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教育局关于实施中小学(幼)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的通知

苍南县教育局关于实施中小学(幼)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的通知


各学区,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支撑教育改革发展,助力“重要窗口”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的意见》(教师[2019]1号)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实施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17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全县中小学(幼)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以下简称提升工程2.0)。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至2022年,通过实施提升工程2.0(每人不少于50学分),基本实现“三提升两推进一形成”,即校长(园长)信息化领导力、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团队信息化指导能力显著提升,全面推进教师信息化教学实践创新、全面推进学校(幼儿园)教育信息化长足发展,形成与我县教育信息化建设目标相适应的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新样态,为我县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和率先实现高水平现代化打好坚实基础。

(一)提升学校(幼儿园)信息化整体发展水平。按照需求导向、整校(园)推进的基本原则,结合学校(幼儿园)特点,分析信息化发展需求,突出信息技术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相结合,助力“互联网+教育”发展,优化和完善学校(幼儿园)信息化发展规划,形成整校(园)推进方案。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教学管理创新、教学模式创新、教学评价创新、学习方式创新等方面的作用,特别是在突发情况下利用信息技术构建新型教育供给体系,全面支持和促进学校(幼儿园)信息化整体发展水平的提升。

(二)打造引领信息化教学应用创新的骨干团队。各校(园)建立应用创新骨干团队,立足学科教学,为学校(幼儿园)实施提升工程2.0提供专题培训、研修引领等专业服务支撑。立足各校教育信息化发展水平和教师信息应用能力普遍情况,依托骨干队伍,实践和引领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工作各领域的融合创新,加深教育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手段的教育应用,积极探索信息化教育教学新模式,助推各校教育信息化发展。

(三)全面提升教师在线教学等信息化教学能力。整合教师培训、教育技术、教学研究和学科教学骨干等力量,汇聚优质资源,建立适应学校(幼儿园)发展需求的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整校(园)推进新模式。学校(幼儿园)根据整校(园)推进方案组织培训,开展混合式培训和校本应用实践,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尤其是在线教学能力,包括熟练掌握平台功能、有效使用互联网资源、精准开展在线教育评价与反馈等,全面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改革融合创新。

(四)促进城乡学校(幼儿园)信息化应用水平均衡发展。结合我县“互联网+义务教育”城乡学校(幼儿园)结对帮扶行动,以远程专递课堂、城乡同步课堂等推动“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整合资源,向海岛、偏远山区、小规模学校(幼儿园)倾斜,协同推进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以混合式培训与协同研修的形式,优化乡村学校(幼儿园)信息技术应用环境、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提高乡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水平、提升乡村教育教学质量,缩小城乡学校(幼儿园)信息化应用水平的差距,助推城乡普职高、义务教育、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五)构筑苍南特色的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新样态。以“信息化规划为牵引、网络化管理为支撑”的整校(园)推进模式,高效精准地实施提升工程2.0,构建以校(园)为本、规划引领、多方协同、全员参与、聚焦应用、专题研修、成果导向、量化考核的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新样态。充分发挥数据的综合价值,开展学校(幼儿园)信息化发展综合评价,探索和实践学校(幼儿园)教育信息化发展的长效机制建设。

二、主要措施

(一)制定提升工程2.0县域规划。为稳妥有序推进提升工程2.0,学习全省先行试点学校的先进工作经验和经典培训范例,根据教育部和浙江省相关要求,结合浙江省提升工程 2.0 整校推进实施指南和校本应用绩效评价指南,制订我县提升工程2.0年度实施计划,明确提升工程 2.0 的目标和任务,规范提升工程 2.0 的实施路径和工作流程,有效落实提升工程 2.0 的各项工作。

我县提升工程实施工作于2020年下半年开始,在全县范围分别于2020年、2021年、2022年分三批实施。每年九月开始一期,每所学校整校推进的周期为一学年(2个学期)。第一批(2020年10月到2021年8月)实施的学校有19所(具体名单见附件2),完成不少于我县教师总人数的25%。第二批(2021年9月到2022年8月)完成不少于我县教师总人数的40%,第三批(2022年9月到2023年6月)完成剩余的35%(第二批和第三批学校名单待定)。

(二)组建县级培训团队。选拔一批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突出的学科骨干教师、教育技术部门专业人员、研训员等,组建县级培训者队伍,为校级管理团队和学校做好培训服务。

(三)组建校级管理团队。组建由校长(园长)担任学校首席信息官(CIO)、学校(幼儿园)相关管理人员参与的学校(幼儿园)信息化管理团队。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跟踪指导模式,指导学校管理团队结合学校(幼儿园)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目标,对照教育部《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规范(试行)》,形成学校(幼儿园)信息化发展规划,支持学校管理团队落实学校信息化发展规划、组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培训,有效提升学校管理团队领导全校教师应用信息技术开展教学创新的能力。

(四)围绕信息化教学创新推动教师研训。按照“省市统筹、区县负责、学校(幼儿园)自主、全员参与”的实施路径,在培训团队的指导下,学校(幼儿园)根据制订的信息化发展规划设计教师研修计划并选择适合的教师培训机构,采用集中培训、网络研修、实践应用等多种形式相结合,开展教师选学、校(园)本研修和区域教研。围绕课程指南,以问题为导向,以专题研修为抓手,开展教学案例研讨、课堂实录分析等信息化教学校本研修,推进在线教学、同步课堂等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有效应用。推动教师应用研修社区、网络学习空间、教师工作坊等,打造“技术创新课堂”,提高利用信息技术进行学情分析、教学设计、学法指导和学业评价的能力,破解教育教学重难点,助力学校(幼儿园)教学创新。

(五)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积极发掘一批信息技术教育教学应用创新的优秀经验和实践成果,在学校(幼儿园)信息化整体推进策略、精准教学、“人工智能+教学”、技术支撑的混合式教学和项目式学习、STEM(STEAM)、基于大数据的精准评价等方面,形成示范案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六)强化过程监测和绩效评价。各校(园)提升工程 2.0的实施情况将纳入教师培训绩效考核。通过省教师培训质量监控管理平台开展常态化监测,实施全过程监控,定期通报监测结果。依托“之江汇”教育广场,进行信息化教学应用数据综合挖掘,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提升工程2.0整校推进绩效评价。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提升工程2.0顺利实施,我县教育局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人事科、县教师发展中心、县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等部门组成的苍南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1),负责工程的统筹部署和管理指导工作。

县领导小组要加强信息技术应用的长效机制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应用氛围,从信息化规划制定、环境建设、教学研究、技术应用等方面进行指导,帮助学校落实信息化校本应用研修与学科活动整合的相关工作,做到培训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各校(园)成立提升工程2.0学校管理团队,并填写学校管理团队信息表报送至县提升工程2.0办公室(报送时间见文件中的材料上报要求)。培训机构要协助教育局做好提升工程2.0项目管理、培训实施、过程监督。

学校(幼儿园)是提升工程2.0的主体,校长(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带头组建本校(园)领导小组,制订本校(园)信息化发展目标和规划,并围绕规划切实制定方案,支持教师参加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开展信息化教学校本研修和实践应用,落实全员信息化培训学分要求,提高整校(园)信息化教育教学水平。

(二)强化分工合作。县教育局人事科牵头做好提升工程的统筹协调工作,加强信息技术应用的长效机制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应用氛围。

培训机构要做好学校信息化管理团队的培训,指导我县学校(幼儿园)修改、完善信息化规划及整校(园)推进方案,落实全员信息化培训学分要求(合计50学分,其中线下培训为8学分),做好提升工程的项目管理、培训实施、过程监督等工作。

研训部门指导学校开展信息化教学校本研修和实践应用,开展专项课题研究,提高学校信息化教育教学水平。

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要加强学校信息化的环境建设,升级培训支持服务体系,加强技术应用指导,支持有条件的学校积极引入大数据、云计算、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支持的实物情景和实训操作等培训资源。收集技术支撑下的日常案例,生成常态资源。征集技术与教学融合的优秀案例,汇聚优质资源。通过常态推进与优质引领,建设一线优秀教师参与研发的资源库,强化以信息技术为依托的资源支持。

(三)强化科学指导。坚持分类指导,按照注重创新、尊重差异、扶持薄弱、均衡推进的原则,面向不同乡镇、不同环境、不同学校,分类设计,精准指导。规模较小的农村学校(幼儿园),以片区或中心校(园)为单位整体设计推进。坚持成果导向,以促进校(园)本应用为宗旨,保障整校(园)提升实效。建立竞争择优的有效机制,鼓励有能力的培训机构,协助学校(幼儿园)制定信息化发展规划,提供整校(园)推进实施方案、课程资源和管理服务等,提供示范案例和经验样本。

(四)加强质量监控。加大对提升工程2.0监管力度,利用省教师培训质量监控管理平台开展常态化监测,实施全过程监控,定期通报监测结果。

(五)强化培训经费保障。提升工程2.0培训费标准为500元/人,公办学校(幼儿园)培训经费在教师培训专项经费中按规定全额列支,民办学校(幼儿园)培训经费自理。培训经费专项用于课程资源建设、培训实施、实践应用、平台支持、绩效评价和培训管理。各校(园)要规范经费管理与使用。

四、材料(表格)上报要求

1.第一批2.0工程实施学校将学校管理团队信息表(附件3)于11月3日前报送至县提升工程2.0办公室,联系人:胡万水,电话:138*****541(686117),邮箱:********7@qq.com。

2.第一批2.0工程实施学校将遴选的培训机构报表(附件4)于11月3日前上报给县提升工程2.0办公室,联系人:胡万水。


附件:

1.苍南县“提升工程2.0“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2.苍南县第一批实施“提升工程2.0”的学校名单

3.苍南县第一批实施“提升工程2.0”学校管理团队信息表

4.苍南县第一批实施“提升工程2.0”学校及遴选的培训机构报表



苍南县教育局

2020年10月23日

附件1-4.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升 信息技术 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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