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局测绘服务招标公告

房屋征收局测绘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灌云县房屋征收局测绘服务
项目标号: GYZFCG********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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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房屋征收局房屋调查登记测绘服务询价公告

灌云县房屋征收局对其所需的怡景花城北侧地块房屋调查登记测绘服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怡景花城北侧地块房屋调查登记测绘项目;

2.项目范围:南至怡景花城小区、东至振兴南路、北至规划路、西至村落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居民房屋和其它建筑设施等,涉及房屋约7000平方米。

(二)工作任务及工期要求

1.对本项目规划用地范围内的建筑物进行分户测量登记、绘制图表;

2.对本项目规划用地范围内的建筑物、附属物和装饰装潢进行分户分房号调查登记、汇总调查成果,并将主建筑物、附属物调查测绘情况分别整理装订成册,查阅方便;

3.对本项目规划用地范围内的房屋产权人家庭基本信息及房屋登记、土地登记、规划证件、经营证件等有关手续情况进行分户调查登记;

4.对调查的建筑物摄制照片(能反映房屋的原外貌、结构和装饰装潢情况),整理装订成册,查阅方便。

5.工期:入户调查后20日内完成测绘任务。

(三)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房产测绘专业丁级或以上测绘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近三年来有过1万平方米以上房屋测绘项目的业绩;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其他告知事项

1.具有投标资格的供应商,如对该采购项目存在疑问,需提出质疑的,必须以书面原件的方式提出。凡是以电话、传真、短信等方式质疑的,本中心概不受理。

2.成交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合同的,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财政部门将依据《连云港市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连财购〔2008〕14号)文件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该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同时在三年内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3.成交供应商成交后,需交纳履约保证金10000元保证金。

(五)报价截止时间:报价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2年10月12日16:30前在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功能室提交,逾期不受理。

(六)开标时间:2012年10月12日16:40。

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 139*****762

联系地址:灌云县南京西路88号恒驰大厦16楼灌云县房屋征收局1612室

注:提交报价时,同时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测绘资格证书、单位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税收和社保资金缴费证明、2011年度财务报表、近三年来承担过1万平方米以上房屋测绘项目的业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资格审查(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其中缴费证明、财务报表、业绩证明可以只提供复印件)

灌云县房屋征收局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报 价 单

报价项目:怡景花城北侧地块房屋调查登记测绘服务

报价单位: (盖章)

单位地址:

投标报价:人民币 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投标时间:2012年 月 日

联系人: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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