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转运站建设(EPC)招标公告

垃圾转运站建设(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KRKZ-SZ-********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日喀则市新城区(经开区)垃圾转运站建设项目(EPC)已由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日行审立项【2020】040号”批准建设,并通过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备案,备案号为:****************,项目招标人为日喀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抗疫特别国债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日喀则市新城区(经开区)垃圾转运站建设项目(EPC)

2、项目编号:BKRKZ-SZ-********1

3、建设地点:日喀则市。

4、建设规模:新建总建筑面积4620.5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转运和处理中心、分拣及暂存中心、综合管理用房、门卫室,以及给排水、电气、道路、绿化、围墙等附属工程;配置垃圾转运系统、餐厨垃圾处理系统、可回收垃圾分拣系统、大件垃圾处理系统、有害垃圾暂存系统、除臭系统等设备。

5、预计投资估算总价:5000.65万元(含所有费用);

6、招标范围:在经批准的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本次招标范围为日喀则市新城区(经开区)垃圾转运站建设项目(EPC),包括设计、采购、施工安装、总承包管理、整体移交、配合竣工验收、后期设备维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7、施工工期及设备供应期、设计服务期:

施工工期:12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2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1月30日;

设备供应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设计周期:30日历天。

8、质量要求:工程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国家、专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的要求;设备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质量标准;工程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2、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

投标人需同时具备工程设计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设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本项目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项目负责人要求:

3.1项目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负责人: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者具备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或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3.2项目总负责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即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负责人,下同)须具有注册贰级建造师(或以上)资格;并须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17年至今具有至少一个及以上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投标人在2017年至今具有至少一个及以上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

5、财务要求:2017-2019年或成立至今财务无亏损。(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6、投标人须符合藏建市管函[2013]119号及藏建市管[2011]85号文件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除设备采购公司外均须符合要求;区外设计及施工企业需在藏备案,区内、区外建筑施工企业需进行项目备案。)

7、近三年无重大质量事故和不良记录或无劣绩通报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8、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只接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作为牵头人组成的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的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3家。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同一个独立法人企业只能参与一个联合体组合进行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27日至2020年10月31日,在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http://www.xzzbtb.gov.cn)报名。

2、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0年10月27日至2020年10月31日,在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http://www.xzzbtb.gov.cn)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16日15时30分,地点为日喀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他事项

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开标时必须到场并提交身份证,由监督部门核实身份信息并对标书进行解密,未到场或身份信息不符的按废标处理。(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

2、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5月6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招投标有关方式及相关要求的通知》(藏建招〔2020〕58号)文件的规定,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相关规定,从5月10日起,我区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劳务员必须到岗履职;在招投标时,投标单位要对劳务员到岗履职作出承诺。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日喀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仁庆多吉

电话: 152*****717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百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日喀则市后藏庄园A区五栋三单元302

联 系 人:胡勇

联系电话:181*****077

西藏百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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