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招标公告
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山东省福山区等 6个县(市、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实施方案已由山东省水利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和气象局四部门联合批复,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福山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管理局、莱山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管理处、海阳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泰安市岱岳区水务局、沂南县水利局、莒南县(临港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管理局6家法人单位委托,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在山东省烟台市的福山区、莱山区、海阳市;泰安市的岱岳区;临沂市的沂南县、莒南县共 6个县(市、区)建设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水雨情监测系统、监测预警平台、预警系统等各类硬件设施的购置与安装、各类软件编程安装调试,以及培训和售后服务等。
此次招标共分3标段,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1:烟台市的福山区、莱山区、海阳市山洪灾害防治县级水雨情监测系统、监测预警平台、预警系统建设及安装调试。
标段2:泰安市的岱岳区山洪灾害防治县级水雨情监测系统、监测预警平台、预警系统建设及安装调试。
标段3:临沂市的莒南县(含临港区)山洪灾害防治县级水雨情监测系统、监测预警平台、预警系统建设和沂南县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包括全部气象建设内容)。
标段4:临沂市的沂南县山洪灾害防治县级水雨情监测系统、预警系统建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以及健全的财务制度,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2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及双软认证(即软件产品登记和软件企业认证)证书。
3.3 2009年以来独立完成三项及以上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含软硬件,须提供合同原件)。
3.4投标人提供的水利水文自动化系统设备、雨量器、雨量计、预警广播设备等设备需具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通过水利部科技推广中心、水利部防洪抗旱减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织的测评。所提供县级监测预警平台应用软件须具有著作权或者版权所有方授权,并通过国家测评。所投气象观测设备须具备中国气象局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使用许可证或是经中国气象局考核定性的新型自动气象站。
3.5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和保障能力,在山东境内设有专业售后服务中心或保修期内接到维修通知能够 8小时内抵达现场。
以上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及业绩证明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后果和损失将由投标人承担。
3.6 其他要求:
3.6.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2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招标中同时投标。相互之间具有经济利益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标段招标中同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并达到以上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请派人员持法人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营业执照副本(交验原件,并提供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资格中需要的证明材料,于 2012年10月8日~10月12日(8:30~11:30,14:30~17:30),到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济南市民生大街22号三箭银苑B座1709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烟台市:福山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管理局、莱山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管理处、海阳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泰安市:泰安市岱岳区水务局
临沂市:沂南县水利局、莒南县(临港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李洪涛 联系方式:****-******** ********(传真)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刘书青
联系电话:****-******* 186*****325 ****-********
传真:****-*******
电子邮箱:vlsq20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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