郊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招标公告
郊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招标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铜陵市郊区人民法院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基本原则
这次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综合评价的原则。
二、选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审判工作,政治立场坚定,品德优良;
(二)具有公务员身份并办理了公务员登记手续,目前在公务员岗位工作(副科级以下职务);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四章规定的法官任职条件;
(四)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五)参加工作2年以上,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9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六)近3年公务员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
三、选调的程序和方法
为指导和协调公开选调工作,成立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区编办、区人社局和区法院参加的铜陵市郊区法院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法院,具体负责选调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素质评价、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在铜陵郊区政府网、安徽法院网、安徽法制报上发布公告、信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10 月30日止;
2、报名方法:报名者将报名表填写后用电子邮件发送至铜陵市郊区人民法院政治处邮箱(jqfyzzc@sina.com),联系人:王维祥,联系电话:****-*******;
3、报名者于网上报名的同时用特快专递邮寄至铜陵市郊区人民法院政治处以下资料:
(1)自荐材料及报名表(含本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主要工作成果、受表彰情况和联系方式);
(2)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任职文件复印件;
(4)身份证、工作证复印件;
(5)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证明;
(6)有关获奖证书及发表的文章复印件;
(7)近期正面二寸免冠彩照3张;
(二)素质评价:以书面审核的办法,对报名人员进行评价。
素质评价实行量化计分:(1)学历为全日制本科生(取得学士学位)2分、硕士研究生5分,博士研究生8分;(2)年度考核连续三年优秀8分,连续二年优秀5分,上年度优秀2分;(3)现任职务为助理审判员(助理检察员)以上4分;(4)调研文章、学术论文在《安徽审判》等省级刊物上发表的2分,获奖的4分,国家级刊物上发表的6分,获奖的10分,调研文章、学术论文只按一篇计最高分;(5)曾获得地市级荣誉2分,省部级荣誉6分,国家级荣誉10分,荣誉只按一次计最高分(不含调研文章、学术论文获奖)。
素质评价满分40分。
(三)资格审查:根据素质评价得分从高到低按选调名额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前一天对确定的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核对原件。经资格审查,符合选调条件者发给同意参加面试的通知。
如报名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有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参加面试人员。
(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和业务能力、举止仪表、求实精神等,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面试满分为60分。
(五)体检:根据素质评价得分与面试得分合成后的总分从高到低按选调名额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程序,出现分数相同时,按面试得分、素质评价得分依次比较,择优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在地(市)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相关规定。
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论告知起2日内本人可以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有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以总分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六)考察与公示: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出现缺额,按总分从高到低的排序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由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将拟选调人选报请区委同意后,在铜陵市郊区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限5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逾期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选调的,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问题已查实并影响选调的,不予选调。
(七)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公务员调动手续。
附:铜陵市郊区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铜陵市郊区法院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9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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