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局垃圾清运车招标公告
环境保护局垃圾清运车招标公告
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垃圾清运车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昌吉回族自治州】
昌吉州政府采购中心对昌吉州环境保护局所需的垃圾清运车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1、简要说明
1.1招标文件编号:cjcz-cg-2012-013
1.2招标项目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垃圾清运车项目
1.3采购单位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
1.4采购机构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府采购中心
1.5采购内容:垃圾清运车
1.6项目实施地点、供货时间、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资格
2.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厂商、经销商;
2.3 通过ISO9001质量认证。
2.4 第一标段、第二标段投标人是经销商的投标货物必须得到货物制造商或拥有货物制造商正式授权的代理商的正式授权或所颁发的授权经营代理证明(均为原件);
2.5投标报价为目的地的交货价,交货地点(昌吉州各县、市、乡)(含税、运杂费、装饰材料、安装、调试、售后服务和培训等)。
2.6付款币种本次招标所属项目资金均以人民币支付。签订合同设备到货验收、调试、培训合格后支付中标价的90%,使用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全部付清货款。
2.7 该项目分三标段,第一标段挂桶垃圾车、挂桶压缩式垃圾车、铲车;第二标段摆臂垃圾车、吸污车;第三标段垃圾桶、果皮箱、保洁车。该项目分段报价、评标、定标。
2.8有较强的技术队伍:售后服务响应时间为24小时。
2.9 在昌吉州政府采购中心备案合格的供应商,凡满足上述投标资质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具有等同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和法人代表授权书直接到我中心拷贝招标文件(须自带U盘)。
3、项目招投标时间及地点
3.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09月29日至10月22日(工作时间)。
3.2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书(正本壹份、副本五份)应于2012年10月23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现场或指定地点。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3.3开标时间: 2012年10月23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3.4开标地点:昌吉州政府采购中心四楼招标大厅
3.5采购机构地址:昌吉州政府采购中心(昌吉市建国西路37号州财政局三楼)
3.6招标文件价格每份人民币200元(售出概不退款)
项目联系人:李庆 李宏
电 话:****-******* ****-*******
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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