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2020年第二次配网物资协议库存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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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节共两部分,第1-30页为招标公告,第30页之后为投标邀请书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2020年第二次配网物资协议库存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320AB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次)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委托国网天津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2020年第二次配网物资协议库存招标采购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招标范围
分标编号及货物名称见下表,货物详细信息见本公告附件货物清单。
分标号 | 分标名 | 包号 | 分包名称 |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要求的交货期 |
0320AB-*******-**** | 135-穿墙套管 | 1 | 交流穿墙套管 |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15天内 |
0320AB-*******-**** | 175-绝缘涂料 | 1-2 | 绝缘涂料 |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15天内 |
0320AB-*******-**** | 205-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 | 1-7 | 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环保气体) |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15天内 |
0320AB-*******-**** | 265-配变终端(TTU) | 1-13 | 配变终端(TTU) |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15天内 |
0320AB-*******-**** | 269-通信单元1型 | 1-8 | 通信单元 |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15天内 |
0320AB-*******-**** | 270-通信单元2型 | 1 | 通信单元 |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15天内 |
0320AB-*******-**** | 333-绝缘子(拉棒-横担-拉紧) | 1 | 绝缘子(瓷拉棒-瓷横担-拉紧) |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15天内 |
0320AB-*******-**** | 347-电缆沟槽和沟盖板 | 1-4 | 电缆沟槽和沟盖板 |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15天内 |
0320AB-*******-**** | 409-故障录波装置 | 1-2 | 故障录波装置 |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15天内 |
0320AB-*******-**** | 510-普通光缆 | 1-3 | 普通光缆 |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15天内 |
0320AB-*******-**** | 513-光缆配线系统 | 1 | 光缆配线系统 |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15天内 |
0320AB-*******-**** | 523-机柜 | 1-2 | 机柜 |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15天内 |
0320AB-*******-**** | 610-35kV及以下互感器 | 1-3 | 35kV及以下互感器 |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15天内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例如代理商投标),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制造商应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产品及原材料检测设备的能力。
(2)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3)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4)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件。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7)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手段和能力,或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8)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9)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0)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1)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12)投标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13)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14)投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正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产品;不得选配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已被司法机关立案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产品。
(1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l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l为本(次)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l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l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的,或制造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的;
l被责令停业的;
l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l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16)投标人取得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17)投标人存在违法失信行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18)应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等市场监督部门列入并公示为“经营异常”名录。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及以前满足该条款要求,否则将否决投标。
(19)为承诺不存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行为,在商务文件中提供“特定关系公司投标合法性”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如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未包含本承诺函,将对同一包内存在上述行为的所有投标予以否决投标处理。在中标后续各环节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保留对相关供应商进行处理的权利,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相关供应商承担。
(20)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21)(本次不适用)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负荷开关招标:关键设备定义为柱上负荷开关或馈线终端(FTU)。柱上负荷开关与馈线终端(FTU)相互外购外协的不同制造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货物的投标(在同一包中,A作为投标主体,外购外协B,则B不能再作为投标主体,外购外协A。但B作为投标主体,可以外购外协C或D)。
(22)(本次不适用)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招标:关键设备定义为柱上断路器或馈线终端(FTU)。柱上断路器与馈线终端(FTU)相互外购外协的不同制造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货物的投标(在同一包中,A作为投标主体,外购外协B,则B不能再作为投标主体,外购外协A。但B作为投标主体,可以外购外协C或D)。
(23)(本次适用)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招标:关键设备为环网箱,投标人必须为环网箱的生产商,站所终端(DTU)可自行生产,也可外购外协,但均应满足相应的资质要求。
(24)(国网公司系统内未开展资质能力核实的物资不适用)对于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相应产品《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结果证明函件》的投标人,为保证其支持文件中合同业绩、型式试验报告真实可靠,投标人须取得有效的第三方公证机构出具合同业绩、型式试验报告的公证证明(出具时间须在本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对于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应产品《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结果证明函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未提供有效公证证明的,招标人将视该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不全,该投标人参与相应产品的投标将被否决。公证需要证明以下内容:公证所证明的合同业绩中各合同的全部签署主体(单位)(甲乙双方)均对合同的真实性予以认可且销售发票真实可靠;型式试验报告实际出具机构对报告的真实性予以认可。
(25)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严谨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委托中介机构、中间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进行串通投标,以及侵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利益的行为,串通投标行为严重损害国家、招标人和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上述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相关投标人中标资格,同时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要求予以处理。
在实际招标采购过程中,一旦发现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可认定为串通投标: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同一台电脑制作、上传。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应答事宜,如同一个单位派人或者同一个人代表不同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踏勘现场、提出异议、澄清答复、领取中标通知书等;通过邮件、快递形式寄出投标文件或收取中标通知书的,如不同投标人寄出、收件地址或人员相同的。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其存在串通应答的可能性极大,应当先行给予认定,除非投标人能够证明其不存在串通投标的行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应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主要表现为投标文件错误表述、错误计算或者笔误雷同,投标文件内容整段内容一致,投标文件排版格式一致,投标报价呈等差数列或有规律性的百分比等。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上所加盖印章、签字相同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包括虽然经由投标人自己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所需资金均是来自同一投标人或者个人的账户的。
(七)招投标实现电子化的情形下,不同投标人从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或者上传投标文件;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的;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
(八)举报人提供的投标人串通应答证据,经相关部门核实属实的。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2“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3业绩及财务状况年限要求:
3.3.1近年同品种产品市场业绩的年份要求:本招标文件专用资质业绩条件中所提“近三年”,均为:2017年10月1日至2020年10月26日。本招标文件专用资质业绩条件中所提“近五年”(如有),均为:2015年10月1日至2020年10月26日。业绩以购销合同为准。(招标文件其他条款与本条款有冲突的,以此为准)
3.3.2近年财务状况年限要求:2017-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接受代理情况详见附件1需求特别说明表。
3.6本次招标接受外购情况详见附件1需求特别说明表。
3.7本次招标部分标包设定最高限价,超过投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详见附件1需求特别说明表。
3.8本次招标部分标包的《货物清单》中物料描述不准确,以需求特别说明表中“准确物料描述”为准,详见附件1需求特别说明表。
3.9减分处理事项:
(1)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黑名单”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不存在失信等行为且未提供有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的投标人,招标人将在评标阶段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扣分处理。
(2)请各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函》,并将打印后的承诺函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将《“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函》扫描版编入商务光盘投标文件中,承诺函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与其他投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发现承诺函内容不全、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或经核实存在代签等情况,招标人将在评标阶段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扣分处理。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4.招标文件发售
4.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27日至2020年11月2日进行购买,标书购买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日16:00,登陆国家电网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实匙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妥善保管电子商务平台账号和密码,以及CF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凡参与投标的投标单位务必于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将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两份(一份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一份Excel表格形式)打成压缩包后以投标单位名称命名发送至我公司邮箱gwtjzbgs@126.com。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收集模板见附件3。各投标单位提供的信息务必保证准确无误,我公司按投标单位所提供开票信息为其开具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无变更的投标单位无需重复提供开票信息,如有变化,及时与我公司联系,联系电话***-********,否则我公司将按原开票信息为其开具发票。若专用发票开具后投标单位未在认证期内(开具后180天)取回并认证而造成的一系列后果(如过期作废等),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4.2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为0元。
4.3请投标人于2020年11月2日16:00前完成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报名工作。
4.4投标人提出澄清问题及招标人回复澄清时间如下所示,澄清问题格式及具体形式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2,1.10.3。
(1)投标人提出澄清问题截止时间:2020年11月3日12:00
(2)招标人回复澄清时间:2020年11月5日16:00前
5.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17日上午8:30,所有投标文件应当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提交)。
5.2为避免人员聚集造成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风险,本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邮寄光盘和发送加密版电子邮件到指定邮箱的两种方式同步实施,不接受现场递交。
由于邮寄存在到达时间不确定的问题,请各投标人邮寄和发送邮件同时进行,发送指定邮箱的投标文件请务必加密,密码请于2020年11月17日8:30至9:00发至邮箱(zpwzcg@vip.126.com)内。未按约定时间发送密码或发送的解密密码无法解密的,视为弃标。
(一)邮寄方式:
1.邮件收件人:张女士,联系电话:***-********。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寄至邮件收件人。
2.邮件收件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华明工业园区华裕路29号旁,国家电网天津招标有限公司评标基地。
3.邮件寄送进度:投标人自行监控邮件寄送进度,确认投标文件是否送达。
4.邮件封装外显著位置注明投标人全称。光盘版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投标文件正本、商务投标文件副本、技术投标文件正本、技术投标文件副本)。
5.如发生投标文件在邮寄过程中遗失、逾期未送达投标地点、拆封邮包后发现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制作及密封或在邮寄途中造成投标文件的损坏,从而对投标人成功投标及中标带来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二)电子邮件方式:
1.电子邮件发送时间:投标人于2020年11月14日0:00至11月17日8:30前,将加密版投标文件发送指定邮箱,电子版投标文件为PDF版(含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按分标进行压缩。命名格式如下图所示:
(1)邮件名称:二次配网协议库存+投标人全称XX,邮件名称不得更改!(商务文件按投标人递交,一个投标人仅递交一个商务压缩文件。技术文件按分标递交,如参与多个分标投标,请按分标分别压缩。所有文件必须在一个邮件中递交!)
上图中“三批”改为“二次配网协议库存”!
(2)二级目录文件夹内文件命名规则:商务文件+投标人全称,技术文件+分标号+包号(如包1至包5)+投标人全称。
如有替换投标文件,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以此版为准”。
(3)投标人于2020年11月17日8:30至9:00将解密密码发至邮箱内。邮件名称:二次配网协议库存解密+投标人全称XX,邮件名称不得更改!邮件内容写明实际解密密码。未按约定时间发送密码或发送的解密密码无法解密的,视为弃标。
上图中“三批”改为“二次配网协议库存”!
2.电子邮箱:zpwzcg@vip.126.com。
3.当光盘版和电子版发送的投标文件两者内容不一致时,以邮件发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逾期发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及解密密码,招标人不予受理。若电子版之间内容不一致,导致投标失败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推荐投标人使用QQ邮箱发送电子版投标文件,不推荐使用网易邮箱、Outlook邮箱上传附件的方式发送。
5.3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5.4投标人投标以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的投标文件为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后主动提交任何补充文件。
5.5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保险,推荐使用投标保证保险,详细递交说明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一天16:00前汇至招标公司指定银行账户。
注:汇款时请务必注明招标的批次、分标号、包号,例如:保证金天津第二次协议库存分标205包1
5.6开标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7日8:30,在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评标基地开标,为避免人员聚集造成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风险,谢绝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结果将在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公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电网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天津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华明工业园华丰路6号D座2号楼电力公司物资公司
邮编:300304
网址:https://ecp.sgcc.com.cn
财务信息(以下帐户用于办理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服务费等事务):
开户名称/收款人名称:国网天津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天津市民族路支行
账号:0302030109300393390
财务联系人(办理投标保证金、中标通知书等):李女士 电话:***-******** 传真:022-24404084。
标书购买及确认下载联系人:李女士电话:022-24404036 传真:022-24404084。
招标联系人:赵先生022-24404929(咨询时间:投标报名期间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电子信箱:zpwzcg@vip.126.com 传真:022-24404074
8.其他事项
8.1价格评审办法采用区间平均价浮动法,计算方法如下:
8.1.1确定有效投标人(仅为计算基准价使用)
(1)初评合格投标人在5名以内(含5名)时,评标价格在所有初评合格投标人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A1的[-15%,10%]区间内(不含本数)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当区间内的合格投标人数为0时,则所有初评合格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
(2)初评合格投标人在5名-10名(含10名)时,先去掉评标价最高和最低者后,评标价格在剩余X个初评合格投标人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A1的[-15%,10%]区间内(不含本数)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当区间内的合格投标人数为0时,则X个初评合格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
(3)初评合格投标人在10名-20名(含20名)时,先去掉评标价最高、次高和最低者后,评标价格在剩余X个初评合格投标人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A1的[-15%,10%]区间内(不含本数)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当区间内的合格投标人数为0时,则X个初评合格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
(4)初评合格投标人在20名-30名(含30名)时,先去掉评标价最高、次高、第三高和最低、次低者后,评标价格在剩余X个初评合格投标人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A1的[-15%,10%]区间内(不含本数)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当区间内的合格投标人数为0时,则X个初评合格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
(5)初评合格投标人在30名(不含30名)以上时,先去掉评标价四个较高和三个较低者后,评标价格在剩余X个初评合格投标人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A1的[-15%,10%]区间内(不含本数)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当区间内的合格投标人数为0时,则X个初评合格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
8.1.2计算基准价
(1)计算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A2。
(2)基准价=A2*(1-C)。
其中C为基准价浮动系数,由投标人代表和监察人在开标现场共同随机抽取并公布。
8.1.2.3计算价格部分得分(按百分制计算,实际得分应以下述公式计算结果乘以价格评分权重)
价格部分得分=100-100×n×|投标人的评标总价-基准价|/基准价;
当投标人的评标总价>=基准价,n=n1;
当投标人的评标总价<基准价,n=n2;
当计算出的价格部分得分<0,按0分计。
8.1.3区间平均价浮动法参数设置,若公告中评标办法与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有差别,以公告为准。
序号 | 分标名称 | 价格公式 | 参数 | ||
C值抽取范围 (级差为0.25%) | n1 | n2 | |||
1 | 全部分标 | 区间平均价浮动法 | [1%,-1%](含本数) | 1 | 1 |
8.1.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8.1.4.1.合同供货期限内,对且仅对第四章合同条款与格式,合同通用条款附表所列合同货物原材料的有色金属(铜或铝)实行价格联动,联动价格的计算公式:
P=P0+K*(B-A)
其中:
A为投标截止日“上海有色网”公布的铜、铝收盘日均价(按照公斤计算);
B为合同供货单签发日上月“上海有色网”公布的铜、铝收盘日均价(按照公斤计算);
P0为招标时的中标单价;
K为每千米电缆铜、铝重量(kg/km),具体数值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与格式,合同通用条款附表。
若|(B-A)/A|<3%时,执行中标单价;
若|(B-A)/A|≥3%时,价格按公式计算并联动。
8.2授标限额原则
8.2.1授标限额:在每个分标内,每个中标候选人被推荐的中标数量最多为1个包(当某一分标的标包数量多于全部进入详评的投标人数量时除外)。
a.优先从最大包(按每包基准价由大到小排序,当基准价相同时,按包号由小至大排序)开始授标,当中标候选人达到授标限额时,在剩余标包的投标中只参与评审、不参加排序(排序为空)及推荐中标;
b.当某一分标的标包数量多于全部进入详评的投标人数量时,而且全部进入详评的投标人均已被授予1个标包后,剩余的标包按以上a规则继续进行授标;
c.第二次授标完成后,如仍有剩余的标包,则按以上规则类推进行授标,直至所有标包均授标完毕。
8.2.2本次招标实行授标限额的标包如下表所示:
分标名 | 包号 | 限授范围 |
175-绝缘涂料 | 包1-2 | 包1-2 |
205-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环保气体) | 包1-7 | 包1-7 |
265-配变终端(TTU) | 包1-13 | 包1-13 |
269-通信单元1型 | 包1-8 | 包1-8 |
347-电缆沟槽和沟盖板 | 包1-4 | 包1-4 |
409-故障录波装置 | 包1-2 | 包1-2 |
510-普通光缆 | 包1-3 | 包1-3 |
523-机柜 | 包1-2 | 包1-2 |
610-35kV及以下互感器 | 包1-3 | 包1-3 |
9.特别说明
9.1资质业绩
9.1.1本次招标如果一个标包内所有投标人业绩均不满足专用资质业绩条件要求,不予否决,将在详评打分中考虑。
9.1.2对于招标公告专用资质业绩条件有要求,但国家尚未开展相关认证(如生产许可证、CCC产品认证、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消防许可证等)的,不予否决,将在详评打分中考虑。
9.1.3对于国家或行业有明确规定的,须按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之“专用资质业绩条件”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或行业未作出明确规定的其他物资,提供国家认可的省级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或试验报告。试验报告的规格、试验内容和主要参数应等于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试验报告的委托人、试验样品的制造人应为投标人(代理投标除外)。
对于招标公告专用资质业绩条件有要求,但国家或行业尚未开展型式试验的产品,可以用国家认可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其他形式的检验、试验报告代替,但宜在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对此作出说明。
对于招标公告专用资质业绩条件有要求,但国家或行业尚未开展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检验、试验的产品,无需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出具的检验、试验报告,但宜在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对此作出说明。
9.1.4业绩不认可的有(包括但不限于):
①与同类产品制造厂之间的业绩;
②在试验室或试验站的业绩;
③与代理商之间的业绩;
④与非最终用户(即业主单位或负责所供货物运行、使用的单位以外的主体)签订的供货合同,但申请人作为外购外协方与配网成套设备的中标人签订的成套设备的供货合同除外;
⑤出口业绩的外贸合同、发票、报关单及对应产品型号等信息资料难以核实或不全的;
⑥作为元器件、组部件的业绩。
9.2指定品牌型号
招标公告附件《货物清单》物料描述或《技术规范书》中,因技术原因部分货物标明了品牌或型号,实际采购物资不以此为准,投标人根据技术规范自行选择品牌型号进行投标。
9.3特别注意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在相应位置进行签名和盖章。可以将该委托书打印、签字、盖章后进行扫描,刻录到电子投标文件相应位置,且技术、商务投标文件均需提供。否则,该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9.4使用离线投标工具进行价格部分投标时,应注意离线投标工具的金额单位为“万元”。少数投标人未加以注意,按“元”录入报价,结果导致所录报价与实际报价相差万倍。该错误报价将被否决。
9.5当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和第一章不一致时,以第一章为准;以下例外: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相冲突的,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为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特别提醒和说明”有重要修订,请投标人认真阅读并执行。
9.6根据《电网资产统一身份编码建设推广实施总体工作方案》相关工作要求,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将针对本次采购的部分物资开展实物“ID”工作,对供应商在物资出厂前完成二维码一体化铭牌安装、RF电子标签安装、物资技术参数录入的要求如下:
一是要求供应商使用“供应商获取实物ID”微应用获取ID编码和二维码图案,按照《电网资产统一身份编码物联网标签制作安装指导手册(增量分册)》进行设备二维码一体化铭牌、RF电子标签的制作与安装。
二是要求供应商使用“物资技术参数维护管理”微应用,进行物资技术参数维护。
所投标的设备在国网公司实物“ID”设备类型范围内的,要求实施实物“ID”,包括站内交流设备21类、输电设备8类、配电设备5类,主要包含以下设备对象:
站内交流设备21类,含主变压器、断路器、组合电器、隔离开关、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电抗器、电力电容器、耦合电容器、接地变、站用变、开关柜、避雷器、消弧装置、充气柜、高压熔断器、消防系统(主变灭火装置)、串联补偿装置、母线、避雷针、穿墙套管。输电设备8类,含电缆终端、电缆接头、电缆接地箱、电缆分支箱、交叉互联箱、避雷器、物理(运行)杆塔、电缆段。
配电设备5类,含配电变压器、环网柜、柱上开关、电缆分支箱、中压电杆。
所投物资如果为实物“ID”涉及范围内的物资,投标人需提供《满足天津市电力公司实物ID与电子标签贴牌相关要求承诺函》(格式见第七章),并编入商务投标文件中。
天津公司实物“ID”供应商培训资料已上传至网站,获取网址: https://pan.baidu.com/s/1q1fx8IFZ0Iyn8v8uxe22Yw 提取码: u6wk
9.7合规声明: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9.8本次招标如有物资实施供应商寄存业务,具体说明及寄存结算协议见本公告附件5。
9.9本次招标对部分物资的技术规范书提出了技术差异文件,详见本公告附件4。请投标人按“修改后技术要求”编制技术投标文件。
附件1:需求特别说明表
序号 | 分标号_分标名 | 包号 | 包名 | 采购申请号 | 最高限价单价(含税,万元) | 最高限价总价(含税,万元) | 是否接受代理 | 项目名称 | 物料描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无 | |||||||||||
附件2: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包信息 | 资质要求 | 评分权重 | |||||||||||||
分标号 | 分标名 | 包号 | 包名 | 物资种类 | 销售业绩 | 生产设备 | 认证证书 | 入网许可证/其他资质要求 | 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或鉴定报告 | 3C认证证书 | 技术 | 价格 | 商务 | ||
0320AB-*******-**** | 135-穿墙套管 | 1 | 交流穿墙套管 | 交流穿墙套管 | 2017年10月1日至2020年10月26日同电压等级产品累计销售业绩100只及以上 | 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 | 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 供应商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 60 | 30 | 10 | ||||
0320AB-*******-**** | 175-绝缘涂料 | 1-2 | 绝缘涂料 | 绝缘涂料 | 2017年10月1日至2020年10月26日同类产品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80吨 | 具有PRTV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备试组装场地及设备。 | 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 供应商应提供省级及以上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检验报告 | 60 | 30 | 10 | ||||
0320AB-*******-**** | 205-10kV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 | 1-7 | 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环保气体) | 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 | 2017年10月1日至2020年10月26日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15套。 | 具有同类型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需提供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清单);具有同类型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检测能力 | (1)环网箱型式试验报告 | 60 | 30 | 10 | |||||
0320AB-*******-**** | 265-配变终端(TTU) | 1-13 | 配电终端(TTU) | 配电终端TTU | 2017年10月1日至2020年10月26日累计销售业绩100套 | 具有同类型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需提供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清单);具有同类型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检测能力 | 型式试验报告 | 60 | 30 | 10 | |||||
0320AB-*******-**** | 269-通信单元1型 | 1-8 | 通信单元1型 | 通信单元 | 2017年10月1日至2020年10月26日累计同类通信模块的合同业绩40万只及以上(非否决) | 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通信单元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 | 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 国家认可的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通信单元检测报告 | 60 | 30 | 10 | ||||
0320AB-*******-**** | 270-通信单元2型 | 1 | 通信单元2型 | 通信单元 | 2017年10月1日至2020年10月26日累计同类通信模块的合同业绩40万只及以上(非否决) | 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通信单元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 | 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 国家认可的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通信单元检测报告 | 60 | 30 | 10 | ||||
0320AB-*******-**** | 333-绝缘子(拉棒-横担-拉紧) | 1 | 绝缘子(瓷拉棒、瓷横担、拉紧绝缘子) | 绝缘子(瓷拉棒、瓷横担、拉紧绝缘子) | 2017年10月1日至2020年10月26日累计销售业绩5000片及以上 | 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 | 供应商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 60 | 30 | 10 | |||||
0320AB-*******-**** | 347-电缆沟槽和沟盖板 | 1-4 | 电缆沟槽、电缆沟盖板 | 电缆沟槽、电缆沟盖板 | 2017年10月1日至2020年10月26日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1000套 | 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 供应商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检测验报告 | 50 | 40 | 10 | |||||
0320AB-*******-**** | 409-故障录波装置 | 1-2 | 故障录波装置 | 故障录波装置 | 2017年10月1日至2020年10月26日累计销售业绩500台 | 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同类型产品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检测的能力 | 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 供应商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专业检测合格报告 | 60 | 30 | 10 | ||||
0320AB-*******-**** | 409-故障录波装置 | 1-2 | 故障录波装置 | 智能故障录波装置 | 2017年10月1日至2020年10月26日累计销售业绩500台 | 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同类型产品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检测的能力 | 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 供应商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专业检测合格报告 | 60 | 30 | 10 | ||||
0320AB-*******-**** | 510-普通光缆 | 1-3 | 普通光缆 | 普通光缆 | 2017年10月1日至2020年10月26日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500公里。 | 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完整的试验设备。 | 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 供应商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 60 | 30 | 10 | ||||
0320AB-*******-**** | 513_光缆配线系统 | 1 | 光缆配线系统 | 光电综合配线箱 | 2017年10月1日至2020年10月26日累计销售业绩为5000台及以上 | 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配电箱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 | 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 供应商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检测(检验)报告 | 60 | 30 | 10 | ||||
0320AB-*******-**** | 513_光缆配线系统 | 1 | 光缆配线系统 | 光配模块 | 2017年10月1日至2020年10月26日累计销售业绩为5000台及以上 | 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配电箱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 | 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 供应商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检测(检验)报告 | 60 | 30 | 10 | ||||
0320AB-*******-**** | 523-机柜 | 1-2 | 机柜 | 机柜 | 2017年10月1日至2020年10月26日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200台 | 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 | 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 供应商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检测(检验)报告 | 60 | 30 | 10 | ||||
0320AB-*******-**** | 610-35kV及以下互感器 | 1-3 | 35kV及以下互感器 | 组合互感器 | 2017年10月1日至2020年10月26日累计至少有50台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同类互感器的销售业绩 | 具有同类型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需提供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清单);具有同类型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检测能力 | 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 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或鉴定报告) | 60 | 30 | 10 | ||||
0320AB-*******-**** | 610-35kV及以下互感器 | 1-3 | 35kV及以下互感器 | 电磁式电流互感器 | 2017年10月1日至2020年10月26日累计至少有50台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同类互感器的销售业绩 | 具有同类型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需提供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清单);具有同类型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检测能力 | 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 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或鉴定报告) | 60 | 30 | 10 | ||||
0320AB-*******-**** | 610-35kV及以下互感器 | 1-3 | 35kV及以下互感器 | 电磁式电压互感器 | 2017年10月1日至2020年10月26日累计至少有50台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同类互感器的销售业绩 | 具有同类型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需提供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清单);具有同类型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检测能力 | 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 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或鉴定报告) | 60 | 30 | 10 | ||||
附件3: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模板
单位名称 | 纳税人类型(填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 | 纳税人识别号 | 地址、电话 | 开户行及账号 | 联行号 |
附件4:差异文件(205-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环保气体)适用)
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
针对ID:
9915-500138333-00009
9915-500138335-00010
说明:
修正条款 | 原技术规范书要求 | 修改后技术要求 |
通用部分 | 无 | 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中配套的遮蔽立式DTU,其技术要求应符合ID号为“9915-500082249-00024”的招标技术规范及其差异文件中的相关要求。 且满足以下差异。 |
通用部分 | 5.6.29电缆进线孔中心与进出线套管端面对齐,确保电缆垂直,并可进行单电缆加避雷器安装 | 电缆进线孔中心与进出线套管端面对齐,确保电缆垂直,并可进行双电缆加避雷器安装。 |
表1 “三遥”站所终端标准技术参数表 19 | 电源管理模块要求:电源管理模块长期稳定输出≥80W,瞬时输出≥500W,持续时间≥15s 通信电源输出:额定DC24V,稳态负载能力≥24V/15W,瞬时输出≥24V/20W,持续时间≥50ms 操作电源输出:额定DC48V,瞬时输出≥ 48V/8A,持续时间≥15s 配电线损采集模块电源输出:额定DC48V,稳态负载能力≥48V/10W | 电源管理模块要求:电源管理模块长期稳定输出≥80W,瞬时输出≥500W,持续时间≥15s。电源管理模块尺寸应满足19英寸机柜安装要求,高度不应大于90mm。 通信电源输出:额定DC48V,稳态负载能力≥48V/15W,瞬时输出≥48V/20W,持续时间≥50ms 操作电源输出:额定DC48V,瞬时输出≥ 48V/8A,持续时间≥15s 配电线损采集模块电源输出:额定DC48V,稳态负载能力≥48V/10W |
表1 “三遥”站所终端标准技术参数表 20 | 后备电源方式 A:免维护阀控铅酸蓄电池。额定电压DC48V,单节电池≥7Ah,使用寿命≥3年,保证完成“分-合-分”操作并维持配电终端及通信模块至少运行4小时。 B:超级电容。应保证分闸操作并维持配电终端及通信模块至少运行15分钟,使用寿命≥6年。 | 后备电源方式 B:超级电容。超级电容容量≥80wh,超级电容使用寿命≥10年,循环寿命≥500000次。 超级电容在中标后将进行抽检。其技术要求应符合“03GH-500090067-00001”招标技术条件中的技术要求。 |
表1 “三遥”站所终端标准技术参数表 22 | DTU柜体尺寸及颜色:不大于高1300*宽600*深400(不含通信箱),颜色为RAL7035或Z32。 | DTU柜体尺寸及颜色:不大于高1800(2200)*宽600*深600(屏内预留通讯设备及光纤配线架的安装位置),颜色为RAL7035或Z32。 |
表1 “三遥”站所终端标准技术参数表 23 | DTU接线方式:航空接插件 | DTU接线方式:航空接插件+端子排 |
表2 货物需求及供货范围一览表 2 | 含航空插头的电缆预制件(开关侧航空插头由开关厂家提供,含航插电缆由终端厂家预制),型号为RVVP-4×1.5、 | 含航空插头的电缆预制件(连接电缆两侧插头由DTU厂家提供,含航插电缆由DTU厂家预制),型号为ZR-KVVP2-450/750-4×2.5 |
表2 货物需求及供货范围一览表 3 | 含航空插头的电缆预制件(开关侧航空插头由开关厂家提供,含航插电缆由终端厂家预制),型号为RVVP-10×1.5、RVVP-4×2.5 | 含航空插头的电缆预制件(连接电缆两侧插头由DTU厂家提供,含航插电缆由DTU厂家预制),型号为ZR-KVVP2-450/750-10×1.5、ZR-KVVP2-450/750-6×2.5 |
通用部分: | 1.8 根据相关检测规范进行试验。型式试验、专项检测通过具备国家认证认可资质的实验室进行测试,并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 | 1.8 根据相关检测规范进行试验。型式试验、专项检测通过具备国家认证认可资质的权威实验室或机构进行测试,并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同时应具备相应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软件版本认定”专项报告。 |
通用部分: | 无 | 柜体布置需按照以下要求布置(自上而下):上部:空气开关(前部)、航空接插件(后部) 中上部:配电终端DTU 中部:压板(前部)、端子排(后部) 中下部:通讯设备预留空间 下部:80wh超级电容 配电终端整体采用顶部侧出线。 |
通用部分 | 无 | 配电终端应具备液晶显示功能 |
通用部分 | 无 | 配电终端不采用测保一体装置。 应在每台断路器环网柜上单独设置保护装置。 |
通用部分 | 无 | 环网柜及环网箱应满足双电缆安装的要求。 |
通用部分 | 无 | 为满足双电缆安装要求,电缆附件请按照110%数量提供电缆附件。 |
通用部分 | 无 | 所有航空插头、插座的壳体均采用方形连接器。 方形连接器采用VO阻燃等级的高分子绝缘材料制成,以保证航插与柜体之间的电气绝缘,与操作者之间的电气安全; 航空插头侧人外壳,应可根据柜体安装空间需要,实现任意调节垂直、水平两种电缆出线方式,以利施工安装及后期运维、检测; |
通用部分 | 无 | 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采用防开路航插(连接器)和防开路保护装置双重保护措施。防开路装置: 1、采用外挂式,不采用互感器内埋式; 2、漏电流不大于50μA; 3、互感器开路后,二次端口电压不大于2V; 4、装置启动时间不大于10ms; |
差异文件(265-配变终端(TTU)适用)
配变终端(TTU)
针对ID:
A511-500082251-00003
差异修正表
修正条款 | 原技术规范书要求 | 修改后技术要求 |
4.13现场服务 | 卖方需及时派出工程技术服务人员协助买方开展设备调试工作。 | 卖方需及时派出工程技术服务人员负责买方开展设备调试工作。 |
附件5:关于供应商寄存业务的说明
关于供应商寄存业务的说明关于供应商寄存业务的说明
本批次招标205-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相关物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要考虑供应商寄存业务。供应商寄存业务是指将所有权归属供应商的物资提前存放在招标人的实体仓库内,待货物领取后与供应商进行定期结算,完成物权转移。招标人保证寄存物资在3个月内完成物权转移。
本批次招标涉及的上述物资,中标人如以供应商寄存业务形式中标后,物资结算等相关内容遵照《协议库存物资寄存结算协议》执行(后附),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将以《供应商寄存订单通知函》进行书面通知。
协议库存物资寄存结算协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作为《协议库存货物采购合同》的附件。本协议与《采购合同》不一致时以本协议为准。
一、约定事项
在《采购合同》有效期内,卖方将合同货物寄存在买方仓库,合同货物出库前所有权归卖方所有。出库之日起合同货物的所有权转移至买方,买方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比例,及时支付货款。
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买方有权使用和调配寄存的合同货物。
2、买方负责合同货物的寄存管理。
3、卖方有权查验、清点寄存的合同货物。
4、卖方应提供符合约定的合同货物,并出具详细的寄存保管措施,注明合同货物寄存所需环境、存储位置、保管注意事项等,协助买方进行库存管理。
三、货物范围与入库交货期
1、合同货物从双方签订的《协议库存货物采购合同》范围中选择,数量、型号以买方通知或双方约定为准。
2、卖方在收到买方书面通知后30天内将货物发到寄存地点。
四、入库与出库
1、买方统一向卖方发出合同货物发货通知,卖方按照通知要求在约定时间内将合同货物运至指定仓库指定存放区域,并随车携带合同货物相关技术资料(试验报告、合格证等),负责运输等运杂费用。
2、合同货物入库前,双方应对合同货物的数量、规格、型号、外观包装等进行查验。确认合同货物数量、规格型号无误、外观无破损之后,买卖双方代表签字办理入库手续。入库检验时如数量有误、合同货物规格型号不符或外观破损的,经双方协商,可采取按检验通过的合同货物数量入库或由卖方补齐后按预定数量入库两种方式办理。
3、入库后,每月 27日,买卖双方进行寄存合同货物对账。买方定期向卖方提供寄存合同货物月度出入库明细(附件1),卖方可派员检查合同货物及相关记录,并对实际的合同货物进行清点。
4、卖方应按照买方书面通知及时补库。卖方应在接到买方发出的补库通知后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反馈相关信息,补库时间自收到买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不超过30日。不能及时补库时应及时告知买方,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
5、合同货物入买方库后,卖方不得擅自将合同货物领取出库用于其它用途。合同期内卖方若需取回合同货物,需在取回日 30 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买方,经买方同意后方可取回。取回前双方应对合同货物的数量、规格、型号、外观包装等进行检查。
6、买方有权按照实际需求领用合同货物,领用之日视为出库日。
7、买方按照卖方提供的合同货物仓储保管措施统一对合同货物进行日常保管。由于卖方不提供或未及时提供或遗漏提供相关保管措施,导致卖方合同货物在买方仓库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卖方自行承担。因保管不善导致的合同货物外观损毁、灭失的,由买方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货物损毁的,买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抽样检测
1、买方有权在寄存期间对合同货物进行抽样检测(下称“抽检”),抽检时,卖方需派代表参加。对于可当场完成检测的,由卖方代表、质检人员、仓库管理人员在检验结果单据上签字。对于无法当场完成检测的,由卖方代表、质检人员、仓库管理人员对抽样送检样品进行签字确认,由具备检测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结果。
2、卖方有义务配合买方开展抽检工作,并根据买方的要求提供各类技术资料和其他必要条件。
3、如抽检的合同货物符合合同要求,所有检测等相关费用由买方承担。如抽检的产品不符合合同要求,买方将按照合同约定或国家相关规定,扩大抽检范围,根据检测结果及合同相关约定,作修理、重作、更换等处理,并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同时所有检测等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
4、卖方应对自然老化、锈蚀、技术落后造成损毁的合同货物进行处理并承担费用。
5、卖方不定期对合同货物进行巡查和养护。
六、运输及费用承担
1、当合同货物出库运至工程项目现场,由仓库至现场的二次配送运输费用由买方承担。
2、合同货物发运前,买方将发货时间和预计到货时间通知卖方,便于卖方进行现场指导安装或提供其他服务。
七、货款结算
1、每月 27 日,买方出具《寄存合同货物出库单》、《寄存合同货物月度出入库明细》给卖方对账,卖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确认。如卖方有异议,应及时与买方核对。双方以核对确定的结果作为结算依据。
2、买卖双方按照第七条第1款的约定结算,合同货物价格在协议库存采购合同约定基础上,以货物实际出库日为准,据实结算。卖方凭双方核对确定的《寄存合同货物出库单》、《寄存合同货物月度出入库明细》和相应金额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支付,买方审核无误后一个月内办理支付手续。支付方式及比例按《采购合同》执行。
3、在《采购合同》约定时间内,对于货物入库日起90天内未使用的寄存剩余货物由买方购买,卖方凭剩余货物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支付,买方审核无误后一个月内办理支付手续。
4、所有有关合同货物的送货(不含买方二次配送)、退货、转卖发生的运杂费用均由卖方承担。卖方承担全部运输保险费用(卖方配送至需求仓库、仓库到需求地点)。
八、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协议签订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日期为准。有效期与《采购合同》一致。
2、特别约定
本特别约定是合同各方经协商后对合同其他条款的修改或补充,如有不一致,以特别约定为准。
合同第七条第三款修改为:在《采购合同》约定时间内,对于寄存剩余货物由买卖双方协商处置。
合同第七条第四款修改为:卖方承担全部运输保险费用(卖方配送至需求仓库)。
附件:
供应商寄存订单通知函
___________________:
贵公司本次中标的编号:________________《协议库存货物采购合同》中_______等物资为供应商寄存订单物资,结算等相关事宜按照《协议库存物资寄存结算协议》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招标。
2.招标范围
分标编号及货物名称见下表,货物详细信息见本公告附件货物清单。
分标号 | 分标名 | 包号 | 分包名称 |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要求的交货期 |
0320AB-1035006-0001 | 203-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 | 1-20 | 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 |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15天内 |
0320AB-1020001-0001 | 228-10kV交流避雷器 | 1 | 交流避雷器 |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15天内 |
0320AB-1010001-0001 | 252-10kV交流三相隔离开关 | 1 | 交流三相隔离开关 |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15天内 |
0320AB-1022001-0001 | 254-高压熔断器(跌落式) | 1 | 高压熔断器 |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15天内 |
0320AB-1107007-0001 | 264-配电终端(DTU) | 1-2 | 配电终端(DTU) |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15天内 |
0320AB-1107009-9999 | 267-接地短路故障指示器 | 1-5 | 接地短路故障指示器 |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15天内 |
0320AB-1404001-9999 | 301-10kV电力电缆 | 1-20 | 电力电缆 |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15天内 |
0320AB-1404002-9999 | 302-低压电力电缆 | 1-10 | 低压电力电缆 |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15天内 |
0320AB-1404003-9999 | 304-控制电缆 | 1-3 | 控制电缆 |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15天内 |
0320AB-1408000-9999 | 306-10kV及以下电缆附件 | 1 | 10kV及以下电缆附件 |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15天内 |
0320AB-1408007-0001 | 307-电缆分支箱(塑壳断路器) | 1-3 | 电缆分支箱 |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15天内 |
0320AB-1408006-9999 | 310-电缆保护管 | 1-24 | 电缆保护管 |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15天内 |
0320AB-1402005-9999 | 314-架空绝缘导线 | 1-6 | 架空绝缘导线 |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15天内 |
0320AB-1402011-9999 | 316-集束绝缘导线 | 1-4 | 集束绝缘导线 |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15天内 |
0320AB-1405025-9999 | 330-交流盘形悬式瓷绝缘子 | 1-2 | 交流盘形悬式瓷绝缘子 |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15天内 |
0320AB-1405000-0001 | 332-绝缘子(柱式-针式-蝶式) | 1-3 | 绝缘子(线路柱式-针式-蝶式) |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15天内 |
0320AB-1407000-9999 | 351-配电线路金具 | 1-4 | 配电线路金具 |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15天内 |
0320AB-1406032-9999 | 352-铁构件 | 1-5 | 铁构件 |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15天内 |
0320AB-1106018-0002 | 602-电能计量箱(落地式) | 1-4 | 电能计量箱 |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15天内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例如代理商投标),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制造商应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产品及原材料检测设备的能力。
(2)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3)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4)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件。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7)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手段和能力,或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8)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9)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0)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1)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12)投标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13)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14)投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正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产品;不得选配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已被司法机关立案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产品。
(1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l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l为本(次)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l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l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的,或制造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的;
l被责令停业的;
l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l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16)投标人取得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以第一章投标邀请书3.2中相关要求为准)
(17)投标人存在违法失信行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18)应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等市场监督部门列入并公示为“经营异常”名录。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及以前满足该条款要求,否则将否决投标。
(19)为承诺不存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行为,在商务文件中提供“特定关系公司投标合法性”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如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未包含本承诺函,将对同一包内存在上述行为的所有投标予以否决投标处理。在中标后续各环节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保留对相关供应商进行处理的权利,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相关供应商承担。
(20)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21)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严谨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委托中介机构、中间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进行串通投标,以及侵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利益的行为,串通投标行为严重损害国家、招标人和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上述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相关投标人中标资格,同时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要求予以处理。
在实际招标采购过程中,一旦发现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可认定为串通投标: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同一台电脑制作、上传。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应答事宜,如同一个单位派人或者同一个人代表不同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踏勘现场、提出异议、澄清答复、领取中标通知书等;通过邮件、快递形式寄出投标文件或收取中标通知书的,如不同投标人寄出、收件地址或人员相同的。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其存在串通应答的可能性极大,应当先行给予认定,除非投标人能够证明其不存在串通投标的行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应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主要表现为投标文件错误表述、错误计算或者笔误雷同,投标文件内容整段内容一致,投标文件排版格式一致,投标报价呈等差数列或有规律性的百分比等。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上所加盖印章、签字相同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包括虽然经由投标人自己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所需资金均是来自同一投标人或者个人的账户的。
(七)招投标实现电子化的情形下,不同投标人从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或者上传投标文件;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的;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
(八)举报人提供的投标人串通应答证据,经相关部门核实属实的。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如下:
物资名称 | 分标 | 包号 | 业绩要求 | 资质要求 | 是否接收代理 | |||||
合同业绩 | 生产和试验装备 | 认证证书 | 生产许可证 | 试验报告 | 条件备注 | 3C认证证书 | ||||
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SF6) | 203-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 | 1-20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配网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协议库存招标联合资格预审“10kV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SF6绝缘)”标段预审合格 | 不接受代理 | ||||||
交流避雷器 | 228-10kV交流避雷器 | 1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配网配电变压器、柱上断路器、箱式变电站、高压熔断器、交流避雷器协议库存招标第二次联合资格预审“10kV交流避雷器”标段预审合格 | 不接受代理 | ||||||
交流三相隔离开关 | 252-10kV交流三相隔离开关 | 1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配网负荷开关、交流隔离开关协议库存招标联合资格预审“10kV交流隔离开关”标段预审合格 | 不接受代理 | ||||||
高压熔断器 | 254-高压熔断器(跌落式) | 1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配网高压熔断器协议库存招标联合资格预审“10kV高压熔断器(跌落式,100A)”标段预审合格 | 不接受代理 | ||||||
配电终端(DTU) | 264-配电终端(DTU) | 1-2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配网配电终端、接地短路故障指示器协议库存招标联合资格预审“DTU三遥站所终端”标段预审合格 | 不接受代理 | ||||||
接地短路故障指示器 | 267-接地短路故障指示器 | 1-5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配网配电终端、接地短路故障指示器协议库存招标联合资格预审“架空外施信号型远传故障指示器”标段预审合格 | 不接受代理 | ||||||
电力电缆 | 301-10kV电力电缆 | 1-20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度配网电缆、电缆附件、绝缘导线协议库存招标联合资格预审“10kV电力电缆”标段预审合格 | 不接受代理 | ||||||
低压电力电缆 | 302-低压电力电缆 | 1-10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度配网电缆、电缆附件、绝缘导线协议库存招标联合资格预审“低压电力电缆”标段预审合格 | 不接受代理 | ||||||
控制电缆 | 304-控制电缆 | 1-3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度省公司二级采购目录(控制电缆)招标采购联合资格预审“控制电缆”标段预审合格 | 不接受代理 | ||||||
10kV及以下电缆附件 | 306-10kV及以下电缆附件 | 1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度配网电缆、电缆附件、绝缘导线协议库存招标联合资格预审“10kV及以下电缆附件冷缩式”和“10kV及以下电缆附件预制式”标段预审合格 | 不接受代理 | ||||||
电缆分支箱 | 307-电缆分支箱(塑壳断路器) | 1-3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配网电缆分支箱协议库存招标联合资格预审联合资格预审“低压电缆分支箱(塑壳断路器)”标段预审合格 | 不接受代理 | ||||||
电缆保护管 | 310-电缆保护管 | 1-24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度配网瓷绝缘子、复合绝缘子、电缆保护管协议库存招标联合资格预审“电缆保护管CPVC”和“电缆保护管MPP”标段预审合格 | 不接受代理 | ||||||
架空绝缘导线 | 314-架空绝缘导线 | 1-6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度配网电缆、电缆附件、绝缘导线协议库存招标联合资格预审“10kV架空绝缘导线”和“1kV架空绝缘导线”标段预审合格 | 不接受代理 | ||||||
集束绝缘导线 | 316-集束绝缘导线 | 1-4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度配网电缆、电缆附件、绝缘导线协议库存招标联合资格预审“集束绝缘导线”标段预审合格 | 不接受代理 | ||||||
交流盘形悬式瓷绝缘子 | 330-交流盘形悬式瓷绝缘子 | 1-2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度配网瓷绝缘子、复合绝缘子、电缆保护管协议库存招标联合资格预审“交流盘形悬式瓷绝缘子”标段预审合格 | 不接受代理 | ||||||
绝缘子(线路柱式、针式、蝶式) | 332-绝缘子(柱式、针式、蝶式) | 1-3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度配网瓷绝缘子、复合绝缘子、电缆保护管协议库存招标联合资格预审“蝶式绝缘子”、“线路柱式瓷绝缘子”和“针式瓷绝缘子”标段预审合格 | 不接受代理 | ||||||
配电线路金具 | 351-配电线路金具 | 1-4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度省公司二级采购目录10kV及以下金具、铁附件招标采购联合资格预审 “10kV及以下金具”标段预审合格 | 不接受代理 | ||||||
铁构件 | 352-铁构件 | 1-5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度省公司二级采购目录10kV及以下金具、铁附件招标采购联合资格预审“铁附件”标段预审合格 | 不接受代理 | ||||||
电能计量箱 | 602-电能计量箱(落地式) | 1-4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度省公司二级采购目录(电能计量箱、配电箱(JP柜))招标采购联合资格预审“电能计量箱(SMC)”标段预审合格 | 不接受代理 | ||||||
说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设备类资格预审结果在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2.0上发布,材料类资格预审结果在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1.0上发布。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5本次招标仅接受资格预审合格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参与投标,不接受资格预审未合格或者未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投标。
3.6本次招标部分标包设定最高限价,超过投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详见附件1需求特别说明表。
3.7本次招标部分标包的《货物清单》中物料描述不准确,以需求特别说明表中“准确物料描述”为准,详见附件1需求特别说明表。
3.8减分处理事项:
(1)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黑名单”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不存在失信等行为且未提供有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的投标人,招标人将在评标阶段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扣分处理。
(2)请各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函》,并将打印后的承诺函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将《“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函》扫描版编入商务光盘投标文件中,承诺函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与其他投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发现承诺函内容不全、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或经核实存在代签等情况,招标人将在评标阶段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扣分处理。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4.招标文件发售
4.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27日至2020年11月2日进行购买,标书购买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日16:00,登陆国家电网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实匙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妥善保管电子商务平台账号和密码,以及CF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凡参与投标的投标单位务必于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将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两份(一份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一份Excel表格形式)打成压缩包后以投标单位名称命名发送至我公司邮箱gwtjzbgs@126.com。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收集模板见附件3。各投标单位提供的信息务必保证准确无误,我公司按投标单位所提供开票信息为其开具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无变更的投标单位无需重复提供开票信息,如有变化,及时与我公司联系,联系电话***-********,否则我公司将按原开票信息为其开具发票。若专用发票开具后投标单位未在认证期内(开具后180天)取回并认证而造成的一系列后果(如过期作废等),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4.2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为0元。
4.3请投标人于2020年11月2日16:00前完成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报名工作。
4.4投标人提出澄清问题及招标人回复澄清时间如下所示,澄清问题格式及具体形式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2,1.10.3。
(1)投标人提出澄清问题截止时间:2020年11月3日12:00
(2)招标人回复澄清时间:2020年11月5日16:00前
5.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17日上午8:30,所有投标文件应当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提交)。
如参与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质证书、ISO9000证书、试验报告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期的,应提供带有电子签章的补充资料,拷入不可复写的只读光盘中,封装要求同资格后审标段。
如无上述情况,可不递交光盘文件和发送加密版电子邮件到指定邮箱,但需将项目货物技术特性逐条逐项应答文件、技术偏差表等相关文件上传至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
5.2为避免人员聚集造成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风险,本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邮寄光盘和发送加密版电子邮件到指定邮箱的两种方式同步实施,不接受现场递交。
由于邮寄存在到达时间不确定的问题,请各投标人邮寄和发送邮件同时进行,发送指定邮箱的投标文件请务必加密,密码请于2020年11月17日8:30至9:00发至邮箱(zpwzcg@vip.126.com)内。未按约定时间发送密码或发送的解密密码无法解密的,视为弃标。
(一)邮寄方式:
1.邮件收件人:张女士,联系电话:***-********。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寄至邮件收件人。
2.邮件收件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华明工业园区华裕路29号旁,国家电网天津招标有限公司评标基地。
3.邮件寄送进度:投标人自行监控邮件寄送进度,确认投标文件是否送达。
4.邮件封装外显著位置注明投标人全称。光盘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投标文件正本、商务投标文件副本、技术投标文件正本、技术投标文件副本)。
5.如发生投标文件在邮寄过程中遗失、逾期未送达投标地点、拆封邮包后发现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制作及密封或在邮寄途中造成投标文件的损坏,从而对投标人成功投标及中标带来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二)电子邮件方式:
1.电子邮件发送时间:请投标人于2020年11月14日00:00至2020年11月17日8:30将加密版投标文件发送指定邮箱,电子版投标文件为PDF版(含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无需提交开标文件)。
(1)邮件名称:二次配网协议库存+投标人全称XX,邮件名称不得更改!(商务文件按投标人递交,一个投标人仅递交一个商务压缩文件。技术文件按分标递交,如参与多个分标投标,请按分标分别压缩。所有文件必须在一个邮件中递交!)
上图中“三批”改为“二次配网协议库存”!
(2)二级目录文件夹内文件命名规则:商务文件+投标人全称,技术文件+分标号+包号(如包1至包5)+投标人全称。
如有替换投标文件,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以此版为准”。
(4)投标人于2020年11月17日8:30至9:00将解密密码发至邮箱内。邮件名称:二次配网协议库存解密+投标人全称XX,邮件名称不得更改!邮件内容写明实际解密密码。未按约定时间发送密码或发送的解密密码无法解密的,视为弃标。
上图中“三批”改为“二次配网协议库存”!
2.电子邮箱:zpwzcg@vip.126.com。
3.当光盘版和电子版发送的投标文件两者内容不一致时,以邮件发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逾期发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及解密密码,招标人不予受理。若电子版之间内容不一致,导致投标失败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推荐投标人使用QQ邮箱发送电子版投标文件,不推荐使用网易邮箱、Outlook邮箱上传附件的方式发送。
5.3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5.4投标人投标以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的投标文件为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后主动提交任何补充文件。
5.5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保险,推荐使用投标保证保险。详细递交说明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一天16:00前汇至招标公司指定银行账户。
注:汇款时请务必注明招标的批次、分标号、包号,例如:保证金天津第一批协议库存分标205
5.6开标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7日8:30,在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评标基地开标,为避免人员聚集造成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风险,谢绝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结果将在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公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电网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天津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华明工业园华丰路6号D座2号楼电力公司物资公司
邮编:300304
网址:https://ecp.sgcc.com.cn
财务信息(以下帐户用于办理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服务费等事务):
开户名称/收款人名称:国网天津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天津市民族路支行
账号:0302030109300393390
财务联系人(办理投标保证金、中标通知书等):李女士 电话:***-******** 传真:022-24404084。
招标联系人:赵先生022-24404929(咨询时间:投标报名期间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电子信箱:zpwzcg@vip.126.com 传真:022-24404074
8.其他事项
8.1价格评审办法采用区间平均价浮动法,计算方法如下:
8.1.1确定有效投标人(仅为计算基准价使用)
(1)初评合格投标人在5名以内(含5名)时,评标价格在所有初评合格投标人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A1的[-15%,10%]区间内(不含本数)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当区间内的合格投标人数为0时,则所有初评合格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
(2)初评合格投标人在5名-10名(含10名)时,先去掉评标价最高和最低者后,评标价格在剩余X个初评合格投标人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A1的[-15%,10%]区间内(不含本数)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当区间内的合格投标人数为0时,则X个初评合格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
(3)初评合格投标人在10名-20名(含20名)时,先去掉评标价最高、次高和最低者后,评标价格在剩余X个初评合格投标人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A1的[-15%,10%]区间内(不含本数)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当区间内的合格投标人数为0时,则X个初评合格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
(4)初评合格投标人在20名-30名(含30名)时,先去掉评标价最高、次高、第三高和最低、次低者后,评标价格在剩余X个初评合格投标人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A1的[-15%,10%]区间内(不含本数)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当区间内的合格投标人数为0时,则X个初评合格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
(5)初评合格投标人在30名(不含30名)以上时,先去掉评标价四个较高和三个较低者后,评标价格在剩余X个初评合格投标人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A1的[-15%,10%]区间内(不含本数)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当区间内的合格投标人数为0时,则X个初评合格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
8.1.2计算基准价
(1)计算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A2。
(2)基准价=A2*(1-C)。
其中C为基准价浮动系数,由投标人代表和监察人在开标现场共同随机抽取并公布。
8.1.2.3计算价格部分得分(按百分制计算,实际得分应以下述公式计算结果乘以价格评分权重)
价格部分得分=100-100×n×|投标人的评标总价-基准价|/基准价;
当投标人的评标总价>=基准价,n=n1;
当投标人的评标总价<基准价,n=n2;
当计算出的价格部分得分<0,按0分计。
8.1.3区间平均价浮动法参数设置,若公告中评标办法与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有差别,以公告为准。
序号 | 分标名称 | 价格公式 | 参数 | ||
C值抽取范围 (级差为0.25%) | n1 | n2 | |||
1 | 全部分标 | 区间平均价浮动法 | [1%,-1%](含本数) | 1 | 1 |
8.1.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8.1.4.1.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试验费用。
8.1.4.2.合同供货期限内,对且仅对第四章合同条款与格式,合同通用条款附表所列合同货物原材料的有色金属(铜或铝)实行价格联动,联动价格的计算公式:
P=P0+K*(B-A)
其中:
A为投标截止日“上海有色网”公布的铜、铝收盘日均价(按照公斤计算);
B为合同供货单签发日上月“上海有色网”公布的铜、铝收盘日均价(按照公斤计算);
P0为招标时的中标单价;
K为每千米电缆铜、铝重量(kg/km),具体数值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与格式,合同通用条款附表。
若|(B-A)/A|<3%时,执行中标单价;
若|(B-A)/A|≥3%时,价格按公式计算并联动。
8.2授标限额原则
8.2.1授标限额:在每个分标内,每个中标候选人被推荐的中标数量最多为1个包(当某一分标的标包数量多于全部进入详评的投标人数量时除外)。
a.优先从最大包(按每包基准价由大到小排序,当基准价相同时,按包号由小至大排序)开始授标,当中标候选人达到授标限额时,在剩余标包的投标中只参与评审、不参加排序(排序为空)及推荐中标;
b.当某一分标的标包数量多于全部进入详评的投标人数量时,而且全部进入详评的投标人均已被授予1个标包后,剩余的标包按以上a规则继续进行授标;
c.第二次授标完成后,如仍有剩余的标包,则按以上规则类推进行授标,直至所有标包均授标完毕。
8.2.2本次招标实行授标限额的标包如下表所示:
分标号 | 分标名 | 包号 | 限授范围 |
0320AB-1035006-0001 | 203-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 | 1-20 | 1-20 |
0320AB-1107007-0001 | 264-配电终端(DTU) | 1-2 | 1-2 |
0320AB-1107009-9999 | 267-接地短路故障指示器 | 1-5 | 1-5 |
0320AB-1404001-9999 | 301-10kV电力电缆 | 1-20 | 1-20 |
0320AB-1404002-9999 | 302-低压电力电缆 | 1-10 | 1-10 |
0320AB-1404003-9999 | 304-控制电缆 | 1-3 | 1-3 |
0320AB-1408007-0001 | 307-电缆分支箱(塑壳断路器) | 1-3 | 1-3 |
0320AB-1408006-9999 | 310-电缆保护管 | 1-24 | 1-24 |
0320AB-1402005-9999 | 314-架空绝缘导线 | 1-6 | 1-6 |
0320AB-1402011-9999 | 316-集束绝缘导线 | 1-4 | 1-4 |
0320AB-1405025-9999 | 330-交流盘形悬式瓷绝缘子 | 1-2 | 1-2 |
0320AB-1405000-0001 | 332-绝缘子(柱式-针式-蝶式) | 1-3 | 1-3 |
0320AB-1407000-9999 | 351-配电线路金具 | 1-4 | 1-4 |
0320AB-1406032-9999 | 352-铁构件 | 1-5 | 1-5 |
0320AB-1106018-0002 | 602-电能计量箱(落地式) | 1-4 | 1-4 |
9.特别说明
9.1资质业绩
9.1.1本次招标如果一个标包内所有投标人业绩均不满足专用资质业绩条件要求,不予否决,将在详评打分中考虑。
9.1.2对于招标公告专用资质业绩条件有要求,但国家尚未开展相关认证(如生产许可证、CCC产品认证、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消防许可证等)的,不予否决,将在详评打分中考虑。
9.1.3对于国家或行业有明确规定的,须按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之“专用资质业绩条件”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或行业未作出明确规定的其他物资,提供国家认可的省级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或试验报告。试验报告的规格、试验内容和主要参数应等于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试验报告的委托人、试验样品的制造人应为投标人(代理投标除外)。
对于招标公告专用资质业绩条件有要求,但国家或行业尚未开展型式试验的产品,可以用国家认可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其他形式的检验、试验报告代替,但宜在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对此作出说明。
对于招标公告专用资质业绩条件有要求,但国家或行业尚未开展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检验、试验的产品,无需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出具的检验、试验报告,但宜在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对此作出说明。
9.1.4业绩不认可的有(包括但不限于):
①与同类产品制造厂之间的业绩;
②在试验室或试验站的业绩;
③与代理商之间的业绩;
④与非最终用户(即业主单位或负责所供货物运行、使用的单位以外的主体)签订的供货合同,但申请人作为外购外协方与配网成套设备的中标人签订的成套设备的供货合同除外;
⑤出口业绩的外贸合同、发票、报关单及对应产品型号等信息资料难以核实或不全的;
⑥作为元器件、组部件的业绩。
9.2指定品牌型号
招标公告附件《货物清单》物料描述或《技术规范书》中,因技术原因部分货物标明了品牌或型号,实际采购物资不以此为准,投标人根据技术规范自行选择品牌型号进行投标。
9.3特别注意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在相应位置进行签名和盖章。可以将该委托书打印、签字、盖章后进行扫描,刻录到电子投标文件相应位置,且技术、商务投标文件均需提供。否则,该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9.4使用离线投标工具进行价格部分投标时,应注意离线投标工具的金额单位为“万元”。少数投标人未加以注意,按“元”录入报价,结果导致所录报价与实际报价相差万倍。该错误报价将被否决。
9.5当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和第一章不一致时,以第一章为准;以下例外: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相冲突的,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为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特别提醒和说明”有重要修订,请投标人认真阅读并执行。
9.6根据《电网资产统一身份编码建设推广实施总体工作方案》相关工作要求,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将针对本次采购的部分物资开展实物“ID”工作,对供应商在物资出厂前完成二维码一体化铭牌安装、RF电子标签安装、物资技术参数录入的要求如下:
一是要求供应商使用“供应商获取实物ID”微应用获取ID编码和二维码图案,按照《电网资产统一身份编码物联网标签制作安装指导手册(增量分册)》进行设备二维码一体化铭牌、RF电子标签的制作与安装。
二是要求供应商使用“物资技术参数维护管理”微应用,进行物资技术参数维护。
所投标的设备在国网公司实物“ID”设备类型范围内的,要求实施实物“ID”,包括站内交流设备21类、输电设备8类、配电设备5类,主要包含以下设备对象:
站内交流设备21类,含主变压器、断路器、组合电器、隔离开关、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电抗器、电力电容器、耦合电容器、接地变、站用变、开关柜、避雷器、消弧装置、充气柜、高压熔断器、消防系统(主变灭火装置)、串联补偿装置、母线、避雷针、穿墙套管。输电设备8类,含电缆终端、电缆接头、电缆接地箱、电缆分支箱、交叉互联箱、避雷器、物理(运行)杆塔、电缆段。
配电设备5类,含配电变压器、环网柜、柱上开关、电缆分支箱、中压电杆。
所投物资如果为实物“ID”涉及范围内的物资,投标人需提供《满足天津市电力公司实物ID与电子标签贴牌相关要求承诺函》(格式见第七章),并编入商务投标文件中。
天津公司实物“ID”供应商培训资料已上传至网站,获取网址: https://pan.baidu.com/s/1q1fx8IFZ0Iyn8v8uxe22Yw 提取码: u6wk
9.7合规声明: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9.8本次招标如有物资实施供应商寄存业务,具体说明及寄存结算协议见本公告附件4。
9.9本次招标对部分物资的技术规范书提出了技术差异文件,详见本邀请书附件2。请投标人按“修改后技术要求”编制技术投标文件。对于资格预审所提交的试验报告不能满足本差异文件相关要求的,请投标人提交满足差异文件要求的试验报告,否则该投标将被否决。
附件1:需求特别说明表
序号 | 分标号_分标名 | 包号 | 包名 | 采购申请号 | 最高限价单价(含税,万元) | 最高限价总价(含税,万元) | 是否接受代理 | 项目名称 | 物料描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无 | |||||||||||
附件2:差异文件(203-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SF6)适用)
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
针对ID:
9915-500138347-00004
差异修正表
修正条款 | 原技术规范书要求 | 修改后技术要求 |
表1 1.8.20 | 后备电源方式 (招标方根据需要填写“A”或“B”,两者选择其一) | B:超级电容 应保证分闸操作1次,并维持配电终端及通信模块至少运行15分钟,超级电容使用寿命≥6年。 |
通用部分: | 无 | FTU应根据相关检测规范进行试验。型式试验、专项检测通过具备国家认证认可资质的权威实验室或机构进行测试,并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同时应具备相应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软件版本认定”专项报告。 |
货物需求及供货范围一览表 | 无 | 跌落式熔断器厂家应配套提供设备线夹与绝缘罩 |
差异文件(254-高压熔断器(跌落式)适用)
差异文件1
跌落式熔断器
针对ID:
9915-500007914-00002
说明:
修正条款 | 原技术规范书要求 | 修改后技术要求 |
专用部分 项目货物组件材料配置表 | 无 | 跌落式熔断器厂家应配套提供设备线夹与绝缘罩 |
差异文件(307-电缆分支箱(塑壳断路器)适用)
低压电缆分支箱,四路
针对ID:
9906-500107555-00012
差异修正表
原技术规范书要求 | 修正后标准 |
开关容量:隔离开关400A,塑壳断路器,3*250A | 共4回路,其中进线断路器、环线断路器各1个:额定电流630A,定值整定长延时电流400A;出线断路器2个:额定电流400A,定值整定长延时电流250A |
无 | 母线形式:不打孔、全封闭、挂接母线系统 |
额定绝缘电压:690 V | 额定绝缘电压:800V(塑壳断路器) |
额定电流:250/160A | 额定电流:630/400A |
无 | 断路器一次接线端子材质:纯铜 |
塑壳开关 脱扣器形式: 电子式 配置三段式保护功能的电子脱扣器(长、短延时与机井电动机的启动时长相配合) | 塑壳开关 脱扣器形式: 电子式 配置四段式保护功能的电子脱扣器(长延时保护、短延时保护、瞬时保护、接地保护) |
无 | 出线断路器采用加长过渡板联接,相间和不同回路间配置绝缘隔板 |
附图 | 删除 |
差异文件(307-电缆分支箱(塑壳断路器)适用)
低压电缆分支箱,五路
针对ID:
9906-500107558-00015
差异修正表
原技术规范书要求 | 修正后标准 |
开关容量:隔离开关630A,塑壳断路器,4*250A | 共5回路,其中进线断路器、环线断路器各1个:额定电流630A,定值整定长延时电流400A;出线断路器3个:额定电流400A,定值整定长延时电流250A |
无 | 母线形式:不打孔、全封闭、挂接母线系统 |
额定绝缘电压:690 V | 额定绝缘电压:800V(塑壳断路器) |
额定电流:630/250A | 额定电流:630/400A |
无 | 断路器一次接线端子材质:纯铜 |
塑壳开关 脱扣器形式: 电子式 配置三段式保护功能的电子脱扣器(长、短延时与机井电动机的启动时长相配合) | 塑壳开关 脱扣器形式: 电子式 配置四段式保护功能的电子脱扣器(长延时保护、短延时保护、瞬时保护、接地保护) |
无 | 出线断路器采用加长过渡板联接,相间和不同回路间配置绝缘隔板 |
附图 | 删除 |
差异文件(264-配电终端(DTU)适用)
低压电缆分支箱,七路
针对ID:
9906-500107562-00014
差异修正表
原技术规范书要求 | 修正后标准 |
开关容量:隔离开关630A,塑壳断路器,2*250+4*160A, | 共7回路,其中进线断路器、环线断路器各1个:额定电流630A, 定值整定长延时电流400A;出线断路器5个:4个额定电流200A的塑壳断路器,其定值整定长延时电流160A;1个63A的微型断路器。 |
无 | 母线形式:不打孔、全封闭、挂接母线系统 |
额定绝缘电压:690 V | 额定绝缘电压:800V(塑壳断路器) |
额定电流:630/250A/160 | 额定电流:630/200A |
无 | 断路器一次接线端子材质:纯铜 |
塑壳开关 脱扣器形式: 电子式 配置三段式保护功能的电子脱扣器(长、短延时与机井电动机的启动时长相配合) | 塑壳开关 脱扣器形式: 电子式 配置四段式保护功能的电子脱扣器(长延时保护、短延时保护、瞬时保护、接地保护) |
无 | 出线断路器采用加长过渡板联接,相间和不同回路间配置绝缘隔板 |
附图 | 删除 |
差异文件(264-配电终端(DTU)适用)
配电综合屏八间隔
针对ID:
9915-500082249-00024
差异修正表
修正条款 | 原技术规范书要求 | 修改后技术要求 |
表1 “三遥”站所终端标准技术参数表 19 | 电源管理模块要求:电源管理模块长期稳定输出≥80W,瞬时输出≥500W,持续时间≥15s 通信电源输出:额定DC24V,稳态负载能力≥24V/15W,瞬时输出≥24V/20W,持续时间≥50ms 操作电源输出:额定DC48V,瞬时输出≥ 48V/8A,持续时间≥15s 配电线损采集模块电源输出:额定DC48V,稳态负载能力≥48V/10W | 电源管理模块要求:电源管理模块长期稳定输出≥80W,瞬时输出≥500W,持续时间≥15s。电源管理模块尺寸应满足19英寸机柜安装要求,高度不应大于90mm。 通信电源输出:额定DC48V,稳态负载能力≥48V/15W,瞬时输出≥48V/20W,持续时间≥50ms 操作电源输出:额定DC48V,瞬时输出≥ 48V/8A,持续时间≥15s 配电线损采集模块电源输出:额定DC48V,稳态负载能力≥48V/10W |
表1 “三遥”站所终端标准技术参数表 20 | 后备电源方式 A:免维护阀控铅酸蓄电池。额定电压DC48V,单节电池≥7Ah,使用寿命≥3年,保证完成“分-合-分”操作并维持配电终端及通信模块至少运行4小时。 B:超级电容。应保证分闸操作并维持配电终端及通信模块至少运行15分钟,使用寿命≥6年。 | 后备电源方式 B:超级电容。超级电容容量≥80wh,超级电容使用寿命≥10年,循环寿命≥500000次。 超级电容在中标后将进行抽检。其技术要求应符合“03GH-500090067-00001”招标技术条件中的技术要求。 |
表1 “三遥”站所终端标准技术参数表 22 | DTU柜体尺寸及颜色:不大于高1300*宽600*深400(不含通信箱),颜色为RAL7035或Z32。 | DTU柜体尺寸及颜色:不大于高1800(2200)*宽600*深600(屏内预留通讯设备及光纤配线架的安装位置),颜色为RAL7035或Z32。 |
表1 “三遥”站所终端标准技术参数表 23 | DTU接线方式:航空接插件 | DTU接线方式:航空接插件+端子排 |
表2 货物需求及供货范围一览表 2 | 含航空插头的电缆预制件(开关侧航空插头由开关厂家提供,含航插电缆由终端厂家预制),型号为RVVP-4×1.5、 | 含航空插头的电缆预制件(连接电缆两侧插头由DTU厂家提供,含航插电缆由DTU厂家预制),型号为ZR-KVVP2-450/750-4×2.5 |
表2 货物需求及供货范围一览表 3 | 含航空插头的电缆预制件(开关侧航空插头由开关厂家提供,含航插电缆由终端厂家预制),型号为RVVP-10×1.5、RVVP-4×2.5 | 含航空插头的电缆预制件(连接电缆两侧插头由DTU厂家提供,含航插电缆由DTU厂家预制),型号为ZR-KVVP2-450/750-10×1.5、ZR-KVVP2-450/750-6×2.5 |
通用部分: | 1.8 根据相关检测规范进行试验。型式试验、专项检测通过具备国家认证认可资质的实验室进行测试,并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 | 1.8 根据相关检测规范进行试验。型式试验、专项检测通过具备国家认证认可资质的权威实验室或机构进行测试,并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同时应具备相应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软件版本认定”专项报告。 |
通用部分: | 无 | 柜体布置需按照以下要求布置(自上而下):上部:空气开关(前部)、航空接插件(后部) 中上部:配电终端DTU 中部:压板(前部)、端子排(后部) 中下部:通讯设备预留空间 下部:80wh超级电容 配电终端整体采用顶部侧出线。 |
通用部分 | 无 | 配电终端应具备液晶显示功能 |
差异文件(267-接地短路故障指示器适用)
针对ID:
9915-500009956-00009
9915-500009956-00025
9915-500009956-00027
9915-500009956-00029
9915-500009956-00032
差异对比表
修订章节 | 原技术规范书要求 | 修改后要求 |
通用部分 3.4专业检测 | 卖方按买方要求将产品送到具备国家认证认可资质的实验室进行专业检测,并提供专业检测报告。 | 卖方按买方要求将产品送到具备国家认证认可资质的权威实验室或机构进行测试进行专业检测,并提供专业检测报告告,同时应具备相应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软件版本认定”专项报告 |
差异文件(306-10kV及以下电缆附件适用)
低压电力电缆附件
针对ID:
9906-500132754-00001
差异修正表
修正条款 | 技术规范书要求 | 修正后要求 |
通用部分 | 无 | 电缆附件应配套齐全,必须包括金具、绝缘件、配套材料、清洁剂和特殊安装工器具 |
差异文件(351-配电线路金具适用)
针对物料号:
G009-500028226-00001
9906-500020383-00004
差异修正表
技术规范书要求 | 修正后要求 |
无 | 异型并沟线夹、绝缘穿刺接地线夹、C型线夹均应提供绝缘罩。绝缘罩颜色默认为黑色,当项目单位提出其他颜色要求时,供货商需要根据项目单位的要求进行变更。 |
附件3: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模板
单位名称 | 纳税人类型(填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 | 纳税人识别号 | 地址、电话 | 开户行及账号 | 联行号 |
附件4:关于供应商寄存业务的说明
关于供应商寄存业务的说明关于供应商寄存业务的说明
本批次招标252-10kV交流三相隔离开关、307-电缆分支箱(塑壳断路器)、264-配电终端(DTU)、314-架空绝缘导线、301-10kV电力电缆、302-低压电力电缆、306-10kV及以下电缆附件相关物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要考虑供应商寄存业务。供应商寄存业务是指将所有权归属供应商的物资提前存放在招标人的实体仓库内,待货物领取后与供应商进行定期结算,完成物权转移。招标人保证寄存物资在3个月内完成物权转移。
本批次招标涉及的上述物资,中标人如以供应商寄存业务形式中标后,物资结算等相关内容遵照《协议库存物资寄存结算协议》执行(后附),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将以《供应商寄存订单通知函》进行书面通知。
协议库存物资寄存结算协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作为《协议库存货物采购合同》的附件。本协议与《采购合同》不一致时以本协议为准。
一、约定事项
在《采购合同》有效期内,卖方将合同货物寄存在买方仓库,合同货物出库前所有权归卖方所有。出库之日起合同货物的所有权转移至买方,买方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比例,及时支付货款。
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买方有权使用和调配寄存的合同货物。
2、买方负责合同货物的寄存管理。
3、卖方有权查验、清点寄存的合同货物。
4、卖方应提供符合约定的合同货物,并出具详细的寄存保管措施,注明合同货物寄存所需环境、存储位置、保管注意事项等,协助买方进行库存管理。
三、货物范围与入库交货期
1、合同货物从双方签订的《协议库存货物采购合同》范围中选择,数量、型号以买方通知或双方约定为准。
2、卖方在收到买方书面通知后30天内将货物发到寄存地点。
四、入库与出库
1、买方统一向卖方发出合同货物发货通知,卖方按照通知要求在约定时间内将合同货物运至指定仓库指定存放区域,并随车携带合同货物相关技术资料(试验报告、合格证等),负责运输等运杂费用。
2、合同货物入库前,双方应对合同货物的数量、规格、型号、外观包装等进行查验。确认合同货物数量、规格型号无误、外观无破损之后,买卖双方代表签字办理入库手续。入库检验时如数量有误、合同货物规格型号不符或外观破损的,经双方协商,可采取按检验通过的合同货物数量入库或由卖方补齐后按预定数量入库两种方式办理。
3、入库后,每月 27日,买卖双方进行寄存合同货物对账。买方定期向卖方提供寄存合同货物月度出入库明细(附件1),卖方可派员检查合同货物及相关记录,并对实际的合同货物进行清点。
4、卖方应按照买方书面通知及时补库。卖方应在接到买方发出的补库通知后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反馈相关信息,补库时间自收到买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不超过30日。不能及时补库时应及时告知买方,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
5、合同货物入买方库后,卖方不得擅自将合同货物领取出库用于其它用途。合同期内卖方若需取回合同货物,需在取回日 30 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买方,经买方同意后方可取回。取回前双方应对合同货物的数量、规格、型号、外观包装等进行检查。
6、买方有权按照实际需求领用合同货物,领用之日视为出库日。
7、买方按照卖方提供的合同货物仓储保管措施统一对合同货物进行日常保管。由于卖方不提供或未及时提供或遗漏提供相关保管措施,导致卖方合同货物在买方仓库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卖方自行承担。因保管不善导致的合同货物外观损毁、灭失的,由买方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货物损毁的,买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抽样检测
1、买方有权在寄存期间对合同货物进行抽样检测(下称“抽检”),抽检时,卖方需派代表参加。对于可当场完成检测的,由卖方代表、质检人员、仓库管理人员在检验结果单据上签字。对于无法当场完成检测的,由卖方代表、质检人员、仓库管理人员对抽样送检样品进行签字确认,由具备检测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结果。
2、卖方有义务配合买方开展抽检工作,并根据买方的要求提供各类技术资料和其他必要条件。
3、如抽检的合同货物符合合同要求,所有检测等相关费用由买方承担。如抽检的产品不符合合同要求,买方将按照合同约定或国家相关规定,扩大抽检范围,根据检测结果及合同相关约定,作修理、重作、更换等处理,并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同时所有检测等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
4、卖方应对自然老化、锈蚀、技术落后造成损毁的合同货物进行处理并承担费用。
5、卖方不定期对合同货物进行巡查和养护。
六、运输及费用承担
1、当合同货物出库运至工程项目现场,由仓库至现场的二次配送运输费用由买方承担。
2、合同货物发运前,买方将发货时间和预计到货时间通知卖方,便于卖方进行现场指导安装或提供其他服务。
七、货款结算
1、每月 27 日,买方出具《寄存合同货物出库单》、《寄存合同货物月度出入库明细》给卖方对账,卖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确认。如卖方有异议,应及时与买方核对。双方以核对确定的结果作为结算依据。
2、买卖双方按照第七条第1款的约定结算,合同货物价格在协议库存采购合同约定基础上,以货物实际出库日为准,据实结算。卖方凭双方核对确定的《寄存合同货物出库单》、《寄存合同货物月度出入库明细》和相应金额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支付,买方审核无误后一个月内办理支付手续。支付方式及比例按《采购合同》执行。
3、在《采购合同》约定时间内,对于货物入库日起90天内未使用的寄存剩余货物由买方购买,卖方凭剩余货物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支付,买方审核无误后一个月内办理支付手续。
4、所有有关合同货物的送货(不含买方二次配送)、退货、转卖发生的运杂费用均由卖方承担。卖方承担全部运输保险费用(卖方配送至需求仓库、仓库到需求地点)。
八、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协议签订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日期为准。有效期与《采购合同》一致。
2、特别约定
本特别约定是合同各方经协商后对合同其他条款的修改或补充,如有不一致,以特别约定为准。
合同第七条第三款修改为:在《采购合同》约定时间内,对于寄存剩余货物由买卖双方协商处置。
合同第七条第四款修改为:卖方承担全部运输保险费用(卖方配送至需求仓库)。
附件:
供应商寄存订单通知函
___________________:
贵公司本次中标的编号:________________《协议库存货物采购合同》中_______等物资为供应商寄存订单物资,结算等相关事宜按照《协议库存物资寄存结算协议》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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