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山西公司2020年太原分公司《晋善》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招标公告
中国移动山西公司2020年太原分公司《晋善》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招标公告
本项目为中国移动山西公司2020年太原分公司《晋善》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的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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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采购内容: (一)《晋善》微信公众号运营 《晋善》微信公众号运营全流程工作,围绕“善闻、善思、善人、善享、善视听”五大栏目内容,结合公司企业文化和当前主题工作及主管部门的总体安排,进行人物、事件、党建、团建等多方面策划、采编、设计、音频/视频制作、修改、排版、发布等一系列工作并做好技术支撑及平台日常维护。 具体要求: 1、发文数量: (1)48期固定刊(每月2期,每期4-8个栏目)推文发布,其中,需有24期包含音频或短视频栏目。 (2)36期特刊内容(不定期,每期1-3栏目)推文发布。特刊在甲乙双方达成共识的情况下,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减数量。 (3)根据甲方需求围绕《晋善》内刊定位设置4-6个栏目,确定每期主题及宣传亮点,围绕各栏目内容,安排专人进行现场驻地支撑。 (4)整期内容完成后,乙方交由甲方进行审核,乙方根据甲方意见进行修改,并在规定时间内推送。 (5)乙方负责平台的日常运营、维护;稿费的支付、宣传队伍定期培训、团队建设等活动的策划、筹备、组织及实施等工作支撑及费用支出。 2、团队要求: (1)乙方承诺为该合作项目配备职能完整、人员稳定的专组服务团队,专组人员确保按期、优先、保质保量完成甲方要求完成的工作。专组服务团队应包含策划人员和创意执行人员,以及具备文字处理,图片处理,音频、视频处理等专业素质的成员。 (2)乙方需安排稳定的专人至甲方进行现场驻地支撑,负责公众号的日常运维及甲方工作支撑。日常驻地支撑人员要求具备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熟练使用PS软件,较强图文设计与编排,音频、视频制作等能力,并投入100%的时间和精力于双方协议的服务范围,以确保按甲方的要求完成工作。稳定的专人是指该现场驻地人员一经确定,工作能力得到甲方认可后,乙方不得随意更换。 (3)乙方同意按照甲方要求,采用不限于以上条款所列的服务方式和咨询人员等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咨询服务。 (二)《晋善》相关活动支撑 负责《晋善》通讯员稿费、宣传队伍定期培训、团队建设等活动的策划、筹备、组织及实施等工作支撑及费用支出。信息员培训每季度举办一次,各类活动不定期开展,要求形式灵活多样,达到快速提升信息员写作能力、摄影水平的目的,构建信息员经验分享交流平台。稿费执行相应标准。用于甲方的相关活动支撑费用总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20%。 (三)《晋善》年刊设计 负责设计两期《晋善》年刊,包括年刊的篇章结构设计、内文版式设计、美术编辑、外观形象设计、校对修订等(除印刷之外的全部)工作。 相关要求:每年10月起,根据甲方宣传重点确定杂志的名称主题,出一份宣传提纲发送甲方审核,通过后着手编辑设计当年年刊,随时与甲方沟通设计理念,并根据甲方意见进行修改, 12月完成定稿并交付印刷。 (四)文化宣传视频制作 (1)根据公司党建、团建、企业文化、公司重点工作需求(与《晋善》“善视听”栏目视频内容不同),负责创意脚本、编导拍摄,后期制作等工作。 (2)视频拍摄不少于12部,不超过16部,单个成品视频一般不超过5分钟(具体时长根据实际要求而定),成品视频总时长不超过80分钟。 (3)视频质量需满足上级单位及甲方要求。视频制作完成后,乙方交由甲方进行审核,乙方根据甲方意见进行修改,并按照规定时间、内容及质量向甲方交付作品。 (4)视频数量核算:在甲乙双方达成共识的前提下,据实结算。如视频制作复杂程度与拍摄时长均超过项目金额涵盖的范围,则不属于项目范畴。 (5)视频拍摄内容举例:如优秀党员、廉政教育、先进基层党支部、新春视频,迎新视频、网络保障、客户服务、公司特色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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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证明文件; 2.应为一般纳税人,且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2017年1月1日起至应答截止日有严重违约的; 2017年1月1日起至应答截止日有被相关行政监管部门或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山西公司判定为存在骗标、串标等行为的;应答产品在中国移动或其他电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需提供承诺书)。 5.应答人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备1个及以上同类项目经验,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金额页、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及对应的至少一张发票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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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18时00分至2020年10月19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下同)进行购买采购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登录系统购买采购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供应商请先进行系统注册而后购买采购文件)。 3.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佰元(¥200元)整,售后不退。支付要求:详见公告“附加项”。。 注意: 无论采购文件是否收费,应答人请务必在 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之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3.3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CA证书办理、下载采购文件及应答。 供应商针对系统操作的咨询,可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3.4 供应商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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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本项目不接受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应答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如有>)。 4.2 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递交,应答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6日09时00分。 4.3 本项目将于上述应答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唱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17层会议室准时参加。 4.4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应答文件: 4.4.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应答人; 4.4.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应答人。 4.5 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应答人的电子应答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应答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应答人完成电子应答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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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电子采购应答规则 5.1 供应商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 5.2 当所有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唱价,直至应答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3 供应商的电子应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即唱价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5.4 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应答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5.5 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应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应答文件提交状态。 5.6 系统提供两种递交电子应答文件的渠道: (1)通过浏览器访问系统进行递交; (2)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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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 详细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并州北路2号 联系人:陈经理 邮箱:********24@qq.com">********24@qq.com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程圣杰、李泉坤、王毅先134*****985,邮箱134*****985@139.com">134*****985@139.com 账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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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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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附加项 9.1 采购文件只能从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ES)平台下载,其他平台下载无效。 9.2请供应商在“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及时完成工作,并保证给采购人预留合理时间完成审核和采购文件购买确认工作,如供应商未预留合理的审核时间,使采购人未及时审核确认供应商,最终导致供应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9.3 关于缴费的指引:详见公告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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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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