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0年五师公路建设零星工程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0年五师公路建设零星工程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建通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垦区公路管理养护所委托对2020年五师公路建设零星工程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五师双河市、第五师双河市普耀玻璃厂、G577线K1+160桩号处。
2.工程规模:2020年五师公路建设零星工程改造项目包括八十九团机关道路建设项目:建设道路总长178.99m;第五师双河市普耀玻璃厂厂区道路建设项目:本次建设道路总长507.671m;第五师G577线下穿博州支线铁路箱涵路段改造工程:对铁路桥南北方向的G577线进行纵坡调整;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1月 16 日
计划交工日期:2020年12月 5 日
4.招标范围:本工程2020年五师公路建设零星工程改造项目全套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招标答疑补充文件范围内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近五年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按兵交发[2012]28号文《兵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完成备案,在兵团交通运输局网站上注册,并能在《兵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的平台上查找到投标人的相关信息。(网站升级系统维护除外)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领取时间: 2020年10月22日 10:00:00至2020年10月28日20:00:00
4.2领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且符合以上投标人资质要求的单位,请于规定领取时间内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出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代理机构地址:新疆博乐市团结路楚星绿城小区18号楼1单元802室)。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11日上午11:00时,请在此时间前送达博乐市团结北路与新华路交界处(楚星绿城小区18号楼1单元802室);本合同工程招标定于2020年11月 11日上午11:00时在博乐市团结北路与新华路交界处(楚星绿城小区18号楼1单元802室)召开开标会议。
5.2投标时应缴纳一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交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第五师双河市政务网(http://www.xjshs.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垦区公路管理养护所
联系人:阳川
电话:135*****696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建通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芯瑜、刘康
2020年10月21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0-2021年交通设施维护项目信号灯配时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0-2021年交通设施维护项目信号灯配时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人民路151号君泰大厦6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02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TZY-JJZD-2020-034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0-2021年交通设施维护项目信号灯配时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00000
最高限价(元):800000
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0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信号灯配时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后,供应商需在投标环节进行对应的资格要求响应。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需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一: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采购内容;
(2)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及招标当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21日至2020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10:30至12:0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人民路151号君泰大厦6楼)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2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02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乌鲁木齐市人民路151号君泰大厦6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0年11月02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乌鲁木齐市人民路151号君泰大厦6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峨眉山街599号
联系人:钱飞
联系方式:188*****3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人民路151号君泰大厦六楼
联系人:李沁沂
联系方式:131*****629
3.财政监督电话:****-*******
2021新疆国际交通产业博览会作为西北最大的交通展会,全面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及推进交通强国试点工作,加快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交通枢纽中心建设,促进行业技术交流,为新疆交通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以“创新 融合 发展 助推丝路核心区交通强国建设”为主题,将设置“交通建设成果、智能交通、交通安全与设施、铁路与轨道交通、筑路机械及养护、交通大数据、绿色交通、智能停车与立体停车库”八大主题板块,邀请中亚采购商在展会现场进行采购对接、15000余专业观众到场参观,一站式对接30余个行业采购团体,800余家参展企业,全方位打造一个专业的展会贸易交流平台,为更多优质企业抢占丝路沿线国家及新疆、中亚市场商机提供平台。届时,国内外相关政府机构、自治区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名企采购人员、科研机构、专家学者、设计院所等,将齐聚展会现场,为展商及参会嘉宾提供高度专业的交流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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