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网工程(一期)公共点位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天网工程(一期)公共点位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S-C【2012】公字004号
哈尔滨市公安局香坊分局的“哈尔滨市公安局香坊公安分局天网工程(一期)公共点位建设工程”,已按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完政府采购审批手续,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公安局香坊公安分局天网工程(一期)公共点位建设工程
1.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3 招标内容:各派出所辖区监控和居民小区电子抓拍系统监控工程
1.4 交货地点:哈尔滨市公安局香坊分局各派出所所辖区域
1.5 工期:60日历天。
二、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的合法企业,必须具备专业技术支持和服务队伍,其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含500万元)人民币;
2.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黑龙江省社会公共安全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黑龙江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一级资质的法人组织;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和地点:
3.1 投标人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如报名人是法人本人,须携带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及第二项资质要求相关内容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到哈尔滨市长江路51号503室进行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3.2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为 2012 年 9 月 25 日至 2012年 9 月29 日,逾期报名将不予受理。
3.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按相关规定执行,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人民币100元整。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1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投标人寄送招标文件。
招标人: 哈尔滨市公安局香坊分局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泓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开发区长江路51号5楼
联系电话: ****-********
联系人:张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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