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葫芦岛项目重点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口市葫芦岛项目重点整治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已由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海发改产业密函【2020】6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口市路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口市路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海口市海口湾东部浅滩内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水工建筑物(斜坡式护岸)拆除工程、陆域回填料挖除工程、陆域清表工程和临时工程(临时码头、前沿港池、临时堆场及外运临时航道)建设及临时设施的拆除工程等。
2.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30天。
2.4.标段名称:海口市葫芦岛项目重点整治工程施工
2.5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自2015年10月01日以来完成或在建的单项合同额达到人民币5000万元(含)以上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类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10月27日至 2020 年11月15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haikou.gov.cn)下载招标文件。
4.2 报名条件:(1)、投标人须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企业诚信管理系统(ggzy.haikou.gov.cn)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陆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2)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800000.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16日11时 00分,地点为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楼315大厅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口市路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远恒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世纪广场路 1 号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白龙南路 42 号万福大厦 1501 室
联系人:罗经理 联系人:杨经理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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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