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县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婺源县大鄣山乡“雪亮工程”建设联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婺源县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婺源县大鄣山乡“雪亮工程”建设联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婺源县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婺源县大鄣山乡“雪亮工程”建设联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HJS2020-WY059)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婺源县大鄣山乡“雪亮工程”建设联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婺源县东门街8号(紫阳一小后门口旁)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03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HJS2020-WY059

项目名称:婺源县大鄣山乡“雪亮工程”建设联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25630.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饶购2020F********3婺源县大鄣山乡“雪亮工程”建设联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1225630.00元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11月20日之前完成供货并进行安装调试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法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书、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单位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和身份证原件,事业单位供应商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 (二)供应商须提供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或在谈判当月前六个月内由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三)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 (四)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谈判当月前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证明(由税务部门出具)和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出具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免税证明》原件;未发生经营业务活动的供应商仅提供社保证明即可。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书面承诺函原件加盖鲜章)。 (六)供应商必须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提交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的,必须提供上述清单中产品。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不接受。 6、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加谈判:不接受。 7、其他资格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29日 至 2020年11月02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江西省婺源县东门街8号(紫阳一小后门口旁)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2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0年11月03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婺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2020年11月03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婺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请出席本项目的供应商代表积极配合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的管理工作。开标现场各供应商只派1名人员(委托代理人)到场,人员之间自觉保持合理间距。参加开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应佩戴口罩并携带居民身份证提前到达开标室,自觉接受开标现场工作人员的入场体温检测并提交《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见询价文件附表)签字盖章,交与采购代理机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体(额)温超过37.3℃的。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3、供应商购买文件时须按要求提供资格条件规定的材料,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加盖鲜章装订成册留档。 4、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另行通知。凡领取询价文件后,对本文件必须仔细阅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婺源县大鄣山乡政府机关

地址:婺源县大鄣山乡

联系方式:152*****1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婺源县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婺源县东门街8号(紫阳一小后门口)

联系方式:158*****7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先生

电话:152*****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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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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