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通山县全域旅游公交及站台广告宣传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通山县全域旅游公交及站台广告宣传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

2、项目名称:通山县全域旅游公交及站台广告宣传项目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1、通山县城公交车身广告10台
2、通山县站台广告27个
3、通山县公交路牌广告60个
4、户外广告四个(通山县好旺角楼顶户外广告1个,通山县人民银行楼顶三面翻1面,咸通高速咸安服务区高炮1个,咸通高速与杭瑞高速南林交汇处高炮1个)

4、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80(万元)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湖北咸宁咸运集团通山奔阳运输有限公司独家经营通山县城区公交车业务,该公司已将通山县城区现有公交车之车内及车身所有广告经营权委托通山宜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独家经营(经营期限:自2019年1月1日到2022年4月30日),具有唯一性。
2、通山县市政设施管理所与通山宜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通羊城区公交站台、站牌等设施投资建设协议》,协议其中达成了城区新增公交站台和站牌的建设及其广告经营均由通山宜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责,通山宜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具有以上站台及站牌广告经营权15年(自2019年12月2日起至2034年11月31日止),具有唯一性。
3、根据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通山县全域旅游公交及站台广告宣传项目方案需求,户外广告四个(通山县好旺角楼顶户外广告1个,通山县人民银行楼顶三面翻1面,咸通高速咸安服务区高炮1个,咸通高速与杭瑞高速南林交汇处高炮,1个)为通山宜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经营,通山县好旺角楼顶户外广告经营期4年(2020年3月1日到2024年3月1日),通山县人民银行楼顶三面翻和咸通高速与杭瑞高速南林交汇处高炮为通山宜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建设及经营,咸通高速咸安服务区咸宁至通山方向第二块立柱广告位为通山宜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租赁(租赁期3年,2020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具有唯一性。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条款,所以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通山宜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通山县通羊镇新城社区向阳小区一单元454号

三、公示期限

2020年10月27日至2020年11月0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陈国庆

联系地址:通山县通羊镇九宫大道文博路横一路

联系电话:137*****345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姜主任

联系地址:咸宁市通山县花园路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徐伟明

联系地址:通山县通羊镇洋都大道田园路(西城派出所旁)

联系电话:****-*******

标签: 宣传 站台广告 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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