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资金存放银行招标公告

财政局资金存放银行招标公告


根据《白水县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操作办法(暂行)》有关规定,白水县财政局拟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资金存放银行,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与竞争。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金存放方式

本次拟选择预算单位财政代管资金存放银行,存期为活期。

二、参与银行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并在白水县城区有分支机构;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三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3.每家银行机构只能以县支行为主体参与。

三、评选方式

白水县财政局按照《白水县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操作办法(暂行)》的规定组建评选委员会,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参与银行评分,主要对竞争银行的经营状况,包括:存贷比、贷款规模、贷款增长率、风险控制指标;对县域经济的贡献度,包括:地方重点项目贷款、地方重点项目当年新增贷款、重点税源企业贷款、精准扶贫涉农小额信贷发放量指标;服务水平,包括:支付结算、组织管理、综合服务指标以及县委、县政府对2019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核结果进行评分,按照评分结果择优确定1家存放银行。

四、报名截至时间及需要提供材料

符合条件且有意参与本次竞争性存放的商业银行,请于2020年10月30日18时前将参与竞争性存放的资料密封送达白水县财政局国库股310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参与竞争性存放的资料处理。

资料包括:

(1)银行对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2)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3)近三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的书面说明及相关印证资料(原件1份);

(4)人民银行出具2019年年末以及2020年9月底存款、贷款余额(原件1份);

(5)截至2020年9月底不良贷款余额(原件1份)以及相关印证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加评选委员会成员赴参与竞选银行实际查看;

(6)支持地方重点项目截至2020年9月底贷款、当年新增贷款(原件1份)以及相关印证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7)重点税源企业截至2020年9月底贷款(原件1份)以及相关印证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8)县金融办出具截至2020年9月底历年累计精准扶贫小额贷款(原件1份);

(9)资金支付结算、组织管理、综合服务的制度以及章程(原件1份);

(9)县委、县政府2019年度对金融机构的考核结果(原件1份);

(10)廉政承诺书。

五、竞争性存放选择结果

根据评选委员会评分结果择优确定资金存放银行,向入选银行发出确认通知书,并将结果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水县财政局国库股-贾智勇

联系电话:****-*******

白水县财政局

2020年10月27日


标签: 银行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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