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受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强度仿真分析领域技术升级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强度仿真分析领域技术升级项目
二、招标编号: 0714-EMTC-4692
三、总体目标:通过对强度仿真分析领域技术升级,应用最新的仿真分析前处理软件,达到与我公司已有的ansys和Abaqus等软件无缝结合,提高工作效率,加强仿真分析精度,深入开展多领域分析技术的研究,更好地为新产品的研发服务。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万人民币以上、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相关产品及服务的实体;
2、如为代理,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原厂商针对此次招标的授权;
3、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5、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6、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7、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时间:2012年9月26日至10月17日,每天9:00~11:30,13:3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新中电大厦21层标书发售处)。
六、招标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1000元(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若邮购,须加付EMS费5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汇款后将尽快以EMS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2年10月18日9:30时(北京时间)。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 开标地点:
长春市长客宾馆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西安大路2435号
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
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新中电大厦(国海广场A座)
邮 编: 100038
开 户 银 行 : 交通银行北京翠微路支行 (行号:
********0363)
帐 号:
****************19163
联 系 人: 王璐
联系人电话 :
***-********传 真:
***-********-****电 子 邮 箱: wanglu@ceie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