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路桥彭山区岷江大桥摩擦摆减隔震支座招标公告
四川路桥彭山区岷江大桥摩擦摆减隔震支座招标公告
彭山区岷江大桥建设(拆除重建)工程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山区岷江大桥建设工程已由眉山市彭山区发展改革局【2019】76号批准建设,并由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大桥工程分公司批准采购,本项目支座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彭山区岷江大桥建设(拆除重建)工程项目经理部,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眉山市彭山区岷江大桥建设(拆除重建)工程位于眉山市彭山区,是连接彭山城区主干道长寿路,通向风景区彭祖山和黄龙溪及周边城市和区县的主要通道。本项目路线起于迎宾大道与S103交叉口,止于岷江东岸规划环湖路交叉口,设计实施范围为:迎宾大道K0+220~K1+610.502、滨江大道一段K0+000~K0+160、滨江路K0+060~K0+245.556、环湖路K0+240~K0+610.539,全长2106.597m。
本项目为彭山区原岷江大桥旧址重建。原桥1994年5月建成通车,于2020年9月30日完成了爆破拆除。拟重建的岷江大桥为三塔斜拉桥,桥梁全长509m,跨径布置为37.5+39+55+120+120+55+39+ 35m,主桥范围桥梁总宽32.5m,引桥范围桥梁总宽30.5m。K0+270处存在一处13m宽现有桥梁,考虑到既有桥梁上部结构为T型钢筋混凝土简支梁,其承载能力小,结构刚度弱,整体性能差,同时新旧桥梁之间存在沉降不一致性,影响行车安全性和平顺性,并且两者挠度变形难以保持一致,易导致新旧桥之间的纵缝和桥梁铺装容易破坏,容易发生反复修补但又反复出现病害的局面。而拆除再重建新桥从结构安全、运营安全、结构长期使用性能、耐久性等方面可完全解决上述存在问题,并且增加的工程造价对于整个工程投资影响非常小。经建设单位研究决定,对K0+270既有桥梁进行拆除,然后再按现行建设标准重建该桥。重建K0+270跨河桥桥梁布置为(20+20)m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全长47.7m。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是本项目所需支座。本次招标支座共47套,共一个包件,本次招标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作为最终供货和结算的依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招标物资供货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对本此招标包件内容整体一次进行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生产企业和本企业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投标,只允许生产企业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6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6.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供应经验、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并提供复印件。
3.6.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或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垫资能力不低于300万元。
3.6.3对代理商的要求:代理商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成立且具有投标物资的销售经验。代理商须提供支座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且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3.3.3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必须满足本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书中的各项指标要求;生产厂家已获得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具备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具有近2年内的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其各项指标能满足国家和交通运输行业等最新标准的要求。
3.3.4供货业绩要求:提供近两年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资料,其中生产商的供货业绩至少两份,代理商的供货业绩至少一份(含: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复印件);提供2018年至今与四川路桥所属项目合作业绩至少一份(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3.3.5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须提供不同项目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资料至少三份。生产商和代理商不曾在与四川路桥各项目供货过程中出现严重违约或被逐,不在四川路桥材料供应黑名单之中,不曾因重大质量问题受到采购方的处罚或清退。如有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事实真相,如中标后被查实,招标人将扣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并清退所供材料,造成质量风险的还将进一步追究经济赔偿。
3.3.6投标人需具备投标产品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28日至2020年11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至下午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彭山区岷江大桥建设(拆除重建)工程项目经理部(地址:眉山市彭山区江口镇存银湾)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不邮购招标文件,如需电子版招标文件,请自备电子存储设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0 年11 月16日 9 时30 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11月16日10 时 00 分,地点为成都市青羊区锦里西路129号四川路桥大桥工程分公司2楼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和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scrbg.com)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彭山区岷江大桥建设(拆除重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址:眉山市彭山区江口镇存银湾
邮编: 620800
联 系 人: 朱小豪
电话: 186*****725
电子邮件: ********7@qq.com
开户名称: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彭山区岷江大桥建设(拆除重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永丰路支行
账号:************************0016
监督电话:***-********
2020年10月2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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