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
广州铁路新客站汽车客运站(一期)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
施工专业承包招标公告(第二次)
根据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证(编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铁路新客站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现对广州铁路新客站汽车客运站(一期)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进行施工专业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铁路新客站汽车客运站(一期)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第二次)
二、招标单位:广州铁路新客站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钟村镇。
四、项目概况:广州铁路新客站汽车客运站位于番禺区钟村镇广州南站东广场的南北两地块,总用地面积为31838平方米。本次建设为北地块部分的汽车客运站工程,用地面积为15952平方米。本地块西南面毗邻广州南站及其车行匝道,西北面为石壁南一路,东南面为广州火车南站东广场,东北面为规划路及规划文化用地。
根据规划要求,本工程采用下沉式的建筑方案,利用用地范围内的负一、负二层地下空间布置主体功能,地面层仅布置疏散出入口。建筑物主要功能分部:负一层,售票厅、候车厅、大客车发车位、落客位及车道。负二层,预留售票厅、预留候车厅、行包房、办公室、会议室、设备房、饭堂、厨房等。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项目编号:2012- 4277
3.招标内容:
按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包括技术需求书)、工程量清单、有关资料及说明,对广州铁路新客站汽车客运站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设备安装、智能化管线进行深化设计,材料及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保修,客运站业务管理系统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客运站业务系统、LED信息发布系统、液晶电视信息发布及触摸屏信息查询系统、业务及公共广播系统、车辆出入口及一卡通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200会议室电子会议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智能照明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监控中心拼接屏系统、智能化系统机房工程等系统。
4.工程规模:用地面积为15952平方米,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
5.招标控制价:********.94元人民币(具体详见招标人另行发布的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公布函》)。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从2012年 9月 27 日至2012年 10 月 18 日 14 时0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2年 9月 27 日,截止时间:2012年10 月 18 日14时 00 分(项目负责人签到:209室)。
2.开标时间:2012年10 月 19 日14 时0 分在交易中心 209开标室。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 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3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投标截止前完成缴纳。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4、投标人自2009年8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2点所述资质级别的低一个等级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1)业绩取自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
(2)单独招标的专业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需提供经业主和总承包单位确认的分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5、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注:(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2)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开标当天中午十二时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附件二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N+4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N+2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工程根据《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设立的通知》(穗建筑【2010】564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铁路新客站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
电话:***-********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站南路广州南汽车客运站
十八、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0-007-2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九、本项目为电子评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将被要求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此,投标人应当使用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投标人可以到上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设立的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已经办理过电子签名证书的可携带电子签名证书到上述办理点增加电子签章。)
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须使用v2.0.06版本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
二十、投标人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图纸。
二十一、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广州铁路新客站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
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 月 日
广州铁路新客站汽车客运站(一期)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第二次)招标文件招标 单 位:广州铁路新客站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日 期:2012年月 目录目录1第一章投标须知2一、投标须知前附表2二、投标须知修改表5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7(一)总则7(二)招标文件8(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7(五)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定19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21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21二、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施工招标项目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22(一)总则22(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25商务综合诚信评标法25第三章合同条款38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38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87第六章图纸及勘察资料92第七章工程量清单93第八章招标控制价94 第一章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声明: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使用GZZB2010-007-2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表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对范本《投标须知通用条款》和《开标、评标和定标办法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的选择使用,均已在本表中注明,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中未被本投标须知前附表选择的部分无效。项目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定义招标人(即发包人):广州铁路新客站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广东省轻纺建筑设计院22.2.1工程名称广州铁路新客站汽车客运站(一期)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第二次)32.2.2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钟村镇。42.2.3建设规模用地面积为15952平方米,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52.2.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62.2.5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符合设计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以及国家、地方行业有关标准。72.5.1招标范围按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包括技术需求书)、工程量清单、有关资料及说明,对广州铁路新客站汽车客运站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设备安装、智能化管线进行深化设计,材料及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保修,客运站业务管理系统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客运站业务系统、LED信息发布系统、液晶电视信息发布及触摸屏信息查询系统、业务及公共广播系统、车辆出入口及一卡通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会议室电子会议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智能照明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监控中心拼接屏系统、智能化系统机房工程等系统,选用设备必须提供与现有业务系统相适配的软件接口。82.5.2工期要求2012年 10月25日计划开工,施工总期:60日历天。93.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10投标人资质等级及项目负责人等级要求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11资格审查方式电子化资格后审。1213.1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结果应当作为该政府投资项目价款结算的依据(适用于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项目)。1315.1投标有效期18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1416.1投标担保1.收取方式:方式一:由交易中心代收。2.投标担保额度:30万元(在招标过程中不可调整)。3.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始时至开标前。4.投标担保的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16.1款。157.5领取招标文件及图纸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下载。165.1踏勘现场时间:自2012年8月20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方式: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详细地点:广州市番禺区钟村镇。178.1招标答疑1.方式:网上答疑:2.投标人质疑期限: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0 日3.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在投标截止日期前7 日4.进入到提问区域的密码为1234565.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8.1款。6.答疑纪要须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181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经济标部分组成。1917.1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为含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套。2019.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1.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投标文件2.文件的递交起始时间: 2012年月日 时 分。截止时间:2012年月日 时 分。3.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4.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2120.4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和地点1.起始时间:2012年 月 日 时 分。截止时间:2012年月 日 时 分。2.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2224.1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1.开标开始时间:2012年月日 时分 2.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室。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2333.4开标评标办法商务综合诚信评标法2438.2履约担保方式一: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10%。25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94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189967.22元, 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为 0.00元,投标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6保修期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27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计算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X从0、0.5%、1%、1.5%、2%、2.5%、3%中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28评标委员会人数组成人数:标书的评审由综合评标委员会负责,综合组的成员由经济评委组成,该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29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计分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建筑智能化专业排名为准。[①同一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组成联合体各成员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的平均值计算。②同时具有招标要求专业资质的投标人,专业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其承接该工程所需专业的最高分为准。③采用专业企业资质进行招标的,如属8个专业综合诚信排名(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建筑幕墙专业、建筑智能化专业、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桥梁工程专业、消防设施工程专业、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企业)之内的专业承包企业,分别按照相应的专业综合诚信排名分数计算投标人得分;如无专业诚信排名的,计算其施工企业排名。3013.4、13.5.2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相应内容注: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即企业综合诚信评价60日诚信分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声明:本投标须知使用GZZB2010-007-2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投标须知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www.gzzbb.gz.cn)下载查阅。条款号:2.5 修改类型:增加现文:2.5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 条款号:7.1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7.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7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和按本须知第8条发出的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第一章投标须知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另册)第六章图纸及勘察资料(另册)第七章工程量清单(另册)现文:7.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7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和按本须知第8条发出的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第一章投标须知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及技术需求书(另册)第六章图纸及勘察资料(另册)第七章工程量清单(另册)第八章招标控制价(另册)条款号: 11.2 (4)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11.2(4)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适用于小型项目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及本企业聘书,或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专业证明;现文:11.2(4)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条款号: 11.3.1(9) 修改类型:删除原文:11.3.1(9)投标人具有在广州地区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的证明文件(发票须与设备现场全貌彩照放置同一页,彩照须能反映其规格型号。扫描件,原件备查)。(含有市政道路面层沥青摊铺且沥青摊铺占预计发包价50%或以上的大、中修市政公用工程需提供该项内容的证明文件)。 条款号:11.3.2(6) 修改类型:增加现文:11.3.2(6)施工方案承诺书(按招标文件第四章附件三所附承诺1至承诺15格式)。扫描并添加至电子投标文件经济标书的投标报价部分(JPG文件格式)。 条款号:13.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3.1本工程的投标总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方式。现文:13.1本工程的投标总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方式。报价包含专业分包管理费(投标总价的3%计算)。条款号:16.10.4 修改类型:增加现文:16.10.4投标人不接受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修正原则进行修正后的报价的。条款号:17.3 修改类型:增加现文:17.3中标人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向招标人无偿提供盖章确认的投标文件纸质文本6套及内含经济标计价软件版、XML版和Microsoft Excel软件版电子文件的光盘2套。条款号:30.1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30.1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5日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3项的规定向招标人递交履约担保;如果中标人的履约担保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则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且营业地点在广州行政辖区内的银行开具。现文:30.1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5日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4项的规定向招标人递交履约担保;如果中标人的履约担保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则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且营业地点在广州行政辖区内的银行开具。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以下无正文) 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一)总则1、定义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1)“招标人”(即发包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或称“项目代建单位”)、“招标代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均已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2)“投标人”指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 (3)“承包人”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的当事人。(4)“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文件。(5)“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向招标人递交的全部文件。(6)“书面文件”指打字或印刷的文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7)“电子文件” 指数字、文字、图形等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2、招标说明2.1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2.2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承包方式、质量标准、招标范围、工期要求等均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2.3设计说明:详见招标图纸。2.4工程施工特点:详见招标图纸。3.资金来源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4.合格投标人的条件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5.踏勘现场5.1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6.投标费用6.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自身因投标文件编制、递交及其他参加本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7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和按本须知第8条发出的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第一章投标须知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另册)第六章图纸及勘察资料(另册)第七章工程量清单(另册)7.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按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7.3 投标人一旦中标,招标文件的内容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均有约束力。7.4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形式的招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该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对招标人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7.5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通过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电子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7.6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7.7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7.8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明确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编制的格式要求。8.招标答疑8.1 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招标控制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建设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 →输入密码(密码为:_ )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停止质疑。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经招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8.3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8.4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可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答疑纪要。8.5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7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均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9.5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中予以明确。若澄清或修改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0.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及经济标投标文件组成。11.2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的内容:(1)投标申请公函;(2)企业资质证书;(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适用于小型项目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及本企业聘书,或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专业证明;(5)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6)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7)专职安全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注:资格审查内容的(2)至(7)项的信息取自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在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格审查文件不需附该部分资料。11.3经济标主要包括的内容:11.3.1投标函部分:(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2)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投标函》(格式见第四章);(4)《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格式见第四章);(5)《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或施工方案的承诺书》(格式见第四章);(6)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或施工专业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招标且没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7)投标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的《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第四章);(8)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需递交,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9)投标人具有在广州地区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的证明文件(发票须与设备现场全貌彩照放置同一页,彩照须能反映其规格型号。扫描件,原件备查)。(含有市政道路面层沥青摊铺且沥青摊铺占预计发包价50%或以上的大、中修市政公用工程需提供该项内容的证明文件)。11.3.2投标报价部分:(1)投标总报价说明;(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用按招标文件规定单列,并且不得浮动或改变);其中列表明细如下:?工程总价;?编制说明;?工程概况;?工程项目投标价汇总表;?单项工程投标价汇总表;?单位工程投标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报价表;?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暂列金额明细表;?材料设备暂估价明细表;?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表;?计日工计价表;?总承包服务计价表;?规费和税金项目计算表;?人工、主要材料设备、机械台班价格表(3)综合单价分析表;(4)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5)其它辅助说明资料。11.3.3工程量清单的组成、编制、计价、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及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及广东省相关定额及清单规范执行。11.4投标人应使用符合《广东省工程造价文件数据交换标准(电子评标部分) 交易中心实施细则》的计价软件制作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和单价分析表(如本招标 文件要求单价分析表)。11.5投标人应使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进行投标文件的合成、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及加密打包工作,所有电子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需登录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至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11.6投标人应使用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该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1.7除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相关的内容、《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外,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纸质原件的扫描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说明。11.8投标文件应按上述的编排要求编制。如因不按上述编排要求编制而所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2.投标文件格式12.1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12.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造成无法满足评标需要的,经评标委员会审查作废标处理。13.投标总报价及造价承包和变更结算方式13.1 本工程的投标总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方式。13.2招标人按照招标图纸制定工程量清单,该清单载于本招标文件第七章中,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视为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有价款的竞争性报价内,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13.3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应是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的工期要求,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的建设地点,完成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的招标范围内已由招标人制定的工程量清单列明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算。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中有关规费、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等非竞争性项目明列了单价或合价的金额的,投标人应按照明列的单价或合价的金额报价,未按照规定金额报价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13.4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必须单列,没有单独列出的,视为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在工程结算时将不得变更,即在施工过程中即使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发生变更,中标投标文件列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也不发生改变。但施工招标项目工期超过12个月的,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在人工、材料、设备或机械台班市场价格发生异常变动情况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调整原则按照《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13.5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漏列而由监理单位和招标人现场签证确认的工程项目、原设计没有而由招标人批准设计变更产生的工程项目,视为新增项目,按以下顺序确定价格:13.5.1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同项目的适用综合单价,则沿用;13.5.2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如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招标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如换算时出现类似项目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计算,《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单价,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依法确定计价方式。13.5.3 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如可套取相关定额,则以相关定额为基数下浮计算单价,下浮率为中标价相对于招标控制价的下浮率(下浮率=(招标控制价-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3.5.4 如相关定额没有相应子目的,其计价方式由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第三章中另行规定。未规定的,中标后双方协商约定。13.6暂列金额、暂估价13.6.1暂列金额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等费用。暂估价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13.6.2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的,应由招标人同中标人联合招标,确定承包人和承包价格。13.6.3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但适用政府采购规定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确定承包人和承包价格。13.6.4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也不适用政府采购规定,承包人有法定的承包资格的,由承包人承包,承包人无法定的承包资格但有法定的分包权的,由承包人分包,招标人同承包人结算的价格按本投标须知13.5款规定确定。13.6.5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也不适用政府采购规定,承包人既无法定的承包资格又无法定的分包权的,由招标人另行发包。13.6.6 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由其他承包人承包的,纳入本项目承包人的管理和协调范围,由其他承包人向本项目承包人承担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责任,本项目承包人向招标人承担责任。投标人应当充分考虑此项管理和协调所发生的费用,并将其纳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适当项目报价中。招标人将视为此项管理和协调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有价款的竞争性报价内,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13.7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13.8属于承包人自行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提出材料、设备的技术标准或者质量要求,或者以事先公开征集的方式提出不少于3个同等档次品牌或分包商供投标人报价时选择,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出参考品牌的,必须在参考品牌后面加上“或相当于”字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所选用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厂家以及质量等级,并且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13.9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结果应当作为该政府投资项目价款结算的依据(适用于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项目)。14.投标货币14.1 本工程投标总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15.投标有效期15.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5.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担保。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6.投标担保16.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可委托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具体实施保证金的 收取和退还工作。16.2投标人可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也可在单个项目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缴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低于本项目所要求投标保证金金额的,则以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准,无需补充差额。16.3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额度:(1)一级或以上资质的企业为人民币八十万元;(2)二级资质的企业为人民币六十万元;(3)三级资质的企业为人民币四十万元。16.4投标人向交易中心一次性交纳年度投标保证金后,交易中心将出具收讫证明。投标人凭收讫证明可参加交存期内进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的各项工程的投标。16.5委托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代收投标保证金的,其缴纳情况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16.6由招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要求收费单位在《广州建设工程投标缴费情况表》加盖收费确认章。16.7“网银”缴费的操作详见《网上银行缴费操作指南》或请自行咨询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16.8投标人未能按要求递交投标担保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其投标文件。16.9由交易中心代收投标保证金的,在发出中标通知书7个工作日后办理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后办理退还手续。16.10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没收投标担保:16.10.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标书;16.10.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递交履约担保;16.10.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7.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份数递交投标文件。17.2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8.投标文件的密封18.1投标文件的份数要求: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份数递交投标文件。18.2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投标人应使用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提供的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及加密打包。不得修改所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格式。18.3投标文件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包含完整的投标人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19.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接收19.1 投标人代表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19.2投标人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递交投标文件。19.3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19.3.1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子评标系统且取得回执的; 19.3.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并进行加密的;19.3.3 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不完整的;19.3.4 电子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19.4 投标截止前,招标人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向招标监督机构投诉。2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0 项所述的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子评标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20.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招标文件修改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20.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五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0.4投标截止时间到达后的二小时内,项目负责人须凭身份证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事先确定的开标室签到。项目负责人未凭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开标室签到或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登记时不一致的,该投标文件无效。21.迟交的投标文件21.1投标截止时间到达后,电子评标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2.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撤回或替换已递交的投标文件。22.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22.4在投标截止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前,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且招标人有权就其撤回行为报告政府主管部门载入不良信用记录。23.投标信息录入23.1.投标人应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将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中录入完毕。24.投标文件的解密24.1. 投标截止时间到达后的三小时内为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投标人须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将作为废标处理。(五)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定24、开标。详见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25.评标过程的保密25.1 开标后,直至中标公示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5.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不公正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6.投标文件的澄清,计算错误的修正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27.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家或评标有效的投标人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28.中标通知书28.1定标后,招标人将就规定的内容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三个工作日。28.2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后,向招投标监管机构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由招标人颁发,并经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确认。28.3中标人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4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人,确认收到。29.合同协议书的签订29.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定和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9.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担保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29.3非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使用的银行名称及帐号至完成竣工结算不得变更,否则招标人有权停止工程款项的拔付及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29.4招标人支付工程款时,中标人应提供工程所在地发票。30.履约担保30.1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5日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3项的规定向招标人递交履约担保;如果中标人的履约担保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则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且营业地点在广州行政辖区内的银行开具。30.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递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担保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31.合同生效31.1在合同双方全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分别加盖双方单位的公章后,合同正式生效。32.其它费用32.1中标人应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向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33.腐败与敲诈行为在招标和合同实施期间,业主要求投标人和承包人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33.1对本条款的规定,特定义如下词汇:1)、“腐败行为”是指在招标或合同执行期间,通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要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从而影响招标人有关人员工作的行为;2)、“欺诈行为”是指通过提供伪证影响招标或合同执行,从而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行为;也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在递交投标书之前或之后),人为地使招标过程失去竞争性,从而使业主无法从公开的自由竞争中获得利益的行为。33.2如果投标人被认定在本招标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则会被取消投标资格。 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声明:本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使用GZZB2010-007-2招标文件范本的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www.gzzbb.gz.cn)下载查阅。条款号:附表六不编制技术标书的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序号6修改类型:删除原文:(1)没有明确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2)没有明确施工专业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招标且没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条款号:附表六不编制技术标书的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序号18修改类型:删除原文:投标人不具有在广州地区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沥青摊铺机数量的证明文件。(本项规定只适用于招标内容含有市政道路面层沥青摊铺且超过预计发包价50%或以上的大中修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以下无正文) 二、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施工招标项目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一)总则34 开标、评标及定标所依据的规则34.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34.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34.3《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003年第30号令);34.4《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34.5《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34.6《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穗建筑[2010]69号)34.7《广东省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34.8《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穗建法[2005]161号);34.9 本项目招标文件。34.10若招标控制价少于等于1000万元的,各投标人总得分由诚信综合评价得分和其他项目得分各按5%和95%权重加权平均计算(出现该情况,须在“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中修改相应条款)。35.开标35.1 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1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35.2开标时出现以下情况的,投标文件由招标人作废处理,不参与排序和资格审查。35.2.1投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人解密的;35.2.2解密后,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满足资格审查及评标需要的;35.2.3 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担保的;35.2.4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为同一人的;35.3招标人在开标开始时间后,使用制作该招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招标人解密。36.评标36.1省财政性投资的施工招标项目,以及本市辖区内市、区财政性投资超过50%的施工项目招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全部从政府设立的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其他招标项目,招标人参加或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的,应当具备国家和省规定的评标专家条件和要求,人数原则上以一人为限,且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不得接受评标报酬,评标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评标专家独立评标。36.2评标委员会的职责及守则:36.2.1根据评标细则,对标书进行认真评审,完成评审报告;36.2.2向招标人报告评审意见,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36.2.3 所有参加评标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制定的有关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则、规定,遵守有关工程招标投标的保密制度;如有违反者,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36.2.4全体参与评标人员:36.2.4.1 必须遵守评标纪律、不得泄密;36.2.4.2 必须公正、不得循私;36.2.4.3 必须科学、不得草率;36.2.4.4 必须客观、不得带有成见;36.2.4.5 必须平等、不得强加于人;36.2.4.6 必须严谨、不得随意马虎。36.3 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递交评标报告并依法推荐中标候选人。37.投标文件的澄清37.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期间,经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中超过五分之一的成员以书面形式提出动议,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应当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出澄清。37.2 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中的承诺性意思表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均对投标人有约束力。除评标委员会对评标中发现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后要求投标人以澄清形式进行的核实和确认外,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超出部分不作为评标委员会评审的依据。37.3 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成员均应当阅读投标人的澄清,但应独立参考澄清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整个澄清的过程不得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现象。37.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符合性审查标准予以拒绝,不接受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38.定标38.1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递交的评标报告,最终审定中标人。38.2 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8.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递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递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8.4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出现前款所列的情形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如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出现前款所列的情形,为招标失败,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商务综合诚信评标法39.开标和评标程序:39.1公布投标人名单,将显示出所有投标人信息及投标人标书投递情况以及解密情况(投标截止时间到达后的二小时内,项目负责人应凭身份证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事先确定的签到室签到,项目负责人未凭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签到室签到或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登记时不一致的,该投标文件无效);39.2计算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X从0、0.5%、1%、1.5%、2%、2.5%、3%中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39.3导入电子招标文件;39.4对未成功递交投标文件、出现35.2所列废标条款、项目负责人未凭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开标室签到或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登记时不一致的投标单位进行废标处理。39.5招标人使用制作该招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已完成投标人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招标人解密。39.6将所有解密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导入系统并公开开标;39.7确定计算评标参考价的排序(对投标报价位于[招标控制价×80%,招标控制价]区间的投标人进行电脑随机排序);39.8确定抽取计算评标参考价的排序的起点;39.9由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已公开开标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39.10计算评标参考价;39.11计算投标人总得分(投标人总得分=报价得分×报价分权重+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综合诚信分权重),并按照投标人总得分高低确定评标排序,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由开标当天公布的在穗建筑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榜中的60日诚信分折算;39.12按排序对投标文件进行有效性审查(含投标报价算术校核),直至评出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所规定的有排序的1-3名中标候选人; 39.13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并递交资格审查报告及评标报告。40.开标细则40.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40.2 由招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解密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之后由招标人对全部投标文件进行解密。40.3 细则40.3.1投标截止期前,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至招标文件规定的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地点。40.3.2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40.4开标前,首先由招标人按39.2规定现场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确定该工程计算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X。唱标时,招标人根据标书的递交情况以及系统对投标文件的检索结果宣读以下所有内容:a、投标人名称;b、标书解密情况;c、电子文件的递交情况、d、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e、投标担保;f、投标总报价;g、安全文明施工费;h、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i项目负责人;j、安全员、k、工期;l、质量标准;m、施工方案的承诺书;n、《安全总责承诺书》或遵守《安全总责承诺书》的承诺书。40.5对投标报价位于[招标控制价×80%,招标控制价]区间的投标人进行电脑随机排序。40.6确定抽取计算评标参考价的排序的起点。40.6.1位于[招标控制价×80%,招标控制价]区间的投标报价少于或等于50个时,从该区间的所有投标报价中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一个,作为计算评标参考价的排序的起点。40.6.2位于[招标控制价×80%,招标控制价]区间的投标报价大于50个时,在电脑随机排序的前50名投标报价中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一个,作为计算评标参考价的排序的起点。40.7投标总报价以数字和文字两种方式表述的,应宣读文字表述的投标总报价。40.8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投标人在开标记录上签字。40.9招标人将上述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送至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41. 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41.1资格审查及评标均由招标人依法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41.2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资格审查及投标文件的评审可以由综合评标委员会负责。41.3资格审查、评标流程41.3.1评标委员会按资格审查的标准对所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审查。如在所有的投标人中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五名时,应重新招标。41.3.2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按照评标的先后排序从排序第一的投标人开始进行经济标的有效性评审,只要其投标文件有效,该投标人将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其投标文件无效,则评审排序第二的投标人的经济标,依次类推,直至评出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所规定的有排序的1-3名中标候选人为止。41.3.3如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人时,应重新招标。41.4投标人资格审查41.4.1资格审查采用电子化审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利用计算机系统对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进行独立评审。41.4.2《资格审查表》中序号1-5 项评审内容的信息取自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内容的审查以开标当天中午12时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资格审查时,电子资审系统将对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投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是否符合要求提供辅助审查结果,最终以评标委员会审查的结果为准。对联合体企业暂不提供辅助审查结果,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 41.4.3资格审查文件中全部符合附表五《资格审查表》中情形的,为资格审查合格。否则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其资格审查文件将被拒绝。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应先公开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并记录及由评标委员会、作出澄清的投标人签字确认,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41.4.4汇总资格审查情况,编写资格审查报告。41.4.5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参加评标,不参与评标参考价的计算。41.4.6资格审查时,投标企业名称已经工商变更的,但企业及个人的资质证书未完成企业名称变更,仍然承认其有效;投标企业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通报发证部门。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之间登记的信息不一致,应当允许投标人澄清,不得直接认定为无效。特别声明: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41.5 计算投标人的报价得分41.5.1确定评标参考价41.5.1.1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位于[招标控制价×80%,招标控制价]区间的投标报价的个数大于5个时,以抽取计算评标参考价的排序的起点开始,按41.5.1.4的选取原则选取5个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X为评标参考价。41.5.1.2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位于[招标控制价×80%,招标控制价]区间的投标报价的个数小于或等于5个时,直接取区间内的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X为评标参考价。41.5.1.3若没有投标价位于[招标控制价×80%,招标控制价]区间,则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41.5.1.4选取原则41.5.1.4.1位于[招标控制价×80%,招标控制价]区间的投标报价的排序数少于或等于50个时,以抽取计算评标参考价的排序的起点开始,按排序往后依次循环(即从起点——排序序号最大值——排序第1——起点循环)选取5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报价参与评标参考价的计算(若起点号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起点按上述原则依次递补)。41.5.1.4.2位于[招标控制价×80%,招标控制价]区间的投标报价的排序数大于50个时,先在排序前50名的投标报价中选取,选取方式以抽取计算评标参考价的排序的起点开始,按排序往后依次循环(即从起点——排序第50——排序第1——起点循环)选取5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报价参与评标参考价的计算。若不足5个,则从排序第51开始,按排序往后依次继续选取,直到可以选取5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报价参与评标参考价为止(若起点号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起点按上述原则依次递补)。41.5.2投标总报价以数字和文字两种方式表述的,取文字表述的投标总报价进行计算。41.5.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平均值、评标参考值均精确到“分”。41.5.4当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1.5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1分,扣至0分为止,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41.6计算投标人的总得分(满分为100分)41.6.1权重分配:报价得分权重80%;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权重20%。41.6.2投标人总得分=报价得分×报价分权重+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综合诚信分权重。(报价得分×报价分权重的最后得分最高为80分;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综合诚信分权重的最后得分最高为20分,各项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适用于招标控制价超过1000万元的项目)41.6.3按照投标人总得分从高至低进行排序,确定评标的先后排序。总得分相同的投标文件,以综合诚信评价排名靠前的排前;总得分与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均相同的投标文件,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布的上一年度施工项目总中标金额高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注:企业的综合诚信评价排名以开标当天公布的在穗建筑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榜中的60日诚信分。招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明确选择使用施工企业总排名或相应的施工专业承包排名计分。41.7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审查41.7.1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六《不编制技术标书的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标书。否则为无效标书,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41.8投标文件算术校核: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投标总报价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进行算术校核,具体标准如下:41.8.1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41.8.2经算术复核的中标候选人报价与其投标总报价不一致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其最终报价;41.8.3当单价与数量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时,若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修改单价或是合价。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小于合价,以单价为准,修改合价,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大于合价,以合价为准,修改单价;41.8.4当合价、金额累加错误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如果累加修正值小于原累加值,则按累加修正值;如果累加修正值大于原累加值,则按原累加值;41.8.5如果投标人的有关规费、所有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41.8.6①分部分项工程量比招标文件少、单位比招标文件小或错误时,以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或单位为准,合价不变,修改综合单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比招标文件多或单位比招标文件大时,工程量、单位、综合单价及合价均不作修改;②分部分项项目漏项的,则该漏项费用视为已分配在其他项目中,不再修改;③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与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综合单价不一致时,以价低者为准;④分部分项工程量计价表中的项目编码或项目名称或计量单位或工程数量缺省或不填时,由评委以招标文件中招标人工程量清单为准进行修正;若同时缺省或不填项目编码和项目名称,则该项按增项处理;⑤分部分项项目增项的,不予修改;⑥其它招标文件规定需要修改的,均以就低不就高原则进行修改;41.8.7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当修正后报价小于原报价,总价按修正后报价;当修正后报价大于原报价,总价按原报价,并在签订合同时载明在结算价中扣除修正报价与原报价的差额。41.8.8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总报价,调整后的投标总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且其投标担保也将被没收。41.9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在通过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中,按照原评标排序,推荐有排序的1-3名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至第三中标候选人,并编制评标报告。41.10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五名或有效投标人少于三名的,应修正招标方案,重新招标。(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N+4名或有效投标人少于N+2名的,应修正招标方案,重新招标) 附表一 开标记录表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评标参考价下浮点数: % 招标控制价:(元) 序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是否解密电子标书递交是否成功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投标担保(元)投标总报价(元)人工费(元)安全文明施工费(元)余泥渣土运输排放费(元)项目负责人(姓名/建造师的注册编号或小型项目负责人的证书编号)安全员(姓名/安全考核证编号工期质量标准施工组织设计承诺书安全总责承诺书或遵守安全总责承诺书的承诺废标原因投标人签名确认缴纳方式金额投标登记时投标文件投标登记时投标文件注:1.本表适用于不需编制技术标书的项目。2.本表信息源自《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招标人代表:监管部门代表: 招标代理机构代表:交易中心代表:附表二报价、信誉总得分汇总表工程名称:序号 得分投标单位报价得分权重信誉得分权重总得分总得分排名1%%234567注:1.本表适用于采用“商务诚信评标法”评标的项目。2. 投标人总得分=报价得分×报价分权重+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综合诚信分权重;评委签名:日期: 附表三算术复核表工程名称: 投标单位: 单位:元编号算术校核项目修正前投标报价A修正后投标报价B修正率r=|A-B|/A*100%经评审的最终投标总报价当B>A时,修正后报价与原报价的差额;当B≤A,R=01[单位工程1] 2[单位工程2] …… …… …… …… …… n[单位工程n] ∑投标总报价 ∑A=A1+A2+…An;∑B=B1+B2+…Bn修正原则: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当修正后报价小于原报价,总价按修正后报价;当修正后报价大于原报价,总价按原报价,并在签订合同时载明在结算价中扣除修正报价与原报价的差额。评委签名:日期: 附表四算术复核汇总表工程名称:编号投标人名称原投标总报价(A)算术复核后投标总报价(B)误差率(r=|A-B|/A*100%)评委签名: 日期: 附表五资格审查表工程名称:序号投标单位评审内容1投标人均具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资质。3(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的专业和级别满足公告要求,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适用于选用注册建造师的);(2)符合穗建筑[2010]915号文规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适用于选用小型项目负责人的)。4投标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及其资料满足公告要求。5专职安全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注:1.本表评审内容的信息取自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投标申请人在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将视为其递交资格审查文件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内容的审查以开标当天中午12时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2.使用GZZB2010-007-2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3.凡不满足以上任何一项情形,结论均为无效,否则就为有效。4.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审组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评委签名:日期:附表六 不编制技术标书的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工程名称:序号投标单位评审内容1投标文件中没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文件中没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投标文件投标书中安全员、项目负责人与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不一致或与投标登记时的不一致的;3对同一招标项目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投标报价,且没声明哪个有效;4投标文件所列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登记时的不一致;5未承诺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要点的;7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8投标总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9投标总报价低于企业自身成本的;10投标报价中对招标文件规定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用进行浮动或改变;11算术复核后的投标总报价与原投标总报价相比存在1% 或以上误差的;12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串通投标情形以《广州市建筑工程招标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为准);13无《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的;14投标报价与其企业注册资本金的比值不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9号)的规定;(如有)15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投标申请人声明》。16投标人未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或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不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注: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17未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适用于以联合体投标的需递交)注: 1.本表使用GZZB2010-007-2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2.凡出现以上任何一项情形,结论均为无效,否则就为有效。3.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4.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以开标当天中午12时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评委签名:日期: 第三章合同条款 智 能 化 系 统 承 包 合 同甲方(发包人):乙方(承包人):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现行有效的国家、部门、行业的规定、标准等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协议如下:1.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按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包括技术需求书)、工程量清单、有关资料及说明,对广州铁路新客站汽车客运站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设备安装、智能化管线进行深化设计,材料及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保修,客运站智能化系统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1、客运站业务系统2、LED信息发布系统3、液晶电视信息发布及触摸屏信息查询系统4、业务及公共广播系统5、车辆出入口及一卡通系统6、综合布线系统7、计算机网络系统8、200会议室电子会议系统9、视频安防监控系统10、入侵报警系统11、智能照明系统12、建筑设备管理系统13、监控中心拼接屏系统14、智能化系统机房工程具体详见工程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实施情况,对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和承包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可根据需要缩小承包范围和减少承包内容,如增加承包范围和承包内容达到应招标规定的,应通过招标方式选择承包人),承包人不得因上述原因提出索赔,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应正常结算的除外。乙方按照图纸所报的设备清单中,少报、漏报由乙方自行承担。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按费率计算的项目措施费部分总价包干;按工程量计算的项目措施费部分单价包干,结算时仅对因设计变更引起的措施费工程量变化进行调整。1.5工程期限:在具备安装、施工条件下与主体工程同步进行工期,本工程总工期为 日历日,自年 月 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如因恶劣天气等不可预见因素导致无法施工时,经双方协商办理书面工期签证后时间相应顺延)。1.6组成合同的文件1.6.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及附件(包括补充、修改、澄清文件及答疑纪要等)(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投标文件及附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图纸(9)工程量清单(10)合同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标函承诺书、项目负责人驻场承诺书等)1.6.2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2.双方责任2.1甲方责任:2.1.1工程施工前应由甲方负责完成的各项技术准备工作(包括提供相关建筑平面图纸、强弱电工程内外管线图及其它相关工程管线图),并确保向乙方提供所有资料的准确性。2.1.2负责施工图纸的审定。甲方保留主要设备品牌、款式的选择权,在施工前由乙方送样经甲方确认封样后方可采购使用。2.1.3负责协调乙方与其施工单位的工作关系,协助乙方做好施工现场管理、协调工作。2.1.4甲方需有专人负责乙方设备、器材安装的监督、验收工作,并及时与乙方办理合同以外的签证和相关交接手续。2.2 乙方责任:2.2.1乙方承包范围内各系统的施工图纸优化设计,保证设计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并确保通过验收。2.2.2应提供计划、报表、图纸的名称及完成时间:①管理人员架构表、施工组织设计在开工前三天申报,经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审批后执行;②月、周度施工进展及进度计划每月25日前、每周一前完成,并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审批。③根据设计单位提供的管线综合图,在基础施工完成后10个日历天内,对各专业管线的设计走位方案进行优化,并向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提交本项目的管线综合平衡方案(须达到发包人满意的设计深度和可实施性),经设计单位和发包人确认后,交承包人实施和统筹。。2.2.3按照国家、广东省、广州市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对施工配合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竣工验收备案、建筑节能等方面作出具体的约定。具体如下:(一) 施工配合管理(1)按照《关于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施工承包管理的通知》【穗建筑[2006]709号】的规定,承包人对所承担的专业承包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工作负全面管理责任。(2)承包人应主动配合发包人单独发包的其他专业承包工程的施工,承担由于自身管理、配合服务和协调不到位而导致的违约责任和连带违约责任。(二)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1)承包人承担本工程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并配合、接受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活动的监督检查。(2)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建设等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9号),切实规范用工制度。承包人必须在所有务工人员上岗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要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及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工伤责任等内容。有关劳动报酬的条款,应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要求,明确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支付标准、支付项目、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和其他支付内容以及产生争议的解决方式等。(3)按照我国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实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承包方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劳动部门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手续。(4)按照《关于加强建设工地民工安全教育和现场出入管理的通知》【穗建筑[2006]655号】的规定,承包人应加强对施工人员、材料、设备的进出工地管理。A、落实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制度。未经承包人组织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考核合格,且未与用工单位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人员,工程监理单位将不确认其进入施工现场作业资格;施工使用的材料和机具设备应按规定进行质量安全检测,未经工程监理单位按规定确认的作业人员、施工材料和机具设备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对已进场的施工材料和机具设备必须坚持动态管理,定期安全检查,不合格的坚决停用,并清出施工现场;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建立机组责任制,并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B、按照《关于推行建设工程平安卡制度的通知》,推行工人“平安卡”制度。对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中经过基本的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人员发给“平安卡”(IC卡)。建筑工人须持“平安卡”方可上岗作业。承包人必须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由项目经理负责,成员包括承包人派驻到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关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人数、施工作业期间驻场要求及平安卡的有关规定,参照相关规定执行。(5)承包人用于本项目的非标起重机械设备须严格执行《广州市建设工程非标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穗建安监字[2007]1号】的相关规定,非标起重机械设备是指没有国家或行业制造标准的各类起重机械设备,如非标架桥设备、 竖井提升设备、非标龙门吊、贝雷架式或扒杆式起重装置等。(6)承包人用于本项目的起重设备须严格执行《关于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穗建安监字[2006]24号】、《关于加强建设工地塔式起重机安全管理的若干规定》【穗建安监字[2006]5号】、《关于加强塔式起重机等垂直运输设备及附着升降脚手架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穗建筑[2003]84号】的相关规定。(7)承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按照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制定相关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报监理人、发包人审批后方可开展专项工程的施工。(8)承包人应按照《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穗建筑[1999]175号】、《广州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穗建筑[1999]285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若干规定》【穗建筑[2002]94号】、《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五挂钩”管理规定的通知》【穗建筑[2002]393号】、《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末位工程黄牌警告制度》【穗建筑[2003]82号】、广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量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3]107号】的规定做好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并按照《广州市建委关于加强施工用临时设施建造管理的通知》【穗建筑[2005]784号】的规定做好施工用临时设施的建造。(9)承包人应按照广州市建委关于再次修改《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评选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29号 】的相关规定做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本工程须力争获得广州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样板工地称号。(10)从开工之日起,直至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后将工程移交给发包人止,承包人对所有有关工程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和配套设备装置的照管负全责,承包人必须根据《关于广州市建筑工地安装视频监控装置的通知》(穗建筑〔2006〕551号)的内容,在工地范围内,安装视频监控装置,负责现场24小时录像监控,每天需刻录光盘送给业主,配备专门机构和满足发包人要求的保卫人员做好工地防盗和保卫的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人的投标时报价内。但对那些已办理中间接收手续并交付发包人的部分工程,从办理接收手续之日起,此照管责任已移交给了发包人。(三) 建筑节能按照穗建技[2006]678号文的规定,承包人应履行以下质量责任和义务:A、严格按照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建筑节能标准的要求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设计文件。B、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部品等进行检验。对采暖空调系统、照明设备等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上注明的性能指标符合建筑节能要求。C、应当编制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并由施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D、应当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特别应当加强对易产生热桥和热工缺陷等重要部位的质量控制,保证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节能标准规定。E、对采暖空调、通风、电气等系统的调试,应当符合设计等要求。F、保温工程等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四) 环境保护承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噪音的排放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86)国环字第003号】及国家、省、市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五)创“无渗漏”工程承包人为创“无渗漏”工程中必须承担的义务:对专业管线穿过楼地面或墙体等结构后留下的孔隙按要求进行填补,并达到防水的要求;卫生间、水池的试水:结构施工完成后做一次浸水试验、防水层施工完成后做一次浸水试验、管道安装完成后做一次浸水试验、装饰面层完成后做一次浸水试验、竣工验收前做一次浸水试验、移交前做一次浸水试验;屋面淋水试验:按GB50207-2002的要求做泼水、淋水、蓄水试验。以上试验所需费用已含在合同总价中。(六)编制移交手册工程项目移交前按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要求,提供所承包工程的相关资料并整理汇编成移交手册,协助接收单位尽快熟悉工程项目各部分(建筑单体、市政、周边管线等)、各系统(电梯、消防、空调、供水、供电、弱电等)的情况。移交手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项目各部分、各系统的工程概况;工程项目全部的竣工图纸清单;工程项目的承包商、分包商主要材料设备供货商清单、联系人、电话、传真号码、地址及邮编;各系统的设计功能、使用功能或使用说明以及各主要设备的运行参数;主要材料设备的数量清单;工程、材料、设备的保修书(包括保修内容、期限、联系人、电话等)。2.2.4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一)进度计划(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时间:承包人应于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向发包人提交总体工程进度计划(网络计划),并于接到中标通知书10天内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给发包人。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当按监理工程师及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的要求编制。承包人编制的工程进度计划内容应全面详实,且应针对总承包管理范围内的各专业承包工程及建筑工程的全部或分项施工作业和特点提出施工方法、施工穿插顺序及时间安排,并在各节点位置标注相应的工程量、资金使用计划、人机组织及材料消耗量。(2)总监理工程师在接到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后,应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二)为便于总监理工程师掌握和控制工期,承包人应于每周一及每月底向总监理工程师填报各专业工程(含各分部、分项工程及专业承包工程)的周计划完成情况及当月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没完成计划的必须说明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更新工程进度计划、资金计划和其它工作计划。总监理工程师在接到报告后应当予以确认或提出书面意见,承包人必须按照总监理工程师的确认或者书面意见执行。(报监理工程师的同时,抄送一份给发包人。)(三)工程实际进度与经总监理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或者更新进度计划不符时,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工程进度滞后而不能按预定工期完工,则应将此情况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据此编制修改工程进度计划,采取总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必要措施加快工程进度,属承包人原因,则承包人无权要求发包人支付任何附加费用。如承包人未能在工程师发布指令后10天内采取有效措施,工程进度仍然无明显改进,发包人有权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将未完工程另行发包给其他有能力的第三方,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并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赔偿责任。2.2.5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纸的约定:承包人工程竣工资料必须按照国家及广州市有关竣工资料档案管理的要求进行整理归档。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向发包人提供符合要求按规格编制成册的工程竣工图及有关的技术档案资料一式六份;承包人还必须负责所有专业承包单位的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资料的收集、检查、整理和汇总。2.2.6竣工验收备案:承包人应按照《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建建[2000]142号】、《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穗建筑[2002]61号】、的规定做好验收竣工备案工作。2.2.7乙方应按承诺及时完成合同质保期内的系统维护。2.2.8乙方负责按投标书中所提供的设备品牌实施,如确需更换,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办理变更手续。3.工程管理3.1甲方委派同志为驻工地代表。乙方委派同志为驻工地代表。3.2根据甲方总体工程进度,乙方制定工程进度计划并组织施工。3.3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的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书面或其他有效方式通知监理方及甲方在24小时内组织验收,若验收合格,监理方及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3.4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之前向甲方代表提交书面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后,工期相应顺延。3.5甲、乙双方根据工程实施情况向对方提请相关资料、文件或意见,另一方应在约定的时间(72小时以内)予以明确答复,逾期可视为认可。3.6系统试运行过程中,由乙方负责成品保护,因产品自身质量、工程质量造成的无法正常运行,由乙方负责修复(人为损坏、使用不当除外)。3.7设备未经移交,不得使用,如需使用需经乙方同意;如因甲方在乙方未同意下,提前使用发生损坏,修复费用甲方自行承担。4.质量与验收办法4.1相应工种现行施工规范进行质量验收。若承包人有违反操作规程和标准或施工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有权令其停止(或暂停)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4.1.1本工程承包人必须按国家及行业颁发的现行有关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承包人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有责任和义务提前以书面形式报告工程师及发包人,以供发包人同监理人核实并及时要求设计方修改设计图纸。4.1.2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者,监理工程师可指令承包人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4.1.3本工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施工、验收,如在施工过程中颁发新的版本,则采用新版本的规定。4.1.4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所有材料、设备及配件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产品应有生产许可证书、出厂合格证书,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认可后方可使用。4.1.5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否则,发包人可以另委托单位抢修,属承包人施工质量问题造成的修复等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4.2检查和返工4.2.1工程师的检查检验:工程师按规范、标准、设计图纸要求和频率所进行的检查检测不应成为承包人工期顺延的理由。在工程师检查检验之前,做好自检和工序交接检查,符合质量要求后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承包人自行检查评定,确认符合合同质量要求的基础上进行,如果工程师发现承包人所报项目不符合合同质量要求,承包人须返工修补直至达到合同质量要求为止,如这一部分工程产生永久缺陷,发包人保留索赔权利。进场材料在见证取样送检、抽检制度规定范围内的正常施工所须进行的检测项目,由承包人承担费用。施工半成品及成品的质量检验所须进行的检测项目,由承包人承担费用。对于工程师额外要求的检测项目,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费用,所发生的工期延误予以顺延;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5、安全施工5.1安全施工与检查5.1.1承包人应建立安全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安全工作的岗位责任人,建立健全正常运转的各种安全工作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将安全生产目标分解落实到实处,按照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有关管理规定,采取相应措施,负责现场全部作业的安全,并对此承担全部责任。对于承包人或其分包人所雇用的工人出现的伤亡事故或损失,应由相关责任人自行负责。对于这类伤亡或损失,发包人不负责任,不负担涉及这类伤亡或损失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及其他费用。对专业承包单位出现的工人意外事故或伤害,由于专业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承包人同样需承担连带责任。5.1.2承包人按规定数量配置安全员。5.1.3承包人在开工前须向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提交备案的书面资料。5.1.4承包人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工程的特点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5.1.5承包人按有关技术安全和防护的规定组织施工生产,不得使用不合标准的防护器材、机具和材料。5.2安全防护5.2.1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在特殊作业环境应对作业人员采取劳动保护措施。5.2.2承包人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避免施工活动对周边的建筑物和构筑物造成损害。5.2.3承包人应按规定对工程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5.2.4承包人应书面记录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安全检查、安全技术交底、安全隐患整改、安全教育等重要安全管理活动。5.3事故处理5.3.1如发生安全事故,除按法定程序办理有关事宜外,还必须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5.3.2报告安全事故:安全事故发生后,承包人应在1小时内用最快的信息传递手段,将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原因等情况,报工程师和发包人。5.3.3事故处理:承包人负责抢救伤员、排除险情,防止事故扩大蔓延,保护好现场,并做好表示,启动保险理赔程序。5.3.4事故调查:承包人应组织内部技术安全、质量部门的人员组成调查组,开展调查,并配合做好发包人或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调查工作。5.3.5调查报告:承包人应把事故发生经过、原因、性质、损失、责任、处理意见、纠正和预防措施撰写成调查报告,送工程师会审后报发包人。5.3.6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按照国家、省、市规定进行处理。若发生人员伤亡事故,还将参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规定的不同等级扣除承包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6.工程款项6.1本工程合同总金额:合计人民币 。 6.2 合同价款及调整6.2.1本合同价款采用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包干(部分项目可按本款及6.3款调整单价)、项目措施费合价包干,其他部分项目综合合价包干方式确定。(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部分。该部分为综合单价包干(除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中有暂定价的以及6.3款中可以调整综合单价外),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不予调整。工程量按实计算。(2)措施项目清单部分。该部分项目为固定总价包干,结算时不予调整;(3)其他项目部分。招标人部分为暂定价,按实际签订的专业承包合同或预留金使用情况进行调整和结算,投标人部分为固定价格,结算时不作调整。(若实际没有发生,在结算时扣除未发生项目的费用)。承包人需向总承包单位支付专业分包管理费(投标总价的3%计算)。 6.3工程量偏差与合同价款调整的规定6.3.1 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1)分部分项工程量的调整:对于任一分部分项工程的清单项目,如果因工程量偏差和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最终完成的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相差10%以上,且该变化使扣除预留金后的合同价款变化超过0.01%,对超过10%部分的综合单价应予调整。该情况下调整如下:a.当Q1>1.1Q0时,C=1.1 Q0﹡P0+(Q1-1.1Q0)﹡P1b.当Q1<0.9Q0时,C=0.9 Q0﹡P0-(0.9Q0- Q1)﹡P1其中:C是调整后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结算价;Q1是最终完成的工程量;Q0是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P1是调整后的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重新定价采用额定计价法,人工、材料(设备)、机械的价格按该工程实施期信息价确定(实施期跨季度的,按平均值计算),并按投标下浮率下浮。P0是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6.3.2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1)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工程量变更属于6.3.1条款规定的,按其规定调整,否则按以下规定调整:a.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按合同已有的价格;b.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可以参照类似价格;c、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变更工程(含新增工程)的单价:① 由承包人依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按《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等相关内容要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参考价格(按实际施工季度的《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如实际施工跨季度,则按监理单位确认的各季度施工完成的工程量为基础分别进行计算)编制综合单价分析表及总价报监理单位初审,由发包人复核并办理报审手续,承包人按发包人复核的综合单价和暂定工程量进行施工,按发包人审定的综合单价、实际工程量和承包人报价下浮率进行结算。② 工程量清单没有或没有相类似且无相关定额的项目,承包人参照定额编制原则,按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参考价格(按变更或新增工程发生该季度的《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如无,则参照相关项目市场参考价),编制综合单价分析表及总价报监理单位初审,由发包人复核并办理报审手续,承包人按发包人复核的综合单价和暂定工程量进行施工,按发包人审定的综合单价、实际工程量和承包人报价下浮率进行结算。d、清单中主材为暂定价的项目,如实际施工时所使用的主材单价比暂定价低,则按实际施工时所使用的主材单价,由承包人报监理单位审查,发包人同意后,仅调整主材的价差(含定额规定的消耗量),如实际施工时所使用的主材单价比暂定价高,则结算时按暂定价不作任何调整。e、施工期间,本工程所使用的主要材料的价差调整:合同履行期间,当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材料、设备价格或机械台班价格涨落超过合同工程基准期(招标工程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28天;非招标工程为订立合同前28天。下同)价格10%时,按下述办法调整工程价款:1)人工、机械台班价格按实际发生的数量调整,材料(设备)按各类工程消耗的主要材料(设备)进行调整;2)以编制招标预算价时与工程实施期的信息价差值为依据,仅调人工、材料(设备)、机械价涨跌超过10%部分的价差,以实施期每个季度为计算单元(既各个季度实际完成的适用投标单价项目的工程量中的人工、材料、设备、机械予以调整价差),结算时一次性调整;3)按上述意见计算的调整值乘以中标价与招标预算价的比值后为人工、材料(设备)、机械价格调整结算价差;4)合同中已界定材料涨跌达到一定幅度时,给予调整价差的,仍按原合同执行,人工、机械价差调整参照1)、2)、3)点的规定执行。6.4工程预付款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施工合同生效后15天内(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履约保证金、预付款担保和出具的预付款专款专用保证书后)预付合同价款(扣除安全生产措施费、劳保金及预留金)的20%作为预付款。(保证书应包括如承包人违约,承包人将承担由此导致的违约责任。)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 工程开工后的第二个月、第三个月、第四个月每月扣回工程预付款的三分之一[即合同价扣除安全生产措施费及预留金],如果当月经审定的月度完成工程量扣除安全生产措施费、劳保金、预留金不足以扣回工程预付款,则当月不支付工程进度款,不足扣除的预付款累计至下月扣回,并依次类推。6.5工程量确认6.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自开工之日起每周报告已完成工程状况。6.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6.6.1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采取如下方式进行;(1)承包人每月上报完成工程量报表,经监理审核及发包人确认后,发包人依据经审定的月度完成工程量【扣除安全生产措施费(按专用条款6.6.2条执行直至扣回为止)、劳保金、预留金及工程预付款(按6.4条执行直至扣回为止)】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2)整体工程完工通过初验并按要求退场交接后,支付至合同价款【扣除安全生产措施费、总承服务费,未计量部分预留金】85%;(3)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以竣工验收备案合格为准)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或审计部门审定施工结算后支付工程款累计至结算价【扣除安全生产措施费】的95%,工程结算价款额度的5%作为保修金,待保修期结束后的28天内返还(不计利息)。6.6.2关于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工程款支付的方式及时间: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按照工程招标控制价中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穗建筑[2008]967号文)(即万元),按照《广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措施管理费管理办法》规定安全生产措施费专款专用,并从本施工合同价款中提取(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已包含在本工程中标价即施工合同价中) 。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分阶段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达到合格者经批准,一周内划拨给承包人。经审查符合开工条件支付50%;中间安全评价合格后支付40%,工程竣工,安全评价合格后支付10%。6.6.3工程价款的支付条件: (1)支付备料款:承包人已与发包人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承诺的项目管理人员,机械设备到位。履约保证金已按发包人要求准时提交发包人,工程已经监理工程师批准正式动工。(2)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必须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供其完成工程量的计量支付汇总报表和相应的分项工程计量支付报表。完成的全部分项工程数量均需有监理工程师的审核和发包人的签认,计算依据和相关的质量合格证明资料,需通过测量确定数量的必须附有完整的测量资料且有监理工程师的审核和发包人的签认。(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编制本工程的结算书送监理单位审核,经监理单位审核后送发包人复审,并以发包人审定的本工程结算为准。如果审计机关依法对本工程实施审计,发包人、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审计机关对本工程结算的认定具有法定约束力。6.6.4劳保金代交:建设项目劳保金按规定由发包人代承包人交至广州市建筑行业劳动保险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包人按实际交纳的数额在支付工程预付款时等额向承包人扣除。6.6.5 承包人在收取工程款时须开具正式税务发票(发票抬头: )。7.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1)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及配件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产品应有生产许可证书、出厂合格证书,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认可后方可使用。本工程采用的部分主要材料的品牌选择应按照《发包人推荐主要材料、设备品牌一览表》的规定执行。2)本工程项目的部分材料、设备及配件须按照穗建技[2006]678号文的要求,其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上注明的性能指标须符合建筑节能要求。3)本工程项目的部分材料、设备及配件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86)国环字第003号】及国家、省、市的关于环保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主要性能指标满足环保要求。竣工验收前需要提交相关环保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如室内空气及放射性检测),相关检测费用已含在合同总价中。7.竣工结算7.1承包人应当向发包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竣工结算资料:(1)工程结算书(4份)、工程量清单对照表(4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2)工程量计算书(即计算底稿,须按照发包人要求的格式和要求);(3)合同书;(4)工程竣工图(含电子版);(5)工程竣工资料(含电子版);(6)图纸会审记录;(7)设计变更单;(8)工程洽商记录;(9)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10)会议纪要;(11)现场签证单;(12)材料设备单价呈批审核单;(13)综合单价呈批审核单;(14)发包人供应材料收货验收签收单;(15)其他结算资料;(16)移交资料签收表。(17)施工单位采购信息价以外的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合同和发票。发包人对送审结算资料的具体要求:(1)结算书:每项工程的结算书要求分两部分编制:第一部分是以竣工图为依据编制部分,要求以竣工图纸、投标中标价构成的内容为主要部分,包括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等;第二部分以现场签证、工程洽商记录以及其它有关费用为依据编制部分。上述两部分不应有重复列项的内容,结算书要求提供相应的电子文档。(2)工程量计算书(即计算底稿):工程量计算书应由工程量汇总表和详细的工程量计算式组成,工程量应有详细的计算表达式,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现场签证单、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等部分的内容应在工程量计算式中一次计算。工程量计算书应提供相应的电子文档。(3)合同书:包括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书、经发包人确认的承包人与第三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各类补充合同、合同附件等,要求将上述合同文件列出总目录按顺序整理装订成册。(4)竣工图:用于结算的竣工图必须有承包人竣工图专用章及其相关人员签字,有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的审核人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经发包人、设计、监理等单位确认的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等内容均应反映在相应的竣工图上。对未在竣工图上反映的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记录等,其费用的增减,在结算评审中不予考虑。(5)竣工资料:指在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和资料归档时所需的资料。具体包括开工报告、竣工报告、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证书、材料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经发包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安装工程的调试方案和调试记录等。竣工资料要求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在确认表上盖章确认,以证明竣工资料上的相关内容与该项目送审资料的实际内容相一致。整理装订成册的竣工资料需编制总目录,并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以便于查找。(6)图纸会审记录:要求按图纸会审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图纸会审记录须有各单位参加会审人员签字及会审单位盖章确认。(7)设计变更单:要求按设计变更的时间先后整理(安装工程要分专业)装订成册。设计变更单要求有设计人员的签名及设计单位的盖章,同时要求有发包人同意按相关的设计变更进行施工的签认意见和盖章确认。(8)工程洽商记录:要求根据工程洽商记录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然后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以便于查找。工程洽商记录要求有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相关人员的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9)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要求根据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然后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监理工程师通知要求有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相关人员的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发包人施工指令要求有发包人相关人员的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10)会议纪要:指工程质量、安全、技术、经济等现场协调会会议纪要等。要求根据会议纪要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然后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会议纪要要求有参与会议的各方代表签字,并有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盖章确认。(11)现场签证单:要求根据现场签证单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然后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现场签证单上应有工程数量的计算过程和施工简图,由承包人盖章确认,并有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相关人员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并且有上述单位的造价工程师对工程造价进行审核的签字和盖章。(12)材料设备单价呈批审核单:凡在工程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未明确的主要材料设备单价,要求根据材料设备单价呈批审核单的编号顺序整理装订成册。每项审核单应附有相关的资料或注明相关资料在送审结算资料的哪一部分和哪一页位置上,要求有使用该材料设备的专题会议纪录、材料发票、购买合同等有效材料设备价格凭证等。每份审核单手续必需完备,要求有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相关人员的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13)综合单价呈批审核单:在作为合同附件之一的工程量清单中未列但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项目,应由承包人编制单价分析表,盖章确认后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审核综合单价。在结算资料送审时,要求按综合单价呈批审核单的编号顺序整理装订成册。每项审核单应附有相关的资料或注明相关资料在送审结算资料的哪一部分和哪一页位置上,如材料设备专题会议纪录、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监理工程师通知等。每份综合单价呈批审核单手续必需完备,要求有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相关人员的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并且有上述单位的造价工程师对综合单价进行审核的签字和盖章。(14)发包人供应材料收货验收签收单:按发包人供应材料收货验收签收单的编号顺序及不同材料分类整理装订成册。要求发包人供应材料收货验收签收单上有承包人、材料供货单位、监理单位、发包人代表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15)其他结算资料:凡上述未提及而在结算评审中需要的资料均需提供,例如:施工日记、地质勘察报告、非常用的标准图集、应由承包人承担而由建设单位支付的费用证明如发包人代缴施工水电费票据、余泥排放费证明等。(16)资料签收表:按送审结算资料的内容列表,以便资料的移交和管理。资料签收表上应注明资料内容、份数和页数(标注页码),并且对所有复印资料的真实性进行确认。资料签收表一式两份,由资料移交人和接收人分别签名,必要时加盖三方单位的印章。7.2竣工结算办法:所有工程(含暂定工程)的结算均以发包人审定的金额为准。工程竣工后,承包人编制本工程的结算书送监理单位审核,经监理单位审核后送发包人复审,按规定送发包人审核,并以上级主管部门审定本工程的结算为准。7.3竣工结算提交时间:竣工初验后三十个日历天内,承包人必须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全套结算资料,否则,每拖延一天向发包人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以此累计,并直接从结算款中扣除。8.工程变更8.1工程设计变更8.1.1工程设计变更:是指工程实施过程中,因使用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新的要求,或者因规划、规程、规范、政策调整、所设计依据的现场条件或地质的变化等情况引起的,需进行设计补充或修改时,进行的一种设计工作。8.1.2如实施过程中发现设计上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承包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报发包人同意后,由发包人与设计单位商定修改或变更设计方案进行实施。8.1.3变更应由监理工程师发出变更指令,没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承包人不得进行上述变更。8.1.4按施工图纸实施使得工程量少于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中已确定或有规定的数量的,则该项工程量减少不需要任何指令。8.1.5所有涉及工期和工程量的变更均应获得发包人书面批准才能生效。8.1.6当发包人提出变更通知,承包人认为产生了增加费用,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提出通知要求后3-7天(时间视变更大小而定)内向发包人提交增加费用报告,报告内应说明变更原因、增加费用金额、增加费用计算书,若承包人不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增加费用报告,该类变更所涉及的增加费用视为包括在合同价款中。发包人提出变更通知的时间是指承包人收取变更通知时进行登记交接的时间。8.1.7工程变更按发包人规定的文件执行。8.2工程其它变更8.2.1签证:工程变更时签认变更的工地现场状态、或索赔事件发生时需签认的工地现场状态均称为签证。8.2.2签证的计价:按合同中工程变更的计价有关规定执行。8.2.3签证实施前所需的施工方案:若签证事件发生时,需使用没有被监理工程师批准过的施工方案,则必须将该施工方案提前报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批准,经批准后才能实施,否则发包人将按最经济的施工方案对该签证进行计价。8.3确定变更价款8.3.1 发生上述规定的变更后,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变更通知的7天内按合同文件规定的计价方式内容编出变更工程建议送交监理单位。8.3.2在工程变更价款计算时,承包人应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编制变更工程的预算,提供变更依据及详细的计算资料,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批准。9.违约、索赔和争议9.1违约9.1.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9.1.1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责任:顺延工期,但不作费用赔偿。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9.1.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1.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本专用条款9.1.2的规定执行。9.2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9.2.1工期延误方面的违约责任1)如果发生工期延长事件,承包人必须在事件发生后的3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工期延长申请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并确认责任界限后,如果属于非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的,报发包人书面批准后给予顺延工期;逾期不申报,则当作工期延误处理。2)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其中属节点工期延误,从延误的第一天起,每天支付违约金5000元,如在下一个节点赶回工期,延误的可免除上述违约金。属总工期延误,从总工期延误的第一天起,每天支付违约金100000元,如工期提前的,则发包人按每提前一天奖励50000元给承包人。发生的违约金从当期履约保证金中扣除。3)承包人必须按期完成主要工序的施工任务,若属承包人原因逾期达10天未完成主要节点的施工任务时,发包人可要求撤换项目负责人,承包人应予以执行,并在总工期不调整的前提下自行消化节点工期的延误。逾期20天未完成主要节点的施工任务时,属承包人进度严重违约行为,发包人可终止合同,并由承包人承担相应的进度严重违约责任。4)如果检查发现承包人没有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进度安排推进工程建设,使主要工序的工期延误超过10天,没有按监理工程师的意见撤换现场负责人;或者按监理工程师的意见撤换现场负责人后,仍然无法有效控制工程进度,此举亦属承包人进度严重违约,发包人将作为不良纪录报招标办备案。对此,承包人不得有异议。5)承包人承担的进度严重违约责任为:如果承包人出现进度严重违约事件,则须无条件接受发包人终止合同,并在接到终止合同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招标人应予以配合),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退场完毕。退场完毕后由监理工程师出具《退出完结证明书》,并据此进行相关结算。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部分,承包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9.2.2工程质量方面的违约责任1)本工程承包人必须考虑安全、环保等因素在局部施工范围进行围蔽施工,现场围蔽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措施及技术要求的,不得开展施工作业,由此造成的工期延长,由承包人自己负责,当作延误工期处理。9.2.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的违约责任1)承包人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建设重大事故(含承包人发包的分包工程)(不包括由“直接经济损失”引起),除按国家规定由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外,还必须依照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事故的认定标准参照《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部3号令)]:A、发生一级重大事故,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50万元;B、发生二级重大事故,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0万元;C、发生三级重大事故,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50万元;D、发生四级重大事故,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万元;9.2.4工程分包、转包方面的违约责任1)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承包人不得转包,必须分包的少量子项工程和专业工程,事先需取得监理人、发包人的审查同意后方可进场施工。否则,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令其立即退场,工程项目另行处理,承包人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发包人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部分,承包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9.2.5工程施工配合管理及协调、配合服务方面的违约责任1)对专业承包单位的一般义务,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执行,并监督其执行情况,对专业承包单位违反上述有关规定的行为及时予以警告和制止。因承包人未能采取有效措施,且专业承包单位发生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属发包人自行发包的专业承包项目的,由发包人自行发包的专业承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承包人须承担连带责任。2)承包人对各专业承包工程承担组织管理及协调、配合服务义务。专业承包单位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且存在承包人管理不力原因,属发包人自行发包的专业承包项目的,由发包人自行发包的专业承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承包人须承担连带责任。3)承包人对非法分包行为没有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的,属发包人自行发包的专业承包项目的,由专业承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4)承包人应督促专业承包单位按计划办理工程竣工,并对专业承包工程竣工予以积极的配合,因承包人未能及时提供必要的配合工作而导致专业承包工程不能按计划办理工程竣工的,承包人承担主要责任。5)承包人对运出现场的材料进行严格的管理。所有材料,如无施工监理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书面同意外运的,不得运离现场。对确实发生的材料擅自外运事件,责任方为发包人自行发包的专业承包单位的,发包人自行发包的专业承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6)专业承包单位出现违反施工机械设备管理有关规定的,发包人自行发包的专业承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存在承包人管理不力原因的,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7)专业承包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且存在总承包单位管理不力原因的,属发包人自行发包的专业承包工程的,由发包人自行发包的专业承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8)因专业承包单位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的,由责任方专业承包单位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并承担质量违约责任,工期不予顺延。有承包人管理不力原因的,属发包人自行发包的专业承包工程的,由发包人自行发包的专业承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9.2.6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机械设备、劳动力到位方面的违约责任1)承包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中拟定的项目负责人及其项目技术负责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能及时地、始终地参与本工程施工管理。承包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未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之前不得更换。如果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发包人可以对承包人的这种更换每次罚款5万元,如果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每更换一人罚款2万元,罚款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2)合同签定后,项目负责人、项目班子主要成员不到位,则工程师不签发开工令,工期不顺延。施工中班子主要成员离开工地应向工程师请假,经批准后才能离开,擅自离开工地,工程师将发出停工令,待人员回到岗位后才批准复工,由此产生的工期和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自负,造成发包人和建设管理方损失的,发包人和建设管理方保留索赔的权利。3)尽管承包人已按投标文件附表中所列的数量派遣了各类管理人员,但若监理工程师经论证认为这些人员仍不足以适应现场施工的需要且不能保证工程质量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继续增派或雇佣这类人员,并书面通知承包人和抄送发包人。承包人在接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执行监理工程师的上述指示,不得无故拖延。4)现场施工时,施工员(技术员)不在施工现场不得施工,否则发包人可随时要求停工,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5)承包人派往现场的管理人员若因不负责任、或玩忽职守、或严重失职等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承包人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连带法律责任。6)如果承包人没按投标文件中的机械设备投入计划投入机械设备,经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代表检查发现的,每次罚款2万,罚款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7)尽管承包人已按投标文件附表中所列的数量投入了各类机械设备,但若监理工程师经论证认为这些机械设备仍不足以适应现场施工的需要且不能保证工程工期及质量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继续投入这类机械,并书面通知承包人和抄送发包人。承包人在接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执行监理工程师的上述指示,不得无故拖延。8)如果承包人没按投标文件中的人力投入计划投入人力,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检查发现的,每次罚款5000元,罚款从履约保证金扣除。9)如果检查发现承包人超过三次没按承诺书承诺投入的人力、机械、物力组织施工,发包人将作为不良纪录报区招标办备案。如果检查发现承包人没有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进度安排推进工程建设,使主要工序的工期延误超过10天,没有按发包人的意见撤换现场负责人;或者按发包人的意见撤换现场负责人后,仍然无法有效控制工程进度,发包人将发出书面警告,警告发出后 15 天内,主要工序的工期延误仍然超过10天,发包人将在警告发出后第 16 天起至该工程竣工后三年内,并作为不良纪录报招标办备案。对此,承包人不得有异议。10)承包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防火负责人等必须常驻施工现场,且须无条件参加每周的工地例会以及双方约定的其它重要会议,如有缺席,则每人每缺席一次对承包人处罚2000元人民币。9.3其他方面的违约责任1)如承包人在工程实施工程中发生不满足建筑节能、环保方面要求的事情,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检查发现的,每次罚款5000元,罚款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2)承包人对工程照管负责任的材料设备发生损坏或丢失,承包人应及时更换及赔偿。3)如承包人将工程预付款挪用或占用,不能保证工程预付款专款专用,每次罚款20万元,罚款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1.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在施工中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或设备、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技术标准施工,或者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送检的,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应支付合同价款百分之三的违约金给发包人。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本专用条款9.1.2第1款的规定执行。9.4争议9.4.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1)请 调解;(2)采取第二 种方式解决,并约定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0.其他10.1工程分包10.1.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10.1.2分包施工单位为: / 10.2不可抗力10.2.1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当出现红色暴雨预警信号或橙色及橙色以上台风预警信号的恶劣气候时,工期可按这些恶劣气候持续的时间作相应的延长。承包人向本地气象部门索取广州地区恶劣气候的资料或报告(含气象实况及对此分析的内容),连同施工日志、施工现场照片办理证据保全公证,方可认定为是不可抗力。10.3保险10.3.1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发包人投保内容:按广州市建设项目劳动保险支付办法投保。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①建筑工程一切险、②第三者责任险;承包人投保内容:按政府规定办理,其它保险项目由承包人自定。10.4担保10.4.1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承包人向发包人交纳履约保证金 (合同价款的10%,履约保证金为支票或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至本工程竣工验收90天止)。履约保证金为支票时在工程完成50%时返还履约保证金的40%,工程完工后返还履约保证金的40%(累计返还80%),工程初验后返还剩余部分,上述保证金的返还均不计利息。(履约保证金为保函时,如保函过期工程尚未竣工初验,承包人应自觉及时办理保函延期手续,确保保函担保期间不出现空缺,否则不予办理请款手续)如承包人需申请预付款,则承包人须同时向发包人提交中标价20%的预付款担保,计金额元,预付款担保为支票时,在工程进度完成量与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之比达到60%且预付款全部从进度款中扣回时,一次性全额退还,保证金的返还不计利息;预付款担保为保函时须为由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开具,且必须是分行级以上银行开具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至预付款全部扣回之日止,如预付款担保的保函过期而预付款尚未从进度款中全部扣回,承包人应自觉及时办理保函延期手续,确保保函担保期不出现空缺,否则不予办理请款手续。10.5合同份数10.5.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共拾壹份,发包人柒份,承包人叁份,监理人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系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11.系统维护及培训11.1乙方为甲方现场培训系统运行维护技术人员。11.2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乙方对各子系统免费保修年。11.3乙方负责系统免费保修期内的日常维护、维修,并提供技术指导。11.4如系统在运行中出现紧急故障,乙方应于8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其他故障在24小时之内响应,并在最短时间内将其修复,如有延迟,则乙方应按100元/小时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此发生的费用从乙方质量保证金中扣除。12.补充条款12.1施工期间承包人要确保承包工程内外场地清洁及道路畅通。如需使用他方道路,则还必须负责养护、保洁责任,否则责任自负。施工和警示标志明显,因施工造成第三人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责任。12.2承包人应注意对现有的道路、供水管、排水管、绿化、路灯、电力与通讯设施等进行保护,如有损坏(属承包人原因的)承包人应无条件修复,由此引起的任何安全事故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若不能按要求修复则由发包人委托其它单位修复,费用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付。12.3 承包人须按照发包人与监理人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接受监理人的全过程监理。12.4 本工程结算以发包人审定的结算为准,如果审计机关依法对本工程实施审计,发包人、承包人及监理单位应积极配合,审计机关对本工程结算的认定,具有法定约束力。12.5 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否则,发包人可以另委托单位抢修,属承包人施工质量问题造成的修复等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12.6 现场施工时,施工员(技术员)不在施工现场不得施工,否则发包人可随时要求停工,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12.7 施工期间承包人要做好施工范围内的门前“三包”工作。12.8 若遇阻碍施工需拆除的地下障碍物,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所需清障费用经监理人、发包人现场签证调整。地上部分及地表需拆迁的旧建(构)筑物,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所需清障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12.9 承包人必须严格按广州市有关的文明施工规定及要求组织工程施工。12.10在工程完成初验及工程实物移交给发包人或有关的接收单位或部门后5天内,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要求拆除或保留本工程的施工临时设施,做到工完场清;否则,发包人有权安排清拆或清场,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在承包人的结算工程款中扣除。12.11档案管理:(1)要执行发包人有关工程档案管理的各项规定,承包人所提交的档案案卷质量要符合发包人要求。(2)承包人向发包人档案室提交一式六套的档案。(3)单项或分部工程竣工一个月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申请,经检查合格,三个月内必须办理移交手续。(4)承包人所提交的工程档案若达不到合同要求,不予支付结算款,直至档案移交验收合格。12.12有关本工程经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纸及说明、会议记录、发包人或监理人的现场管理文件,经发包人审定的施工方案以及双方协商、变更双方权利义务的往来文件、纪要等,是本合同的有效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13本工程所采用的主要材料或设备,承包人须按发包人确认的厂家、品牌进行采购。承包人应先送样板给发包人确认。材料或设备的质量必须经工程师见证取样送检合格,厂家和品牌必须经发包人核准后方可使用。承包人将未经发包人确认,或未经检验,或虽经检验但质量不合格的材料或设备使用在本工程上,则发包人有权责令停止使用,并对承包人处罚款10万元/次。12.14承包人签订本施工合同前已经对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本工程承包价款的情况都做了充分了解,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12.15在施工过程中,本工程所需的各种材料、设备以及半成品、成品等的检测、检验、试验以及系统调试等工作,均由承包人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要求执行,所发生的费用已计入相应的综合单价内,发包人不另付费。12.16承包人派往现场的管理人员若因不负责任、或玩忽职守、或严重失职等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则发包人将追究承包人现场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同时承包人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连带法律责任。12.17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和规范进行施工。承包人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有责任和义务提前以书面形式报告工程师及发包人,以供发包人同监理人核实并及时要求设计方修改设计图纸。如果承包人对图纸中存在的明显错误或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应能够判断的隐含错误而不予提出,而仍然按照错误的内容施工,则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12.18承包人必须按本合同的约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经过监理人和发包人审核确认后按其施工,不得随意更改。如果根据实际情况确需修改,则需经工程师及发包人审批同意,但费用不予增加。如果未经工程师及发包人审批同意而擅自更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或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施工,则发包人将扣减更改部分的造价(该造价按广东省相关综合定额和取费标准计算,不下浮);同时,每擅自更改一次,对承包人处罚款10万元人民币。发包人可从履约保证金或工程款中直接扣除。12.19建筑轴线控制基点由总承包单位提供,承包人进场后对总承包单位给定的原始基准点(即坐标控制点)、基准线和高程等测量控制点进行复核,若复测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并将复测结果报监理人审核同时报发包人备案,经批准后承包人才能据以准确的测量放线,建立施工测量控制网,并应对其正确性负责,同时做好控制点的保护工作。如有损坏,则由承包人负全责。12.20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关问题的说明:。①文明施工措施费由投标人结合广州市现行文明施工规定及要求报价。投标人根据投标方案、现场条件、企业自身能力进行报价,投标人可增加自身施工过程中须发生而措施项目费表中未列入的项目,未增加、未报价或报价为零的项目,招标人视投标人已在相关项目中考虑,不另行签证。②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按照工程招标控制价中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穗建筑[2008]967号文),作为非竞争性费用,在投标报价中单列,不参与投标竟价,费用包括如下费用:1、按子目计算的费用;2、按系数计算的费用;3、平安卡费用。投标报价说明:关于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检测费用,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检测费、工程质量验收(如水压试验、满水试验、室内空气检测、氡检测等)需要进行的所有检测费用都包括在投标报价中。12.21本合同在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文件来往,双方不得拒绝签收。如果发生类似事件,发文一方可以监理工程师签收为准,视为送达。12.22关于现场文件送达后的时效约定:如果涉及到安全、质量、工期(或进度)、经济、技术方案等的报审文件,在发往现场项目部的同时,抄送一份给对方公司,按约定的时效执行;如果属于一般性文件,就直接发往对方现场项目部,项目部如果在约定的时效内未作答复,发文一方再追加一份给对方公司并重新约定答复时效,如果对方公司仍然没有答复,则按重新约定的时效执行。12.23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违约金、罚款、扣款等费用,经监理工程师核实并通知承包人后直接作为财务扣款依据(无需承包人签认或同意),由发包人在工程款(进度款)中扣取,承包人对此无异议。12.24承包人施工过程中不得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者其他合法权益,否则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责任。12.25各类工程、各中间阶段及竣工质量验收的各项检测工作均由承包人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要求执行,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支付,并已计入合同总价中,不管招标清单中包不包括相关费用,发包人都不另付费。12.26承包人在开工前,必须按照广州市有关要求办理好相应的施工手续方可开工。12.27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防火、爆破和施工安全以及文明施工、深夜施工、环卫和城市管理等规定,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并组织施工。如违反相关规定,处罚金由承包人承担。12.28在本工程余泥渣土清运施工和建筑垃圾排放运输时,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广州市余泥渣土管理条例》、《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施工现场余泥渣土排放管理工作的通知》(穗建筑【2008】60号)等广州市相关管理规定的标准和要求,保证落实“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办齐排放有关证照,雇请有合格准运证车辆和具备资质的运输企业,设立专职人员管理余泥渣土、建筑垃圾的运输工作,并对分包单位依法排放余泥渣土、建筑垃圾进行监管。因违反本款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后果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另外,发包人将根据承包人因违反余泥渣土运输管理有关规定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的严重程度,上报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12.29工程施工过程中(竣工验收前),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监理人的要求及时为其他专业工程(电信、电力管线、电力走廊、煤气、道路绿化、路灯、交通设施等)提供工作面及为专业工程穿插施工所需各项配合工作给予方便,承包人应在施工方案中充分考虑专业工程穿插施工所需的穿插工作面及工期,由于承包人未能给予专业工程穿插施工,造成总施工工期的延误,施工工期不予顺延,承包人承担由于工期延误所产生的损失。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其他专业工程工期延误的,从延误其他专业工程工期第一天起,每延误一天,扣除承包人履约保证金5000元。12.30在工程完成初验及工程实物移交给发包人或有关的接收单位或部门后10天内,承包人必须拆除本工程全部的施工临时设施,做到工完场清;否则,发包人有权安排清拆,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在承包人的结算工程款中扣除。12.31本招标工程的保修期按本合同《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书》规定的保修期限实行。保修期自竣工验收签字之日起计,在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而造成返修,其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工程质量按市政及建筑工程现行验评标准组织验收认定。12.32承包人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及规定优先使用农民工。12.33承包人在本工程施工中使用劳工时,一律由承包人签订用工合同,建立工资直接支付制度,承包人每月按时发放劳工工资,自觉接受业主和主管部门的监督,不论何种原因决不拖欠或克扣劳工工资。否则,可由员工代表知会有关部门,或拨打投诉电话。承包人必须将上述内容在本工程开工的十日内向全体员工张榜公开。如承包人践诺违约,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承包人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12.34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的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必须向劳动保障部门申报用工人数、工资支付制度、工程规模等情况;必须定期参加劳动保障部门在建设领域建立和推行的劳动管理培训;本工程开工前,按工程总造价的3%(最高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向劳动保障部门缴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在承包人申请第一次进度款时,须提交向劳动保障部门已提交劳动保障金的收据单据,并在本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确保此保障金额度符合劳动保障部门的规定等。12.35若承包人在本工程内未按相关规定办理缴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的手续,将被作不良记录,上报招投标管理部门、劳动保障部门。12.36承包人应对当地现有的交通道路状况进行充分调查,充分考虑该路段的交通疏导问题和文明施工,制定可行的交通疏导(包括场内和场外)方案,确保原有道路的交通畅通和施工临时排水的通畅,并符合施工环保要求。承包人应与交警及公路管理部门协商,取得同意和协助,并负责承担道路改线或改善和其他费用。相关费用计入措施项目费中,在施工过程中包干使用,不论何种情况均不得调增。如果承包人不及时按要求设置,发包人可以另行委托实施。发包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在工程款中扣除,承包人不得有任何异议。12.37承包人应加强周边学校、居民住宅的环境保护,制定文明施工措施(包括防尘、防噪音、施工围蔽等),施工现场严格按照《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实施,相关费用在投标报价中考虑。12.38本工程承包人通过现场考察,提出具体施工方案,无论在工程施工期间或是在质量保修期内,若因施工而引起的一切索赔、赔偿、诉讼费用和其他开支,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该项费用可在措施项目费中设独立单项项目,该费用包干使用,且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发包人另行增加该部分费用(承包人要充分考虑最不利因素影响而采用的施工方案所需的费用)。12.39承包人必须为本企业(含分包单位)现场所有从事建设工程施工及管理的从业人员办理平安卡。12.40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合同时所提供的开户银行名称及帐号不得擅自变更,如需变更必须征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否则发包人有权停止工程款的拨付,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承担。12.41本工程的建筑废弃物运输参考广州市相关文件执行。12.42承包人承诺按设计文件及招标文件的要求采购设备,如果承包人采购的设备设施未按发包人提供的型号、规格、品牌和技术参数,不符合本项目设计文件及招标文件的要求,承包人同意按发包人招标时提供的由发包人审定的该设备招标预算控制价双倍补偿发包人。如果赔偿金超过本工程合同金额,则发包人有权即时终止合同,或发包人委托第三方或自行采购及安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2.43 招标答疑内容作为合同附件。12.45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发包人: 承包人: (公章)(公章)地址: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020- 电话: 传真:020- 传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四部分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质量保修范围包括 以及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所含的其它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协议书第二条规定的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二、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及有关对顶,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其他约定: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同均在保修范围内,保修期为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的内容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七天内派人员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修理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3、对于设计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工程结算价款的 5 %。本工程双方约定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大写)。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五、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保留经发包人核定的施工结算总造价的5%作为保修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2年后的28天返还保修金的100%(不计利息)。本工程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 日 年月 日 第五部分 广州市建设工程承发包廉洁协议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在工程建设中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建设工程发包过程中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发生,根据国家、省和广州市有关建设工程承发包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以及《广州市建设工程承发包双方签定廉洁协议的暂行规定》,结合工程建设的特点,特订立本协议如下:一、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省和广州市关于建设工程承发包工作规则以及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承包人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三、发包人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承包人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单位和个人支付的费用。四、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五、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和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等提供方便。六、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在承包人兼职以及向承包人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七、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向发包人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其它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八、承包人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发包人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更、工程验收、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九、承包人不得以洽谈业务、签定经济合同为借口,邀请发包人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十、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长期无偿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物品。十一、承包人如发现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发包人领导、发包人上级单位或纪检监察、检察机关举报。发包人不得找任何借口对承包人进行报复。发包人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协议的承包人,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承接后续工程投标优先权。发包人工作人员向承包人索贿,经承包人检举,被纪检监察、检察机关立案查处认定的,承包人有权从发包人获得被索贿款1-3倍作为奖励(此款由索贿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办案费由索贿人承担。十二、发包人发现承包人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行贿发包人工作人员,发包人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由此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贿赂发包人工作人员,被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发包人有权中止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由此导致发包人所造成的损失以及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十三、本廉洁协议是 工程承发包中甲乙双方的行为规范,应共同遵守,搞好工程建设和廉政建设。双方签署后协议立即生效。十四、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主管部门一份,监察部门一份。十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在工程验收交付使用并经考核单位考核后自动终止。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工地(驻场)代表: 项目经理: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2012 年月日2012 年月日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42.投标人应按以下规定的格式及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如电子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及要求编制,因其所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数据时,其结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格式及要求规定适用于电子评标项目的投标文件的编制。42.1《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是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是投标人开标信息的主要来源,投标人应准确填写《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的相关内容。42.2投标书内容按以下表述填写。投标总工期:“_日历天”或“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工程质量标准:“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保修期限: “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42.3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应使用符合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文件数据交换标准(电子评标部分)》的XML文件,《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使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管理软件直接填写,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扫描图片电子文件要求为从扫描原纸质文件所形成的电子图片。图片文件格式要求为JPG格式,文件名称要求与上述对应名称一致且唯一,文件内容(即扫描图片内容)要求与文件名称相符,电子图片要求清晰可辨,每个JPG文件可包含多张扫描图片,单个JPG文件大小要求在1M以下。42.4 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应按以下规定填写。42.4.1投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只填写主体单位全称,且要求填写的全称与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名称完全一致。 格式一:投标函致:广州铁路新客站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项目编号为 的工程的招标文件,并已详细审核了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2.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标准和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承诺:愿以经济标中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合同条款、标准和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的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3.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放弃中标资格,我方的投标担保将全部被没收,给贵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我方投标担保金额的,贵方还有权要求我方对超过部分进行赔偿。4.我方理解贵方将不受必须接受你们所收到的最低标价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的约束。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期,在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本工程,质量标准达到招标文件中的要求。6.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递交由招标人认可的,并在招标文件中规定金额的履约保函。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8.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按投标文件配备项目管理班子。如未经招标人同意更换项目班子成员,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公司的中标资格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违约责任由我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投标人企业公章: 日期:年月日格式二: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投标日期: 年月日工 程 名 称广州铁路新客站汽车客运站(一期)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第二次)投标总报价(元)大写:小写:其中:人工费(元)大写:小写: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元)大写:小写:其中: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元)大写:小写:投 标 总工 期工程质量标准保 修 期 限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建造师的注册编号或小型项目负责人的证书编号委派的安全员姓 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编号注:1.本投标书适用于不要求编制技术标的项目。 2本表所报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安全员的姓名及相关资料,须与本企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相应信息一致,评审时,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安全员以投标人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为准。3.本投标书由投标文件管理软件生成,投标人可直接在上面填写相关内容 格式三:响应招标文件所附 承诺书 (招标人):我方承诺,如中标承建 (项目名称),将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要点或施工方案)进行响应的基础上自行组织施工。并承诺在中标后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或施工方案)基础上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报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批后实施。投标人名称(盖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格式四:经济标投标文件编制人员名单投标单位名称姓名职务所承担工作身份证号码本人签名栏注:参与编制标书所有人员名单应包括编制各种专业工程量清单投标总报价、负责清样校对、负责打印及复印等所有人员在内的人员名单。 格式五:投标申请人声明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本公司就参加广州铁路新客站汽车客运站(一期)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第二次)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一切信息都是真实的、在有效期内的。二、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注: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三、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四、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资格审查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五、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六、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七、本公司保证本项目负责人本人凭身份证按招标文件规定亲自签到。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特此声明声明企业:年 月 日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公章) 格式六: 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第1、2条的对应信息包括:1、企业资质证书信息。包括资质证书的编号、发证部门、发证日期、资质内容、资质等级。2、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包括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有效期止。二、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第3条的对应信息包括:1、注册建造师的注册证书或具备原项目经理资质的人员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等级、注册编号、发证机关、注册有效期、注册专业、注册类型。(注册类型是指注册建造师、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小型项目负责人)2、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信息,包括证号、有效期。三、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第4条的对应信息包括:企业申报的业绩信息,包括以下信息及相应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四、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第5条的对应信息包括:专职安全员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号、C证有效期、发证机关。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建设地点项目属地(省外/省内非广州/广州)项目类别(房建/市政)结构形式中标价合同价结算价中标通知书号中标通知书颁发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许可证颁发日期监督意见书编号或竣工验收报告监督意见书或竣工验收日期项目经理(建造师)(身份证号)(姓名)是否只属于项目经理业绩施工单位(编号)(名称)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资质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规模工程类别分部特征规模指标数量计量单位获奖情况年度奖项名称颁奖时间颁奖单位格式七: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承诺书(按承诺1至承诺15格式)1.投标承诺书广州铁路新客站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我公司已详细阅读广州铁路新客站汽车客运站(一期)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第二次)之招标文件,现自愿就参加上述工程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广州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若有违反,同意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接受处罚。2.服从招标有关议程事项安排,服从招标有关会议现场纪律。若有违反,同意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接受处罚。3、我公司完全接受招标文件中的定标办法。4.接受招标文件全部条款及内容,对招标文件条款及内容无异议。若有违反,同意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接受处罚。5.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若评标过程中查有虚假,同意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若中标之后查有虚假,同意被没收投标保证金,直至取消中标资格。6.保证投标文件不存在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7.保证无论中标与否,均不向招标人查询追问原因。8.保证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商签施工合同及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违反,同意接受招标人违约处罚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9.保证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合同范围之内的全部内容,履行保修责任。如有违反,同意接受发包人违约处罚、没收履约保证金,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负责赔偿。10.保证中标之后不转包及使用挂靠施工队伍,若有分包将征得发包人同意。11.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如有违反,同意接受发包人违约处罚并被没收履约保证金。12.保证中标之后密切配合发包人、监理单位开展工作,服从发包人驻现场代表、现场监理的管理。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中标承诺书广州铁路新客站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我公司自愿就广州铁路新客站汽车客运站(一期)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第二次)中标之后有关事项向贵司郑重承诺如下: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广州市现行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及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规程、强制性条文,精心组织、精心设计、精心施工。2.自觉维护建筑市场良好秩序,保证不会发生因投标报价或议价过低而导致项目无法进行或是签署施工合同之后恶意提高造价等扰乱建筑市场的行为。3.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4.保证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总工程师等所派驻现场人员及设计团队全部为承诺人人员,按照规定及工程施工需要配备各种特种作业人员,相关人员资格及人数符合要求。5.保证及时按照质量监督部门及安全监督部门要求对质量隐患、安全隐患进行整改。6.保证进场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设备及其它安全防护用品质量符合要求,按照规定检验、测试,并接受发包人和监理单位监督。7.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措施;临时设施采用简易板房或砖房;施工现场用电安全规范、安全防护到位。8.保证对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特种作业环境采取安全防范措施。9.保证对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等环境污染及危害采取控制及处理措施。10.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确保获得广州市双优工地称号。11.保证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并满足招标人的质量目标。12.保证按时支付工人工资,循法律途径解决工程款纠纷,杜绝工人聚集或集体上访事件。13.保证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施工现场范围之内不容留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14.如有违反上述承诺中任何一条,同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工、年度考核扣分、通报、罚款、暂停承接任务等处罚。15.考虑本工程项目的紧迫性,承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即开展施工阶段图纸的设计、材料设备采购等相关工作。16.按有关规定办理竣工资料及资料移交手续。17.负责本工程项目档案资料整理工作,并确保本承包范围的资料能达到鲁班奖要求。18.招标人有权根据本项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需要增加或减少部分工程,我公司对此不会拒绝,也不会要求调整任何单价。19.承诺招标人有权对暂定价项目和新技术分项工程另行分包或采购,但分包项目仍属本招标工程范围内,不解除中标人应负的责任。20.无论监理工程师是否进行并通过了各项检验,均不解除我公司对本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所负责任。21.若我公司中标,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完成2个工作日内,我公司将办理完有关中标通知书事宜,并在约定时间内签署合同。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3.现场条件充分了解承诺书广州铁路新客站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我公司已按广州铁路新客站汽车客运站(一期)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第二次)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了踏勘现场的工作,并充分了解现场条件。如若中标,我公司理解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我公司承诺不会因任何现场条件的阻碍而向招标人拖延工期或索赔费用,并保证不因任何现场条件的阻碍而影响投标承诺的竣工日期。我公司对现场场地条件签收后,承担主体结构施工在规范允许范围内的误差等而产生的一切风险,我公司不因缺乏对现场条件的了解或掌握而提出的任何索赔。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4.施工阶段设计响应书广州铁路新客站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如果我公司参与广州铁路新客站汽车客运站(一期)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第二次)的投标被接受,除遵守合同规定外,我公司特别承诺,我公司所完成的施工阶段设计图将完全符合招标文件、招标图纸、技术规格说明书、合同条款的要求。若我公司完成的施工阶段设计图未能达到招标人(或相关单位/政府部门)的要求,我公司承诺在中标价格不变的前提下,将无条件根据要求进行修改设计图纸,直至得到招标人(或相关单位/政府部门)的认可为止,我公司同时承担因施工阶段设计图纸需作出修改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5.工期承诺书广州铁路新客站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我公司已充分阅读了广州铁路新客站汽车客运站(一期)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第二次)招标文件并充分了解本项目严格的工期要求。如若中标,我公司保证尽一切力量确保投标承诺的竣工日期,并充分了解在以后施工过程中,本项目会存在比常规项目更多的阻碍工期的因素,但我公司承诺严格按合同条款的内容执行,同时,关键节点工期一般不予调整,我公司应当采取合理有效的赶工措施予以消化。若我公司对招标人的要求有违反,我公司将无条件接受招标人的违约处罚。若上述承诺不能履行,招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我公司所有人员无条件在3天内退场,材料设备是否退场按招标人的要求处理;在3天内和新进场单位对已进场材料设备按新进场单位投标时报价协商购买,若协商不成则无条件接受发包人对这些材料设备的处理;在3天内无条件完成和新进场单位的交接,无条件配合本工程有关资料和竣工验收的工作。并承担由于违约解除合同退场造成的对招标人的一切损失。我公司承诺执行上述内容而需赶工的费用已综合考虑到投标总报价中,不再向招标人申请赶工费。我公司也充分了解到合同条款工期延误方面的所有违约责任,我公司承诺若由于我公司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将无条件地按合同中的违约条款执行。另外,我公司还承诺不因有关政府批准手续未完成审批而向招标人拖延工期或索赔费用,并保证不因这些因素阻碍而影响投标承诺的工期。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6.自行施工承诺书广州铁路新客站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我公司郑重承诺:若我公司有幸在广州铁路新客站汽车客运站(一期)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第二次)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所明确的招标范围自行施工。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7.管理和技术人员投入承诺书广州铁路新客站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我公司已充分阅读了广州铁路新客站汽车客运站(一期)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第二次)招标文件并充分了解本项目严格的管理和技术人员投入的要求。如若中标,我公司保证投标所报的全部人员均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为我公司员工,并在收到招标人中标通知书后的3天内全部到位开展工作,若因技术或管理人员未按投标承诺的人员和时间到位,我公司愿承担合同条款中严重违约的处罚外,并愿承担有关法律责任。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8.充分考虑本工程材料设备符合招标人(招标图纸资料等)要求及投入的承诺书广州铁路新客站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若我公司参加广州铁路新客站汽车客运站(一期)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第二次)投标有幸中标,我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1、我公司已充分阅读了招标文件并充分理解关于本工程使用材料设备(或品牌)的要求,已充分考虑到本工程所有使用的材料设备(或品牌)须完全符合招标人(招标图纸资料等)要求、相关文件及行政部门的要求。2、我公司已充分阅读了招标文件并充分了解本项目严格的材料设备投入要求和工期要求,以及并充分了解到本工程可能不能实施流水施工而需增加相应材料设备的投入要求。如若中标,我公司保证在正式签订施工合同前,由招标人看样定板后进行并完成相关的材料设备采购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如因承包人的投标失误导致实际使用设备材料与投标设备材料不同,或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进场的设备材料不符合要求而退场等造成的责任或损失完全由承包人承担。3、我公司承诺在收到贵公司通知后7天内及施工过程中,准备并供应充足的材料设备,按投标承诺的时间全部按时到位,能完全满足施工进度、质量要求,并保证不因任何材料设备因素阻碍工期而影响投标承诺的竣工日期,若因材料设备未按投标承诺的时间投入或供应不充分,影响了施工进度和投标承诺的竣工日期,我公司愿承担合同条款中严重违约的处罚并赔偿贵公司的全部损失。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9.施工组织设计承诺书广州铁路新客站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我公司已充分阅读了广州铁路新客站汽车客运站(一期)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第二次)招标文件并充分了解本工程复杂性、工期紧迫性、项目重要性,如若中标,我公司承诺将按投标文件或贵公司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中采用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施工机械进行施工,并声明采用这些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施工机械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我公司已充分预见到本工程和其他专业工程交叉导致的配合、更改、调整或完善等工作,进场施工后保证不会因自身或设计变更及其它原因而引起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施工机械的改变、调整或需要完成上述配合、完善等工作而要求增加费用。否则,我公司愿承担有关违约责任并赔偿贵司的损失。我公司愿承担合同条款中严重违约的处罚外,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10.质量、安全生产目标的承诺书广州铁路新客站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如果我公司参与广州铁路新客站汽车客运站(一期)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第二次)的投标被接受,我公司保证实现本投标文件所定的质量、安全目标计划,并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否则,我公司愿承担合同条款中严重违约的处罚并赔偿贵公司的全部损失,直至被清退出场,并为此负相关的法律责任。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11.文明施工管理承诺书广州铁路新客站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如果我公司参与广州铁路新客站汽车客运站(一期)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第二次)的投标被接受,我公司保证按广东省、广州市有关文件及本投标文件文明施工管理方案中的要求进行文明施工管理,所需的相关费用已综合考虑并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否则,我公司愿承担合同条款中严重违约的处罚并赔偿贵公司的全部损失,直至被清退出场,并为此负相关的法律责任。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12.保证不拖欠民工工资承诺书广州铁路新客站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如果我公司参与广州铁路新客站汽车客运站(一期)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第二次)的投标被接受,我公司保证将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制订保证民工工资支付的方案及保证措施,并在资金使用计划表中按月单列需支付的民工工资计划,并保证发包人不因任何由于我公司在发放民工工资事宜上而受被追究任何刑事、行政、民事责任。否则,我公司愿承担合同条款中严重违约的处罚并赔偿贵公司的全部损失,直至被清退出场,并为此负相关的法律责任。另外:1.当我公司出现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贵公司有权直接扣除工程款支付给被拖欠工资的民工。2.我公司保证按广州市有关规定为进入本项目施工的所有民工购买平安卡。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3.合同条款响应承诺书广州铁路新客站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我公司如有幸中标,在此郑重承诺:1、我公司完全接受广州铁路新客站汽车客运站(一期)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第二次)的全部合同条款。同时承诺并完全同意贵公司在广州铁路新客站汽车客运站(一期)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第二次)招标文件中(含合同条款等)具有最终的解释权。2、在工程的实施过程中,我公司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履行合同义务。质量标准绝不低于招标文件或国家及广东省地方强制性标准要求。3、我公司完全响应和遵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4、在施工过程中,贵公司有根据本项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变更、增加(增量或增加新工作内容)或减少某部分工作内容的权利,我公司愿意全力配合和支持贵公司的一切决定,结算时按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规定方式进行。5、我公司同意并配合贵公司对本项目工程款项的监管。若我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违背上述承诺,贵公司有权取消我公司中标的资格或解除施工合同,并有权没收我公司的投标担保或履约担保。注:投标人必须响应本招标文件中的施工合同文本。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14. 对违约罚款的承诺广州铁路新客站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我公司已充分阅读了广州铁路新客站汽车客运站(一期)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第二次)招标文件并充分了解本项目严格的管理和技术人员投入的要求及机械设备投入的要求,在此分别承诺如下:如若中标,我公司保证投标所报的全部技术和管理人员均为我公司员工,全部全职投入本项目工作,不出现兼职情况,并在收到贵公司进场通知后按合同要求全部到位并组织现场办公。我公司承诺,如果我公司工程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在收到上述通知后未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全部及时到位,或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缺位超过24小时,或更换主要管理或技术人员的(无论何种原因,无论是否获得贵公司同意)或因贵公司发现有兼职情况而要求更换项目经理及主要人员的,我公司愿意承担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责任,并对违约罚款金额承诺如下:序号违约说明违约金额(人民币元)1更换项目经理50,000元/人更换总工或项目副经理20,000元/人更换其他主要施工管理及技术人员20,000元/人2项目经理岗位空缺或未到位10,000元/人?天项目总工或项目副经理岗位空缺或未到位3,000元/人?天其他主要施工管理及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或未到位1,000元/人?天3特种技术工人岗位空缺或未到位500元/人?天4抽查的劳务人员经验达不到要求的500元/人?天如若中标,我公司保证投标所报的全部主要机械设备按贵公司批准计划全部投入本工程项目,并根据工程的实际需要适当增加投入。如果我公司的实际投入情况不满足投标文件的承诺,我公司愿意无条件接受合同条款的处罚,直至被清退出场,并为此承担赔偿及法律责任。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15.其他事项的承诺书广州铁路新客站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我公司作为广州铁路新客站汽车客运站(一期)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第二次)投标参与人,现自愿就如下事项向贵公司作出郑重承诺:1、我公司与该工程的招标代理机构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利益关系;2、我公司与其他投标人之间不存在任何程度的围标合意及行为;3、我公司与其他投标人之间不存在任何程度的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4、我公司不存在向贵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招投标管理部门行贿的行为;5、我公司不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6、我公司不存在其他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如贵公司在招投标的任何阶段,发现我公司存在以上任何行为,我公司愿意接受贵公司取消投标人资格、宣布中标无效、没收投标保证金等处罚,并愿意承担由此对贵公司产生的任何损失赔偿。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章内容的一部分,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各文件存在冲突之处,以如下排列次序在前者优先适用:一、遵照招标人相关规定要求(技术需求书)及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承诺书(承诺书详见第四章节附件);二、按照设计图纸及设计说明的技术条件及要求,采用图纸中规定的技术规格和国家及行业的验收标准;三、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技术和验收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规范: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3、《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50312-2007);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5、《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92);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7-96);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9-96);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9-90);1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四、执行的规范及标准,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新的规范及标准颁布,应按新的规范及标准执行。五、施工组织设计要点1、认真分析研究建设方的招标书及其资料,详细做好各方面的调查研究工作,包括对本工程多方面实际情况的清楚了解,确保获得真实详尽的第一手资料。2、重视施工部署和施工方法的选择。 2.1组织精干的项目管理班子,确定适应工程施工管理需要的现场管理体系。2.2科学准确、合理地安排施工顺序,包括施工流水组织,流水段的划分,工程的交叉、同步作业等。2.3提出主要劳动力分阶段投入计划(有人数、工种、技术等级)、施工机械的进出场计划,材料及设备进场计划。2.4施工方案要围绕进度计划来制订,对工程量大、占用施工工期长、施工技术复杂、在施工中占有重要地位的施工过程,需要制订具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要充分体现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应用及优势。编写原则是:重点突出、兼顾全面、结合实际、先进合理、语言简练。3、编制好进度计划 3.1进度计划是施工组织设计的中心。编制者首先要根据工期定额和本单位自身的人力、物力、机械化程度,计算出在正常情况下能够取得理想效益的最佳工期,和投标书要求的工期进行比较、调整,但进度计划编制时的控制工期要比招标书要求的工期略有提前。必须从实际出发,根据控制工期、建设项目的规模、结构、资金提供情况,制定出一个优化的进度计划,不仅要明确重要节点的完成日期,有时候对复杂的施工过程,还要排出详细的进度计划。同时必须制订好相应的保证工期的措施,使进度计划能够得到确保。3.2施工组织设计的进度计划要求用条形图,其进度表清楚、明了,或者采用网络图,更好地反映工序间的流水、交叉、配合作业,并更适合计算机管理。 4、制订好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质量是工程建设的核心,中标者应根据招标书中要求的质量等级或高一级的质量等级和企业的自身素质,施工验收规范、质量等级评定标准来制订保证质量的技术措施,切不能低于招标书及图纸要求的质量等级。 4.1为了达到既定质量等级,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注意其与企业质保体系的区别),一是该项目质量管理的组织体系;二是该项目质量管理人员的质量职责和权限以及质量保证体系动作的工作程序等。 4.2工程质量保证措施,一是制定各分部、分项工程中重点部分、特殊部位的质量保证措施;二是易发生质量通病的施工部位、施工工序的质量预防措施。5、制订好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制订相应的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以确保安全。6、规划好施工平面布置图,搞好文明施工。7、施工组织设计的管理 7.1实行动态管理 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意想不到的各种问题,如设计变更、自然因素等影响,各阶段施工进程的变化造成的现场方案的调整,因此必须根据变化了的现场实际进行动态管理,对施工组织设计中不适宜部分进行必要的修改、补充、优化,以达到既定的建设目标。发包人推荐主要材料、设备品牌一览表工程名称:广州铁路新客站汽车客运站(一期)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第二次)序号系统名称主要设备推荐品牌备注1车站业务系统服务器、磁盘阵列惠普、IBM、戴尔 各子系统工作站、计算机惠普、联想、戴尔 检票扫描机卡西欧、新大陆、霍尼韦尔、logicscan、MOTO 打单、售票打印机富士通、爱普生、得实 翼式闸机爱克信 、 DSI、Smarter X光行李安检机神盾、守门神、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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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液晶拼接显示系统拼接单元三星、大华、海康、NEC、优派、松下、LG、索尼图雅丽、优虎管理平台三星、大华、海康、NEC、优派、松下、LG、索尼 17电子会议系统投影机设备东芝、松下、索尼 会议主机、主席机单元、代表机单元等BOSCH、挪威腾博、丹麦DISTIC音响设备H3C、派乐高、博世、DIS、台电TIC音响功率放大器H3C、派乐高、博世、DIS、台电TIC调音台H3C、派乐高、博世、DIS、台电TIC话筒H3C、派乐高、博世、DIS、台电TIC18智能化集成管理系统软件平台、接口网关霍尼韦尔、新基点、江森、西门子 19机房工程装修材料 UPS(含蓄电池)柏克、艾默生、创统、台达 防雷器OBO、中先、艾尔盾配电设备施耐德(NSX、iC65系列)、ABB、西门子 注:1、选用设备必须提供与现有业务系统相适配的软件接口。2、中标人可以在推荐品牌范围内选择实施品牌,价格按原投标报价;亦可选择非推荐品牌产品,但其品质、特性等均不能低于招标推荐品牌标准,并需经业主审批同意,所涉及的材料、设备属原投标清单内范围的,其价格高于原投标价时按原投标价,低于原投标价时应作相应费用扣减。 第六章图纸及勘察资料(另册) 第七章工程量清单(另册) 第八章招标控制价(另册)招标控制价备案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