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清江民族初级中学改扩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清江民族初级中学改扩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清江民族初级中学改扩建项目已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审批[2020]58号、长发改审批[2020]140号、长发改审批[2020]14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自筹。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现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局作为招标人拟对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清江民族初级中学改扩建项目位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四冲湾路110号,该项目总用地面积59600㎡,总建筑面积29061. 93㎡,计容总建筑面积27559.83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①、教学楼、综合楼及连廊1栋,食堂1栋,图书馆和报告厅1栋,看台及器材室,柴发和变配电房等相关配套设施用房;②人行天桥1座;③下穿通道1座;④室外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场地平整及大型土石方、挡土墙、绿化景观、道路、硬质铺装及停车位、运动操场、运动跑道、体育设施场地、大门及标识、围墙、山体边坡防护、既有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及清运、室外给排水及消防泵站、室外照明、室外燃气管网等附属基础设施。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包括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其中四冲湾路南侧运动场区域场地平整大型土石方、挡土墙、边护支护项目以外所有建设内容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完成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全过程服务。工程总承包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2.2.1设计(含勘察):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满足设计深度的勘察及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及施工过程中的配合服务。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设计、总平面布局设计、建筑平面设计、节能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及消防设计、电气设计、弱电智能化设计、边坡支护设计等本项目的所有设计内容以及所有专业二次深化设计;
2.2.2建安工程:本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服务(以审批的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和对应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其他辅助工程以业主批准的方案/指令及对应工程量清单为准),工程设施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技术咨询、使用培训,工程竣工后的质量保修工作等。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开挖工程、建筑工程、外墙及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及消防工程、强弱电工程、暖通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标识工程、热水及直饮水工程、电梯工程、室外配套工程、景观工程、亮化工程、边坡支护。
2.3、建设工期要求:总工期570日历天。其中,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
2.4、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勘察设计规范,并通过施工图咨询机构审查。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
2.6、设备、材料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且满足招标人采购需求;
2.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JGJ59-201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本工程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
3.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或壹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壹级注册结构师证书或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同时需承诺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上传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5、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师证书;(须上传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联合体投标时,必须是联合体设计方人员)
3.6、施工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必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同时需承诺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上传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彩色扫描件)。
3.7、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如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8、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提供拟派本项目的质检(量)员和施工员各不少于1人、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人且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量)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现场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9、提供上述所有人员(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上传上述人员近一期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或电子章)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3.10、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1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的施工类企业诚信总分须为80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诚信总分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分值计为80分。
3.1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3.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提供自证声明)
3.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提供自证声明)
3.1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本项目的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本项目采用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2)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3)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4)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
(6)联合体投标人一旦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须有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和各成员法人印章,以便对联合体各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有法律约束力。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 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500000.00元),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会
“①本项目开标活动采取“远程不见面”方式,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开标活动采取远程在线开标、解密和唱标。
②开标现场将采用“腾讯会议”软件实施(会议号:325 705 968;会议密码:1117)。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启会议室,未参加本项目“腾讯会议”会议室的投标人,视同默认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
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7日09时00分,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本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栏目。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平台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将不予受理。递交时间截止后,投标人须在60分钟内(9时00分至10时00分)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
④本项目的开标结果(开标记录表)将在开标结束后30分钟内上传至QQ群(群号:********8),结果上传60分钟后将解散该群。QQ群将在开标结束时及时开启,投标人可在开标结束后自行加入该群获取相关信息,因投标人获取信息不及时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⑤关于开标会及“腾讯会议”实施软件等相关问题可致电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6*****244)。”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changyang.gov.cn/cySite/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局
地址: 长阳县龙舟坪镇黄龙路16号
联系人:秦卫东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清江瑞景一单元503室
联系人:王威
联系电话:186*****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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