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营口市公路桥梁水毁恢复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2012年营口市公路桥梁水毁恢复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2012年营口市公路桥梁水毁恢复工程(二次公告)
招标代码:********150495
1.招标条件
2012年营口市公路桥梁水毁恢复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营口市交通局公路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012年营口市公路桥梁水毁恢复工程位于营口市境内,本项目共划分为五个合同段。
标段划分 桥梁名称 建设性质 水毁情况 核定恢复方案
第一合同段 北土线肖家炉桥 桥梁改建 桥梁全毁 改建桥梁,11-20,全长224.4米,全宽11.55米。
第二合同段 盖梁线暧泉大桥 桥梁改建 桥梁全毁 改建桥梁,11-20,全长224.4米,全宽11.55米。
第三合同段 熊万线二道河桥 桥梁改建 桥梁全毁 改建桥梁,4-16,全长68米,全宽10米。
第四合同段 庄林线岔路沟桥 桥梁改建 桥梁全毁 改建桥梁,2-13,全长34米,全宽13米。
第五合同段 庄林线劳动河桥 桥梁大修 局部水毁 维修桥梁,5-13,全长68米,全宽15米,全桥换板,桥面铺装,防撞墙。
沈营线花英台桥 桥梁大修 局部水毁 维修桥梁,3-10,全长34米,全宽19米,维修加固。
第一合同段至第四合同段计划工期:2012年10月20日-2013年8月15日
第五合同段计划工期:2012年10月20日-2012年12月2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第一合同段、第二合同段资质要求: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第三合同段至第五合同段资质要求: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或公路养护工程二类乙级资质。
3.2依据《关于在交通工程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实行企业信用报告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辽交建发[2010]171号),提供由具有信用评级资格的单位出具的BBB级以上(含BBB级)信用报告。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3.5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所有标段投标,兼投不兼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9月27日至2012年10月1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沈阳市和平区长白9-10号路10号0311室(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合同段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16日9:3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9:00时至9:30时将文件递交至营口市交通局公路管理处三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营口市交通局公路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仁合工程招标
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营口市新兴大街东32号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长白9-10号路10号
邮政编码:115000 邮 政 编 码:110006
联 系 人:赵艺新 联 系 人:李聪、范洛嘉
电 话:0417—******* 电 话:***-********-86
***-*******-82


2012年9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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