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公路交竣工验收工程质量检测/交通工程质量检测/桥梁荷载试验招标公告
一级公路交竣工验收工程质量检测/交通工程质量检测/桥梁荷载试验招标公告
国道209线和林格尔至清水河段一级公路交竣工验收工程质量检测/交通工程质量检测/桥梁荷载试验招标招标公告
国道209线和林格尔至清水河段一级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发改交运字[2009]197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呼和浩特市国道209线和林格尔至清水河一级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银行贷款,招标代理为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交竣工验收工程质量检测、交通工程质量检测、桥梁荷载试验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建设标准、规模:本项目路线全长65.2km,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其中K43+800~K91+000段,设计时速80km/h,路基宽24.5m;K91+000~K109+000段,设计时速60km/h,路基宽23m。全线在K51+300~K87+100段利用现有国道209线作为一幅,新建一幅共35.80km,其余段落均全部新建。清水河连接线长1.64km,为二级公路,设计时速60km/h,路基宽度12.0m。
1.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交竣工验收工程质量检测、交通工程质量检测、桥梁荷载试验招标共划分为4个标段,各标段划分情况见下表:
标 段
起讫桩号
主要工作内容
备注
HQJGJC
K43+800~K109+000(含所有连接线)
交、竣工验收阶段全线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等的质量检测
HQJTJC
K43+800~K109+000(含所有连接线)
施工阶段全线的波形梁钢护栏、交通标志板、交通标志反光膜、路面标线涂料、路面标线用玻璃珠、轮廓标、防眩网、防抛网等交通安全设施产品及构件的抽检;硅芯管的抽检;交、竣工验收阶段全线的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工程的质量检测
HQHZSY-1
K43+800~K88+000
本标段范围内的大、中桥梁荷载试验,包含大桥4座,中桥4座
HQHZSY-2
K88+000~K109+000
本标段范围内的大、中桥梁荷载试验,包含特大桥1座,大桥3座,中桥2座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凡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试验检测机构,可对上述相应标段进行投标:
(1)HQJGJC标段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等级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近5年内至少成功完成过1条高等级公路项目的交工或竣工验收工程质量检测。
(2)HQJTJC标段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颁发的公路工程交通工程专项试验检测等级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近5年内至少成功完成过1条高等级公路项目的交通工程(含交通安全设施)质量检测。
(3)HQHZSY-1、HQHZSY-2标段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等级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或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颁发的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试验检测等级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近5年内至少成功完成过1条高等级公路项目的桥梁动、静载试验。
2.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3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定具体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最多允许中1个标。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2.5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9月28日至2012年10月10日(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呼和浩特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2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适用HQHZSY-1、HQHZSY-2标段)、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副本原件、CMA计量认证证书及附表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3.2投标人应按《内蒙古自治区高速一级公路工程检测机构备案登记实施细则》的规定到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备案登记。备案登记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17日17:00(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不予办理),备案登记申请表格式及本项目强制标准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备案联系人:张建萍,联系电话:****-*******,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地质局南街68号交通运输厅办公楼1011房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备案登记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3.3 招标文件HQJGJC、HQJTJC标段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HQHZSY-1、HQHZSY-2标段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300元(含图纸);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3.4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30日15:00,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14:00至15:00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及第二个信封同时递交至呼和浩特市政务服务中心七楼开标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2号)。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上述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出席开标会议。
4.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HQHZSY-1、HQHZSY-2标段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须通过其基本账户(以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所示账号为准)提交每标段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2年10月25日17:00 (北京时间)前到达招标人指定的账号内(以招标人账户到账时间为准),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 联系方式
招标人:呼和浩特市国道209线和林格尔至清水河
一级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樊家窑乡(原国道
209线K63+400处)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韶山路078号九层
邮 编:010080
邮 编:410001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联系人:马先生
联 系 人:邓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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