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桥区拟享受社保费返还政策的企业名单(第二批)及返还金额公示
柯桥区拟享受社保费返还政策的企业名单(第二批)及返还金额公示
根据省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8〕50号)文件精神,按“企业申报、镇街初审、部门比对、联合会审”等工作步骤,现将审核确定的拟享受社保费返还政策的第二批企业名单及返还金额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6月4日至6月1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柯桥区兴越路1718号柯桥区人力社保局339室),联系人:孙丛萍,电话:********。
绍兴市柯桥区企业社保费返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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