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卓然故居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李卓然故居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李卓然故居修复工程

招标编号:NO2012—04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李卓然故居修复工程 已由 湘乡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湘发改社[2012]1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湘乡市文物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湘乡新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李卓然故居修复工程

2.2 建设地点:湘乡市山枣镇保元村

2.3 建筑面积: 778㎡

2.4 投资规模: 约270万

2.5 工期要求: 180天

2.6 质量要求: 合格

2.7 保修要求: 按国家规定要求执行

2.8 招标范围: 按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说明。包括道路、停车坪、排水管道、片石挡墙、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故居复原等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省级以上(含省级)文物管理机关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国家文物局、省级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经理资格(以国家文物局网上公布的名单或省级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人业资格证书为准);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资格要求: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Ⅰ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投标截止前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报名时间、地点、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2 年 9 月 28 日~2012 年 10 月 2日 17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由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书或建造师注册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证书到湘乡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湘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楼)报名(报名时上述所有资料要求查验原件,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资料一套)。如上述资料提供不全、报名人不符合要求或证照不符或超过报名时间的,招标人概不接受其报名。

6.2 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单位请到湘乡新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6.3 请各投标人报名前先到招标人处咨询、办理相关事宜。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2年 10 月18 日

9 时 0分,地点为 湘乡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湘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湘乡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湘乡市文物管理局

地 址: 湘乡市博物馆

联 系 人: 朱先生

电 话: 138*****804

招标代理机构: 湘乡新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湘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大院二栋二楼

联 系 人: 舒先生

电 话: 139*****180

传 真: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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