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脸抓拍及对比分析系统建设项目三标段(第二次)招标公告
人脸抓拍及对比分析系统建设项目三标段(第二次)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 ****************1 | ||||||||
报建名称: | 人脸抓拍及对比分析系统建设项目 | ||||||||
招标登记编号: | ****************62 | ||||||||
招标项目名称: | 人脸抓拍及对比分析系统建设项目三标段(第二次) | ||||||||
招投标监管部门: | 洪山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 ||||||||
招标人(盖章): | 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 | ||||||||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 张光敏 | ||||||||
招标代理机构: | 武汉信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人联系人: | 邓鹏飞 | 招标联系电话: | 181*****051 | ||||||
招标人代理联系人: | 秦海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151*****218 | ||||||
是否电子标: | 非电子标 | ||||||||
工程地点: | 洪山区辖区范围内 | ||||||||
招标类别: | 工程服务招标 | ||||||||
招标内容: | 其他服务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内容说明: | 项目建设内容包含人脸抓拍前端子系统、网络传输子系统、机房扩容、视频监控管理子系统、人脸识别应用子系统、视频结构化应用子系统及公安大数据综合应用平台。本项目拟划分为三个标段。本次招标内容为三标段:人脸识别应用子系统软、硬件建设。 |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1740.574 | 立项批准文号: | 洪发改字【2019】96号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540 | 标段数/采购数: | 1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合格制预审 | ||||||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2020-10-27 17:32 ~ 2020-11-01 17:32 | ||||||||
投资总额(万元): | 12964.05 |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 武汉信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118号国光大厦A座9层2室) |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 0 |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 2020-11-12 09:00 |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下载 | ||||||||
投标报名方式: | 网上报名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 2020-11-09 10:30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 武汉信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118号国光大厦A座9层2室)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 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武汉信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2020-11-10 10:00 ~ 2020-11-11 10:00 |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 2020-11-11 11:00 | ||||||||
评标办法: | 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评标办法 | ||||||||
公告状态: | 正常 | ||||||||
其他要求: | 一、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为:(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取得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应经营范围。(2)投标人必须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人脸识别算法厂家,不接受代理投标(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相关软件著作权人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3)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之日前36个月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承诺书。(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如同时参加投标,按成功递交资格预审资料的先后顺序为准)。(5)本项目公告三个标段中,每个投标申请人可以报名参加任意一个或多个标段的资格预审申请,在原件审查时应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所报名的标段,每个投标申请人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以标段顺序评审先中为准。(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报名成功后在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2020年11月9日9:30-10:30到武汉信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118号国光大厦A座9层2室)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三、资格预审申请书内容应包括以下证件的原件及一套与原件相对应的复印件。复印件要求清晰可辨,内容完整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可提供扫码查询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投标人必须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人脸识别算法厂家,不接受代理投标(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相关软件著作权人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4)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之日前36个月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四、迟到的投标申请人将被拒绝参加资格预审。未按要求提交原件及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或资料不全的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 ||||||||
备注: | |||||||||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 本项目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凡符合招标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即为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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