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自来水公司二次供水给水设备入围供应商项目招标文件澄清

孝感市自来水公司二次供水给水设备入围供应商项目招标文件澄清


各投标单位,现有孝感市自来水公司二次供水给水设备入围供应商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1、招标文件中第13页第15.3项删除。
2、招标文件中第13页第16.1项修改为“投标保证金在入围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3、招标文件中第14页第19.1项修改为“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核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商务和技术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并标明项目名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及“正本”或“副本”
4、招标文件中第16页第26.3项修改为“当资格审查后合格的投标人等于拟计划入围的家数时,不再进行详细评分直接入围。”
5、招标文件中第20页商务评分中类似业绩修改为“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自2012年1月1日以来与地级市(含地级)以上供水企业签订类似业绩合同,已完成合同(须为100万及以上单项合同)每个得0.5分,最高5分。”
6、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制作的份数统一修改为一正二副。
7、招标文件中第51页第7项修改为“投标人须具有省级或以上部门节能产品成套供水设备认证证书”
8、招标文件中第59页中最高限价为2300万元,投标单位的单价报价及总价报价均不能高于概算单价和最高限价。
孝感市自来水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四日

标签: 入围供应商 给水设备 二次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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