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戒毒管理局第五强制隔离戒毒所项目工程结算审核、竣工结算审计机构招标更正事项公告(二次)
宁夏回族自治区戒毒管理局第五强制隔离戒毒所项目工程结算审核、竣工结算审计机构招标更正事项公告(二次)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夏回族自治区戒毒管理局第五强制隔离戒毒所项目工程结算审核、竣工结算审计机构招标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审计服务 | ||
采购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戒毒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0年10月27日15:14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0年10月26日 | 更正日期 | 2020年10月27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杜俊风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戒毒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银川市清河南街彰武巷7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银川市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6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ZC/C20013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戒毒管理局第五强制隔离戒毒所项目工程结算审核、竣工结算审计机构招标
首次公告日期:2020-10-26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原供应商资格要求:1.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分支机构提供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截至开标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按时缴纳记录);4.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5. 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须取得机构总部的授权书。机构总部只能授权1家分支机构参加本次招标,且发出授权后机构总部不得与分支机构一同参与本次招标;6.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现变更为,供应商资格要求:1.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分支机构提供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截至开标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按时缴纳记录);4.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5. 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须取得机构总部的授权书。机构总部只能授权1家分支机构参加本次招标,且发出授权后机构总部不得与分支机构一同参与本次招标;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更正日期:2020-10-27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第二章(一)总则4.资格,原资格条件为4.1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分支机构提供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4.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截至开标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按时缴纳记录);4.4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4.5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须取得机构总部的授权书;机构总部只能授权1家分支机构参加本次招标,且发出授权后机构总部不得与分支机构一同参与本次招标;4.6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现资格条件变更为4.1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分支机构提供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4.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截至开标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按时缴纳记录);4.4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4.5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须取得机构总部的授权书;机构总部只能授权1家分支机构参加本次招标,且发出授权后机构总部不得与分支机构一同参与本次招标;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7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戒毒管理局
地址:银川市清河南街彰武巷7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银川市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6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邵刚
电话:****-*******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杜俊风
电话:****-*******
五、附件
招标文件*:
文件 |
---|
********e09c2d3a40" title="戒毒局审计服务.doc" ignore="1">戒毒局审计服务.doc |
代理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日期:2020-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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