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龙区南水北调工程配套水厂建设设计招标公告
石龙区南水北调工程配套水厂建设设计招标公告
平顶山市石龙区供水中心关于石龙区南水北调工程配套
水厂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平顶山市石龙区南水北调工程现新建配套水厂一座,该建设项目已通过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评审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平顶山市石龙区供水中心的委托,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具备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竞争,现将本次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 项目名称及编号:
2.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石龙区南水北调工程配套水厂建设项目设计招标
2.2项目编号:RJZB(p)-[2012]-0112
三、 工程概况:
3.1建设地点:平顶山市石龙区;
3.2建设规模:该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净水厂一座,日供水能力4万立方米;
3.3招标范围:该工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中涉及到设计方的其他服务。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4.2所有投标企业应在开标时提供由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符合平预防办【2010】1号文见规定);
4.3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行业设计给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4.4拟投入的本项目的总设计师(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资格,具有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
4.5投标人近三年(即2009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5.1、报名时间:2012年 9 月 26 日~ 10 月 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
5.2、报名地点: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平顶山凌云商务宾馆C座601);
5.3、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及本公告“四、投标人资质要求”中所有的证件原件及两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装订成册(缺少任一证件其报名资格将不被接受);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平顶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政府采购网》、《河南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七、资审方式:本项目潜在投标人报名单位超过7家(不含7家)的,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反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八、本招标项目联系事宜:
招标人:平顶山市石龙区供水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吕先生
手机:158*****321 188*****377
2012年 9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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