元,主要是对扬州市邗江区境内的4个一般中型灌区中骨干渠道(不含已列入国普河道划界)进行管理范围划定。

2.2.1工作范围

扬州市邗江区境内4个一般中型灌区,分别为:沿湖灌区、方翻灌区、杨寿灌区、甘泉灌区,划定内容为灌区中骨干渠道37.3km(不含已列入国普河道划界),19座灌区配套建筑物。

2.2.2具体工作内容

界线测绘37.3km,电子界桩布设,告示牌设立,1:10000界线图、数据录入江苏省水利地理信息系统平台数据库等。

2.3工作周期

本项目计划于2020年11月20日进场, 2020年11月30日前提交《管理范围划定技术设计书》,并通过由招标人组织的技术评审,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成果资料整理、数据库建设和技术报告编制,具备验收条件。

2.4质量要求

所有数据坐标系统采用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1985国家高程基准,图形数据、属性表格、电子文档等成果资料录入江苏省水利地理信息系统平台数据库,符合《江苏省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验收管理办法》(苏水管〔2018〕12号)规定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凡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独立法人单位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范围须同时包含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及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3.2近5年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3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3.4投标单位信用等级不低于扬州市水利局最新评定的D级(信用等级相关规定见:扬州水利网http://slj.yangzhou.gov.cn/yzslj/zbxx/202003/558aa7a0d4294f5eaa81d0b4936d9bb5.shtml,若上一个年度无扬州市信用等级的,按其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初次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的投标单位,扬州市水利信用等级为B级)。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向的投标人于2020年10月26日9:00至2020年10月30日17:30期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至江苏方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市玉箫路18号407室),持下列材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经办人身份证;

(2)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或提交2020年最新网上资质查询记录并盖单位公章);

(3)经办人所在单位养老保险(2020年7月-2020年9月)连续缴费证明(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可出具单位证明)。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4.3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5.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若需查勘现场,招标人可提供协助。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16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苏方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市玉箫路18号四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邗江区水利局

地址:扬州市新城河路520号

电话:180*****229

联系人:王毅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玉箫路18号407室

联系人:许工、张工

电话:****-********189*****507

邮箱:********8@ qq.com

8. 备注

8.1 本次招标公告在邗江水利网上发布。

9. 评标办法


序号

项目

评审内容

分值

技术评标标准

50

1

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理解及工作方案

本条主要评审投标人对本项目情况宏观认识程度,对本项目具体情况、建设理念的理解和把握,总体实施思路是否与本项目建设理念相适应,是否合理可行:

1、对项目的目标和任务理解透彻,工作大纲满足项目的目标和任务,可得1~4分。否则酌情给分。

2、工作方案技术先进,方案周密,具有技术创新,思路清晰合理,可操作性强,全面响应招标人技术要求的得 8~12分,技术较高、方案较好、能响应招标人技术要求的得4~8分,基本可行的得 1~4分,有明显缺陷的不得分。

16

2

现状调查

对项目现场状况、工程管理范围边界、水土资源调查充分、基础资料了解全面,得3分。

3

3

设备配置

测绘仪器、数据(软件)处理系统、交通及办公条件配置合理,满足工作开展需要得4分。

4

4

方案编制组织及成果文件

1、组织机构健全合理、人员分工明确得2分。

2、电子界桩布设准确合理、告示牌制安、测绘等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5分。

3、保密制度与体系完善,对应措施全面合理,得2分。

4、进度计划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安排科学合理,有完善的工期保障措施得3分。

5、界线图等成果电子矢量化技术科学、工具先进、成果可靠得4分。

6、与水利、自然资源、规划等相关部门数据共享和管理工作衔接充分有效、考虑到位得3分。

7、后续服务保障措施合理可行,得2分。

21

5

重点、难点分析及优化与建议

1、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认识深刻、表述全面准确,提出的解决方法科学系统、安全经济,可操作性强的得3分。

2、针对项目具体情况有合理、可行的方案及优化措施建议,得3分。

6

二、

商务标评标标准

50

1

投标人业绩

1、近5年(2015年1月1日以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中标价10万元及以上的测绘(量)类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有1个得2分,最高得10分。

10

2

项目管理机构

1、项目负责人具备测绘(量)类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得2分。

2、投标人项目组成员中具备注册测绘师或者参与过省水利厅组织的全省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技术培训达3人及以上得3分,没有或不足不得分。

(投标人项目组成员须提供20207-20209月社保缴纳记录证明)

3、投标人投入仪器GPS在4台及以上,全站仪在2台及以上的,满足要求的得3分,没有或不足不得分(须提供检定证书)。

8

3

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得分32分:

有效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比:

①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32分;

②在评标基准价以下,每低1%扣0.5分;

③在评标基准价以上,每高1%扣1.0分;

2、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

3、上述投标报价得分最低分值为0分。

32

4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S”具体确定方式为:

S=T×A%+(a1+a2+…+an)/n×(1- A%)

S—评标基准价;

ai—投标人报价(i=1,2,…,n);

T—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A%—招标人最高限价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系数,A%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A%值的取值为60%、65%、70%;

n—进入计算评标基准价的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个数:

①当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

②当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分别去除最高和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个数;去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取整数值,小数不计)。

注:投标人报价低于所有投标人有效报价平均值80%的,不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及“n”的取值。

5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保留2位小数)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注:1、以上评分细则每项打分均以上述要求所附有效证明材料为依据。凡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文件、假材料的,一经查实,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对已经宣布中标的投标人则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标签: 划界 范围 工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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