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食品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网络招标公告
金塔食品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网络招标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拟对洮南市金塔食品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贷款本金28,167,543.00元,截止2020年9月14日利息11,444,176.14元,本息合计39,611,719.14元。贷款方式为抵押、保证。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债务人基本情况:洮南市金塔食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2,法定代表人:杨茂义,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10-06-12,企业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登记机关: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地址:吉林省洮南市经济开发区,经营范围:调味料(半固态、固态)食用植物油、酱制造、批发零售;相关进出口业务、调味料原料收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吉林省金塔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保证人基本情况:保证人吉林省金塔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8,经营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成立时间2004-07-27,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登记机关白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地址吉林省洮南经济开发区兴业路1969号,经营范围辣椒购销及其深加工,杂粮杂豆购销及其深加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口的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种苗、农膜、杂粮、杂豆、蔬菜瓜类种子购销;运输、房地产开发;种植、养殖;辣椒红色素、辣椒精、调味料(固态、半固态)、食用植物油、酱、红曲米(粉)(颗粒状、粉末状)、葵花盘果味粉生产销售;预包装食品零售及批发,速冻食品生产、加工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保证人吉林省格林普达彩印包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64-c********3" target="_blank">王伟明,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地址: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甲九南路以北丙七路东,成立日期2002-12-19,经营状态存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曾用名吉林盛金彩印包装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包装装璜印刷品印刷,纸制品经销等。登记机关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九台分局。
保证人杨茂义,身份证件号码:****************18。住址:吉林省洮南市光明街四委四十六组。
保证人王影,身份证件号码:****************62。杨茂义妻子。住址:吉林省洮南市光明街四委四十六组。
保证人杨适,身份证件号码:****************17。住址:长春市朝阳区新发路5号。
抵押资产情况:抵押人吉林省金塔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抵押资产为抵押人所有的辣椒设备等342个机器设备。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2018年11月16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吉01民初54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吉林省格林普达彩印包装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对洮南市金塔食品有限公司欠付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借款本金2900万元及期内利息、逾期利息、复利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8年8月30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吉01民初54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被申请人吉林省格林普达彩印包装有限公司名下的、座落于长春市九台经济开发区面积为45,016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查封被申请人吉林省格林普达彩印包装有限公司建设的、本裁定第一项所涉土地上的地上在建建筑物六处。2019年6月13日,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吉08执87号执行裁定书,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被执行人吉林省金塔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洮南市金塔食品有限公司、杨茂义、王影、杨适,法院裁定查封被执行人吉林省金塔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342套(台)机器设备。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0月26日;有效期限2020年10月26日起至2020年11月6日止。
处置方式:拍卖、要约邀请竞价转让、产权交易所转让或其它。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臧先生、游先生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3999号
邮政编码:130000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2020年10月26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