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美术学院中国画学院书画仿作项目(HYGP-2020-C-114)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美术学院中国画学院书画仿作项目(HYGP-2020-C-114)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津美术学院中国画学院书画仿作项目 | ||
品目 | 服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文化艺术服务/其他文化艺术服务 | ||
采购单位 | 天津美术学院 | ||
行政区域 | 天津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10月28日16:06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0年10月29日至2020年11月04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第一评标室(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93号广银大厦1810)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0年11月09日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第一评标室(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93号广银大厦1810) | ||
预算金额 | ¥2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远硕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天津美术学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河北区天纬路4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杨老师,***-********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93号广银大厦1810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远硕, ***-******** |
项目概况
天津美术学院中国画学院书画仿作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93号广银大厦1810)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GP-2020-C-114
项目名称:天津美术学院中国画学院书画仿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第一包:书画品仿作制作服务,数量300幅;
第二包:书画品仿作制作服务,数量200幅;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本项目预算为25万元;
第一包预算:15万元;
第二包预算:10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仿作制作并送达采购人至指定地点(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2019年度的企业财务报告。B.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须提供“真诚投标承诺书”;6、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29日至2020年11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93号广银大厦1810)
方式:现场发售,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第一评标室(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93号广银大厦1810)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1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第一评标室(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93号广银大厦1810)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交纳磋商保证金:第一包:叁仟元整,第二包:贰仟元整,投标人最迟应在2020年11月6日17:00前以支票或电汇等非现金方式将磋商保证金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磋商保证金时间以磋商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支票退票、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投标单位未交纳磋商保证金处理。(汇款信息须标注所投项目编号)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西佟楼支行
行号:********0390
户名: 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美术学院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天纬路4号
联系方式:杨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93号广银大厦1810
联系方式:远硕,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远硕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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