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系统 招标公告

财政局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系统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关于阜新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系统项目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阜新市财政局
项目名称: 阜新市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系统
拟采购服务的说明:规范收入收缴方式,健全非税收入票据管理体系,实行非税收入电子缴款,实现资金和信息自动匹配并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
拟采购服务的预算金额:452,000.00元
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稳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综[2017]32号)、省财政厅发文《关于印发辽宁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辽财综[2018]693号)的要求,财政部门要统一规范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流程、票据编码规则及数据标准。
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辽财库【2019】212号)的要求,财政部门要统一规范项目识别码、非税收入缴款识别码、收缴全国统一缴款渠道。
根据省财政厅发文《关于印发辽宁省非税票据系统市县实施费测算标准的通知》(辽财专服[2019]388号)和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合同编号:LNZCHT2019-0301-1(1))的要求,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为我省非税票据一体化系统的实施服务厂商。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该项目符合《阜新市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阜财采发[2015]32号)第二章第三条第一款中第3项,按照统一标准在全国或区域性实施的采购项目,已经过上级国家机关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或其他方式确定了唯一供应商并有文件依据的。特此申请“ 阜新市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系统 ”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招标。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高新大道5号
三、公示期限
2020 年10月29日至2020年11月04日
四、论证专家名单:
杨斌;鄂松;刘铁男;
五、其他补充事宜: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 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阜新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六、联系方式
1. 采购人:阜新市财政局
联系 人:葛广明
联系地址: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51-2号阜新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
2. 财政部门
联系 人:梁博
联系地址: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51-2号阜新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
七、附件
专家人员论证意见表见附件
阜新市财政局
2020 年10月28日 

标签: 管理系统 电子化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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