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组织申报省级财政支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的通知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组织申报省级财政支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的通知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关于组织申报省级财政支持国土空间
生态修复项目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
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根据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部署,我厅决定利用省级专项资金在全省择优支持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2020年省财政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程包括: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程。
对符合以下条件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工作体制机制完善;规划合理;坚持陆海统筹、修复管控相结合开展工作;以前年度项目实施效果较好;前期工作基础扎实;资金筹集充足合理,不会形成隐性债务。
省财政专项资金不得安排用于以下方面支出:有明确修复责任主体的项目建设;旅游设施与景观工程建设;华而不实的盆景工程等;除设备用房外的房屋建筑工程;其他中央、省级财政资金已支持的项目。
二、申报内容和程序
(一)各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明确细化绩效目标、实施任务、保障机制、分年度资金预算以及资金保障等内容。项目前期研究已达到“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上深度的,可用相关编制成果代替实施方案,且方案中明确建设工期不超过一年。
(二)申报项目选择应遵循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统筹考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领域各项工作,按照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的要求,实现土地整治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协调统一。同时充分考虑地理条件、气候差异、经济状况,避免盲目跟风、照搬照抄式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程。要与其他相关规划衔接,避免项目交叉重复。
(三)各市县最多择优申报1个项目。项目筹划应明确具体工作任务。项目总投资应进行科学合理测算,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思想,充分考虑政府收支压力和财力可能。2020年省级专项资金第二批总额度为4100万元,具体项目的补助资金额度将根据项目实施规模、投资总额等因素综合评估确定。
(四)2020年6月26日前,由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按照本通知申报要求,将申报文件,附上实施方案、平面规划示意图等材料(含全部电子文档),按程序报送我厅,逾期不予受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项目储备。各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要切实增强对建立项目储备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做好项目储备。
(二)强化项目审核主体责任。各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应规范项目审核程序和标准,对项目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确保不得利用同一项目重复申报省级以上财政资金。
(三)全面推进绩效评价。各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要与同级财政部门对接协调,按规定细化、完善绩效目标。各项目单位应按要求填报分年和实施期内的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按规定及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相关工作。
(四)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开展工作。各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应充分考虑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发展态势和疫情防控需要,严格落实当地疫情防控规定,采取灵活、适当方式,开展项目编制、遴选、上报等工作。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2020年6月18日
(联系人:杨世华,电话:********,邮箱:stxf0898@163.com)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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