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路、中兴路、开源路道路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光明路、中兴路、开源路道路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平顶山市光明路、中兴路、开源路道路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pzc2012-4007Ag-27148
1、招标条件: 平顶山市光明路、中兴路、开源路道路维修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平顶山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标段划分以及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平顶山市光明路(建设路至南环路)、中兴路(建设路至南环路)、开源路(建设路至南环路)道路维修。项目总投资约1400万元。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一标段为光明路(建设路至南环路)道路维修工程;二标段为中兴路、开源路(建设路至南环路)道路维修工程。
投标人报名时只能投报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人发包的施工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报名单位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报名单位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等级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驻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及以上资格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投报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技术职称;
(5)、外地企业须提供进平备案介绍信(符合平建【2011】137号文件规定);
(6)、企业和拟派项目经理具有2009年以来的类似工程业绩;
(7)、出具企业注册地清欠管理办公室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须能证明发布公告之日前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
(8)、出具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企业无商业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符合平预防办【2010】1号文件规定)。
4、本次招标根据报名情况决定采用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
5、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其法定代表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授权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证件复印件1套;于 2012 年9月28日至 2012年10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 15:00- 18:00到平顶山市新华区启蒙路24号院4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招 标 人: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黄女士 联 系 电 话:0375—*******
招标代理机构:平顶山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启蒙路24号院4楼
联 系 人:陈女士 白女士 联 系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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