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广厦海棠苑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镇平县广厦海棠苑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镇平县广厦海棠苑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平县广厦海棠苑建设项目施工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镇平县广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国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镇平县广厦海棠苑建设项目施工
2.3建设地点:涅阳路以北、玉都大道以西、琢玉西路以南、玉琥路以东
2.4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5工期:82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备相应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
(3)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查询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5)投标人所报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投标时,投标人应出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函等相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开标后提供的任何材料,一律不再认可;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四、招标文件获取
1、企业诚信库注册及CA办理
本项目只接受镇平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业务,由于镇平县交易中心启用新版电子交易系统,已在旧版系统中注册的各交易主体应重新在新版交易系统中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后绑定原CA证书,新注册的各交易主体直接在新版交易系统中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并绑定CA证书(详见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启用新版电子交易系统的通知》,请各潜在投标人按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规定及时办理,未按镇平县交易中心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责任自负)。
新版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信安CA客服:****-********/96596。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潜在投标人需通过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版系统首页(“3.0系统入口”(http:// www.zpggzy.com/)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招标文件下载。(详见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专区《3.0投标人操作手册》)。若因为自身原因错过文件下载时间,造成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
投标保证金交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电子投标保函的形式交纳,具体交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转账: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标段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帐号交纳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帐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帐户,企业基本帐户必须与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交纳均视为未缴纳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2)电子投标保函: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
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交纳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10月27日9时00分至2020年11月2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请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网站更新信息,若因其他原因未能及时看到网上更新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将不负任何责任。
注:(1)招标文件获取有时间要求,错过时间后将无法完成操作,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潜在投标人务必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下载并确保文件下载完整(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一并下载),获取时间截止后将无法下载任何招标文件内容,若由此原因影响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解密等情况,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3)该项目使用网上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前往到达现场参与投标。各投标人根据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附件:操作网上不见面开标手册地址(下载专区中自行下载)
(4)该项目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加密投标文件电子版等。需要注意开标前登录网上不见面系统进行等候签到;
(5)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6)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答疑,严重问题可拨打现场技术支持电话:********6389或客服电话********3062。
(7)网上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签到截止时间20分钟内),不在执行投标文件解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及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 11月19日上午9:00
5.2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镇平县政务服务中心西侧二楼
联 系电 话:****-********
企业诚信库注册电话:****-********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CA数字证书技术支持电话:****-********
招标人:镇平县广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先生联系电话: ****-********
地址: 镇平县会展中心9楼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国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82*****575
地址: 河南省新乡市开发区34号街坊心连心22号楼5单元51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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