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暖用煤招标公告
取暖用煤招标公告
148、(取暖用煤)政府采购公开招标
临河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临河区人民医院的委托,就取暖用煤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编号:LHZC(2012—21招标)。
二、项目名称及数量:精煤800吨;中煤1700吨。详见公开招标文件。三、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3、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以上;
4、具有煤炭经营许可证。
(二)资格预审时需提供以下资质文件原件:
1、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煤炭经营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授权人必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注:同时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1套,每页加盖公章装订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接收。
三、报名时间:从2012年9月26日起至2012年10月2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含双休日)。
四、报名地点:临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临河区财政局东办公楼一楼104室)。
五、免费索取公开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六、免费索取公开招标文件地点:临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八、联系人:常志强、姚晓琳。
九、联系电话: 0478一*******;138*****096
传真:0478一*******。
临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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